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 泥人火性
車裏這對男女林子涵全都認識,不僅認識,他們還是高中同學。
男的叫金凱,因為長得猴頭猴臉的,大家都叫他猴子。
金凱別看相貌猥瑣,卻是富貴人家出身,古玩街上最大的一家紀念幣專賣行——“金連城”就是他家開的。
當年金凱仗著家裏有錢有勢,身邊圍攏了一群馬仔,在學校裏橫行霸道,看誰不順眼就扁誰,林子涵就是他們長期欺負的對像之一。
女的叫李晴,那時候和林子涵還是同桌。
李晴和林子涵的出身差不多,父母都是打工的,要錢沒錢,要權沒權,彼此也就同病相憐,漸漸有了點肝膽相照的意思。
那時候,林子涵對男女之情還很懵懂,隻是把李晴當做異性知己,從來沒有別的想法。
李晴卻比林子涵成熟得多,旁敲側擊的對林子涵說了自己的想法,她說她不嫌他窮,隻要讓他一輩子都這樣照顧她,她就心滿意足了。
林子涵聽懂了這話裏的含義,嚇得像隻受驚的兔子,對她搖頭說,他們隻是哥們兒,他真沒往歪處想。
但凡女孩子,都有那麽點臉皮薄,對男生示愛,那可都是下了莫大的決心,一旦被拒絕,立刻就感覺顏麵掃地。
經過了這件事,李晴和林子涵漸漸疏遠了,不僅從朋友變成了陌路,她還轉投進了金凱的懷抱,一下子由清純小女生,墜落成了富二代包養的一個尤物美媚。
從那時以後,李晴就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她穿著暴露惹火的衣服,三天兩頭曠課,和那些不正經的爛仔浪女打成一片,甚至還學會了抽煙喝酒,生活變得一塌糊塗。
林子涵實在看不過去了,便找個機會勸李晴,你總這樣下去不行,這樣會毀了自己。
李晴說,你不讓我毀自己,那行啊,隻要你能跟我做一回,我立馬就改邪歸正!林子涵當然知道“做一回”是什麽意思,盡管當時是在女生宿舍,盡管當時也隻有他們兩個人,盡管林子涵的生理上也有了些許反應,但最終還是理智占了上風,他一把推開湊過來的溫香軟玉,像受了驚嚇似的落荒而逃。
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到底還是讓金凱知道了,他問李晴這是怎麽回事,你不是和林子涵恩斷義絕了嗎?
你們倆怎麽又攪和在一起了?
麵對像惡魔似的金凱,李晴為求自保,隻好把白的說成了黑的。
她說是林子涵舊情難忘,想要調戲她,是她守身如玉,潔身自愛,才沒被那個無恥的色郎得逞。
金凱氣得暴跳如雷,一個窮蝦米,膽敢給他戴綠帽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立馬帶上一群狗仔,去和林子涵對質。
盡管當時情況對林子涵非常不利,但他理解李晴的苦衷,還是把這件事承擔了下來。
就因為這個,林子涵不僅挨了一頓胖揍,被迫寫了一張三十萬的欠條,算是對李晴的“精神補償”。
剛剛金凱說的那筆“舊帳”,指的就是那張三十萬的欠條。
再後來,金凱沒等高中畢業,就被家裏送出國留學了,李晴也因為多次違紀,被學校開除,兩個人也從林子涵的生活中徹底消失了。
沒想到,過了整整四年時間,林子涵還能再遇見這兩個冤家。
“金凱,咱們都是成年人了,那麽久遠的事,還是別再提了吧。”
經過了這麽多年,林子涵麵對金凱還心存幾分畏懼,盡管表麵上淡定,拳頭卻已經緊緊攥著,指甲深深嵌進了肉裏。
“你說什麽呢,才四年賬就爛了?”
金凱打開了車門,不由分說就扇了林子涵一巴掌:“我告訴你,你忘了我可沒忘,我手裏還有你寫的欠條呢!”
此時天空上的烏雲越積越厚,時不時的還劃過幾道閃電,看來這雨是要下大了。
“金凱,你別欺人太甚!”
