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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四篇(十七)

  我們說,自《係辭》始把《周易》理論筮術化,即“亦筮亦理”的對《周易》一書理論化,後人也是受《係辭》的影響,認為《周易》是筮卜之書,而認為《易傳》才是義理之書。


  《易學基礎教程》裏對《係辭》的易理觀從三個方麵進行了論述:

  一、論占筮的原則和體例

  二、論《易經》的性質

  三、論《易經》的基本原理

  (《易學基礎教程》朱伯崑主編 第97頁)

  首先說明《易學基礎教程》裏稱的《易經》實指《周易》一書不包括《易傳》。這《易學基礎教程》裏並沒回避《係辭》論占筮的原則與體例,確實《係辭》裏講了如何占筮和占筮的原則。那麽,這種講占筮的理論也能稱上是哲學嗎?可古今學者不無公認《易傳》是義理(哲學),那麽《係辭》是《易傳》裏的重要組成內容,自然《係辭》也就是公認的哲學了。因為眾多學者認為《周易》是卜筮之書,《易傳》才是講義理的(哲學)。這是否意為講占筮的理論文章也能成為哲學麽?《周易》一書裏並沒有講筮卜,及講如何筮卜,卻被學者們稱為筮卜之書,而恰恰《係辭》文章裏講了如何筮卜的方法及理論,反而認為是哲學書。


  而正如《易學基礎教程》認為:“《係辭傳》論占筮的原則和體例,其內容有兩方麵,一是對卦爻辭的意義及其卦象爻位等的解釋,一是論揲蓍求卦的過程。”(《易學基礎教程》朱伯崑主編 第97頁)

  這種說法是確實的,既然知道《係辭》是論占筮的原則和體例,《係辭》文不是成了巫術理論了麽?還能認為是哲學呢?當然《係辭》裏也論述了《周易》的義理思想,並又創新出新的哲學命題。《係辭》才是亦筮亦理的充斥著神學思想的文章。也許這就是《易學基礎教程》裏說的《易傳》是回答和解釋《易經》如何占筮和為什麽占筮的依據了。不過這種說法太寬泛,也不正確。在《易傳》裏隻有《係辭》、《說卦》講了占筮的方法和原則。並且《係辭》與《說卦》在講占筮時還不忘論述今本《周易》的義理內涵。至多《係辭》是亦筮亦理的一篇“易學”文章。也不能一概而論《易傳》回答和解釋《易經》如何占筮和為什麽能占筮的說法。


  事實上,《係辭》根本沒有說明《周易》是如何占筮和為什麽能占筮的說法來。《係辭》裏說的占筮方法與原則是張冠李戴,即把後來史巫筮卜產生的八卦內容認為是《周易》裏的東西了。這是《係辭》作者的錯誤認為。


  《易學基礎教程》裏說的“《係辭傳》通論《易經》和筮法大義。”


  這種不加分析的認為,是和《係辭》作者是一樣的認為,認為《周易》原創就是有筮法,那是一種錯誤的認識。


  《係辭傳》指向今本《周易》的卜筮說法:“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要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係辭》裏的這段話,作者雖然是用《易》稱:“《易》之序也”、“爻之辭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這實際就是指《周易》裏的爻辭(即今本《周易》的爻辭),可以占斷事情的變化。《係辭》裏還說道:“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將存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


  這裏把《易》(指今本《周易》)說成具備了聖人的四種原則,其中之一是用《周易》來占卜。是君子要所行、所為、所要遵循《周易》一書裏的四種原則。其中一項是來占筮,其它三項是“辭”、“變”、“象”。這正是《係辭》作者被今本《周易》的外在形式所迷惑,而亦理亦筮的論《周易》。


  無論《係辭》作者們論述的“言辭”、“變化”、“取象”多麽的義理深奧,都被所認為《周易》有占的功用衝消掉。


  這就是《係辭》對《周易》一書性質的說法,有四種聖人之道在其中,其一是占卜的功用,《周易》豈不成了筮卜的工具麽?

  這豈不成為“哲學變成了神學的婢女”了嗎?進入帝國時期,哲學與神學相合流。確實是這樣,《係辭》裏的哲學思想成為後封建時期神學天命思想的活水源頭。後封建時期與先秦相比,沒有了哲學。後封建裏的哲學成為了天命神學的解釋工具。