林子涵盯著對麵那張被閃電照亮的猴頭猴臉,全身上下的神經都繃緊了,鎖著眉頭說道。
“我就欺負你了,怎麽著?”
金凱又杵了林子涵一拳頭:“誰讓你當初碰我的女人了?
告訴你,我這輩子就耗上你了!我特麽不把你整死我就不姓金!”
一道閃電又劃過天空,把整個世界都照得通亮通亮的。
就在這一瞬間,林子涵眼睛裏的透視功能又一次啟動了。
但這次和之前略有不同,他不僅能透過金凱的衣服,清楚的看到他的皮肉,而且還能透過金凱的皮肉,看清楚他身體內部的五髒六腑,脈絡穴道。
尤其是那些穴道,林子涵每盯到一處,腦海中就有一個聲音,在細致認真的為他講解這個穴道的功能,以及這個穴道在外力作用下,會對人體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林子涵不知道腦袋裏那個聲音從何而來,隻是隱隱覺得似乎跟閃電有那麽點關聯,因為又一陣電閃雷鳴過後,眼前的穴位突然變得越發清晰,腦袋裏的聲音也越發真切了。
林子涵凝神靜氣的注視著,沒過半分鍾,不僅把金凱身上的穴道看得一清二楚,還深深印刻在腦海裏。
終於,林子涵從臆念回複到了現實,他淡淡的笑道:“對不起,老同學,我還想好好活著。”
說著他又退了一步:“我還有事,就不奉陪了。”
“想走?
沒門!”
金凱不依不饒,一把薅住了林子涵的脖領子:“先把錢還了再走!”
“我沒有那麽多錢。
就是有,我也不會給你!”
“嗨,小子,幾年不見脾氣漸長啦?
敢跟我叫板,我特麽今天就讓你滿地找牙!”
過了這多年,金凱的痞性還是沒變,還是那麽蠻不講理,張嘴就罵,抬手就打。
沒怎麽著呢,又一個大巴掌向林子涵的臉上招呼過來。
就在剛才,林子涵看懂了人體的穴位關竅。
尤其是金凱身上的穴道,甚至比他自己的還要清楚。
林子涵弄懂了這項功能,對付金凱這樣的無賴,不過就是彈指一揮間的事。
隻是林子涵不喜歡好勇鬥狠,又是才搞明白這其中原理,從來沒做過試驗,也不知道手輕手重。
怕萬一點中了哪處穴道,再把人給弄死了,那豈不是惹了大麻煩了?
可泥人還有三分火性,兔子惹急了還蹬鷹,終於林子涵還是忍無可忍了。
眼見著金凱那隻手招呼過來,林子涵伸出了食指,毫無征兆的點向對方肘部的曲池穴。
曲池是臂肘的關鍵穴位,處在陽經陰脈之間,受到突然撞擊,可導致人體短暫的半身不遂。
林子涵出手時也隻是意念一閃,隻想著讓金凱嚐點苦頭,知難而退,並沒想用多狠的手段。
偏偏這時候,灰濛濛的天空瞬間大亮,好像頭頂一整塊黑玻璃被擊得粉碎,驟然又印上了十幾道刺眼的閃電。
而其中一道閃電,從天幕頂端一直延伸而下,不偏不倚的擊在了林子涵頭部的百會穴上。
刹那間,他的整個身體像被鍍上了一層白銀,亮得幾乎能晃瞎人眼。
閃電消失之後,林子涵身上的銀光也轉瞬不見,而腦海中卻有一個聲音惡狠狠的道:“堂堂的冥王至尊,竟然要受這般屈辱,實在可恥可恨!”
緊接一陣雷聲響徹天地,嚇得車裏的李晴失聲尖叫。
再看那個金凱,已然倒在了地上,像具死屍一樣昏迷不醒。
更離譜的是,他的肩膀處冒起了一團黑煙,片刻過後,地上僅僅留下了一片焦糊,整條胳膊被燒得連個影兒都不見了。
剛被雷擊過的林子涵卻毫發未損,隻是傻愣愣的站在當地,半晌才回過味來,對著車裏的李晴喊了一聲:“你別再叫了,快下車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