  那麽,我們要問《係辭》作者從何得出《周易》“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根據呢?即《係辭傳》認為《周易》能用來筮卜的根據是什麽呢?其認為的根據是否能夠成立呢?我們已知《左傳》裏記述春秋史巫用《周易》之名份來筮卜,但那是史巫的錯誤認識,是將早已出現的那套“六聯體”符號,即並不是《周易》裏原創出的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分出八個經畫符號(春秋時期還沒有出現八卦一詞),納入八種自然物象(春秋八個經畫符號也就是後來《係辭》裏總結出的八卦符號,隻有八種取象),以推論人事吉凶的“先知”來。這是史巫所用的一套八卦筮卜術,《周易》裏是看不到的,說明不是《周易》裏的內容。春秋史巫筮卜時,如何起筮,《左傳》裏沒有記錄。《左傳》裏保留下來的筮例,隻有推論人事吉凶的“先知”內容。就是通過六十四畫符號裏的取象,來比類、附會人事吉凶。當然也不否認春秋前期的筮例,是看筮出六十四符號裏的某一個畫符號也就知道那一個畫符號(後稱卦畫符號)下裏的《周易》文辭。也就通過《周易》裏的某一句話來比類、附會所問人事吉凶。這就是春秋時期史筮所謂用《周易》筮之的方法過程,實際離不開六十四畫符號與“六聯體”畫符號裏的取象來筮卜。而六十四畫符號不是《周易》裏原創,六十四畫符號在《周易》之前早已產生,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從目前考古界發現《周易》一書之前所出現在甲骨與銘器或陶器上的六十四畫符號,還沒有證據證明六十四畫符號是用於筮卜的。如同六十甲子排序符號,同六十四畫符號一樣,都同時出現在殷商時期的甲骨上。也如同甲子六十符號(幹支)一樣,在筮卜、八字、風水學上變成了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推演工具。那麽,“甲子”符號難道在起初就是用於筮卜、算命的工具嗎?顯然不是的。


  我們知道人類最早的記事文字,起源於刻畫符號,但還沒有象六十四畫符號的那種規律性的組合形式出現。在沒有證據證明六十四畫符號在《周易》一書之前,就是筮卜之用的。《周易》一書所用六十四畫符號就是一種排序用意而已。退一步講,即使西周早期,史巫用六十四畫符號起筮,筮卜吉凶之事,而《周易》作者用六十四畫符號編排出六十四篇義理文章,又有何不可呢?這同換成甲子六十符號排序編排出六十篇義理文章的道理一樣,這是《周易》作者用何排序而已。而史巫見六十四個畫符號(即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而創筮卜之術,又借助《周易》裏的文章句子,“解讀”人事吉凶(即做為通神的工具,“窺視”天命吉凶),那隻是史巫的迷信行為,但並不改變《周易》的義理性質,即《周易》是哲學之書,已然是哲學之書,並不因史巫做為卜筮之辭,就把《周易》錯看成卜筮之書。而研究《周易》者也不能見有人以《周易》之名筮卜,就不分清紅皂白的認為《周易》是筮卜之書,或認為有占筮的功能。所以《係辭傳》的作者認為《周易》“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係辭傳》作者認識上的錯誤,是被六爻式的《周易》(即今本《周易》)結構所迷惑。但並不因《係辭》裏說《周易》有占筮的功能,《周易》就真的變成了占筮之書了嗎?

  《係辭》裏說《周易》有占筮功能,並不符合《周易》原創文章裏的內容,那是《係辭》作者無法弄清史巫筮卜所形成“《周易》筮之”的曆史成因。當然沒有弄明白原始《周易》被篡改的過程,孔子尚且沒有弄明白,在文化鉗製的帝國時代,《係辭》作者能說清楚嗎?當然也受時代局限,因考古學不發達。


  至於《係辭》裏所講的占筮方法,即所謂的“大衍之數五十”起卦方法,更不能說明是《周易》裏的東西,那是“八卦占筮”的起卦方法。“八卦”與《周易》是不同的概念,“八卦”是卦學(筮術)裏的概念,“八卦”是從六十四畫符號裏抽象出八個名稱,即“乾”、“坤”、“兌”、“離”、“震”、“巽”、“坎”、“艮”,並且有自己的符號,即是以三畫為聯體的符號。


  八卦又有自己固定的八種自然物象,即取象,為“天”、“地”、“澤”、“火”“雷”、“風”、“水”、“山”。


  同時也有卦學上的六十四卦象名稱,如“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這均是《周易》一書後產生的卦學內容,目的是用來筮卜的,實與《周易》無關,是兩股道上跑的車,是各行其道。而是到了《係辭》的作者們錯誤的把本是兩股道上的車並軌一道來謬說,說《周易》有占筮的功能。而“八卦”卦學本身在曆史上與《周易》比是後來產生的筮術,《周易》之前有筮占,而筮之初用法還無從考證。


  “大衍之數”卻是八卦筮卜上的起卦方法,但不與《周易》相關聯。把“大衍之數”按在《周易》頭上,實屬張冠李戴。本身在帛書時代《係辭》裏還沒有填進去“大衍之數”,這隻不過是西漢人總結的是八卦占筮上的起卦方法,而添進到《係辭》裏。《周易》一書既沒有講述占筮及占筮方法,而且還是反對占筮的,《周易》裏體現的是無神論思想,《係辭》的作者們說《周易》有“占”,純屬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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