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南寶衣心驚肉跳
姐妹倆商議妥當。
第二日,南寶衣借著幫黎大娘借油壺的名頭,偷偷跑到那戶人家,打聽他們前往長安的時間。
那戶人家是對姓張的中年夫妻,帶著三個孩子。
張娘子拉了南寶衣的手,戒備地瞅一眼院外,好心提醒:“明辰時,我們在東邊村口的樹林等你們。
“娘子,別怪大姐沒提醒你們,那戶姓黎的人家凶橫著呢,以前給傻兒子買過媳婦,沒兩就被活生生打死了……當今律令,傻子犯事,判為無罪,所以誰也不能奈何他們家,可惜了那如花似玉的閨女。你們逃走,是對的,隻是得心些,別叫那家人發現。”
南寶衣謝過她。
抱著油壺回到黎家院,她把張娘子的話講給南胭聽。
南胭坐在屋舍裏的板凳上,高高捋起裙擺,正往膝蓋上敷藥。
聞言,她抬起眼簾:“這個村子遠在深山老林,如果錯過張娘子一家的牛車,咱們不知何時才能逃出去。妹妹,咱們必須抓住這唯一的機會。”
南寶衣謹慎認真:“我都聽姐姐的。”
南胭見她乖巧,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臉上的傷疤,眼眶微紅:“從今往後,姐姐會保護你……”
可是黎家的動作,比她倆想象得更快。
是夜。
南寶衣和南胭坐在榻上,仔細商定明黎明偷偷逃走的細節,黎大娘忽然喜氣洋洋地走進來,手裏還拿著一件紅羅裙。
她笑道:“你倆恢複得很快,我心裏真是高興。這件紅羅裙是四十多年前,大娘出嫁時穿的,可值錢了。送給你們姐妹,好不好?”
南寶衣望去。
紅羅裙破舊發黑,袖口和領口上還有斑駁油膩的汙漬。
給她當擦腳布,她都嫌髒。
隻是……
少女的丹鳳眼中劃過暗芒。
黎大娘特意強調“出嫁時穿的”,顯然是急不可耐,急於促成她們和傻子的婚事,其心可誅!
她瞟向南胭。
南胭弱柳扶風般下榻,溫婉大方地行了個福身禮,嬌聲道:“多謝大娘美意,這件紅羅裙做工精致,這走線,這繡花紋,當真是再絕妙不過!”
她捧著紅羅裙嘖嘖稱讚,仿佛沒見過這等好物。
黎大娘被她哄得眉開眼笑,慈藹道:“大娘剛剛翻過黃曆,今宜嫁娶,不如你倆今夜就跟了你們表哥。這個月懷孕,到明年開春就能生兩個大胖子,你們姐妹加把勁兒,三年生四,五年抱六,以後家裏孫子成群結隊的,多熱鬧呀!”
南寶衣暗暗翻了個白眼。
生那麽多孫子作甚,家裏是有皇位要繼承嘛?
南胭狀似嬌羞,柔聲道:“可是我們姐妹還沒有準備好,和表哥也沒什麽感情,還請大娘寬限些時日……”
“洞房這種事,要什麽感情?!”黎大娘不悅,意識到自己語氣太凶,又連忙道,“大娘是,等你們成了家,慢慢不就有感情了?咱們女人啊,都是這麽過來的。等你們再懷個孩子,可不就過上了幸福美滿的日子?你看,大娘嫁了人生了子,如今日子過得多好啊!”
南寶衣瞥向她。
她穿得破破爛爛,一年三百六十日起早貪黑地幹農活兒,還得侍奉老男人和傻兒子。
這樣的日子,也叫好?
可別禍害她和姐姐了!
她想著張娘子過的話,怕黎大娘手裏沾過人命,不願惹怒她,因此出聲道:“黎大娘,你想怎樣就怎樣吧。”
反正姐姐手上有老鼠藥。
黎大娘滿意地笑了。
她把傻兒子叫進來,叮囑道:“壯兒,你今晚就歇在這間屋裏,以後都要歇在這裏,記住了?這兩個妹妹,是你的婆娘,以後要給你生孩子的。”
傻男人懵懵懂懂地點點頭。
黎大娘促狹地笑了笑,扭著腰身,得意地離開屋舍。
南寶衣聽見了掛鎖的聲音。
她和南胭對視一眼。
屋舍從外麵反鎖,她們想逃走,隻能翻窗。
不過眼前最要緊的,是怎樣對付這個傻子。
傻男人沒靠近兩個姑娘,隻坐在板凳上,剝野果子吃。
南寶衣試探套話:“你可娶過媳婦?”
傻男人從沒被姑娘家搭過話,羞澀地點點頭,倒豆子似的傻氣道:“娶過兩個,是俺娘從山外麵騙進來的大閨女。她們讀過書,不安分,不肯生娃,還總想逃跑,俺娘就讓俺打她們。俺力氣大,不心把她們腿打折了。娘沒錢給她們看診,養著浪費糧食,就叫俺勒死她們,扔山裏喂野狗了!”
南寶衣心驚肉跳。
這家人,真狠呐!
她盯著傻男人,他正專心吃果子,仿佛人命對他而言什麽也不是。
許是白日裏幹農活兒累著了,傻子吃完野果子,並沒有對她們做什麽,漸漸躺在板凳上睡死過去。
鼾聲如雷。
南寶衣忌憚道:“把他綁起來吧。”
南胭點點頭。
農家屋,最不缺的就是各種農具。
南胭拿來兩指粗的麻繩,輕手輕腳地繞過傻男人,把他綁在了長凳上,還係了個死結。
這一夜,南寶衣和南胭幾乎沒有合眼。
她們緊緊牽著手,始終警惕地注意著綁在長凳上的男人。
至黎明。
東方終於浮現出魚肚白。
南胭揉了揉滿是紅血絲的杏眼,輕輕推開木窗,利落地翻過去,又把手遞進來:“妹妹!”
南寶衣盯著傻子,道:“姐姐,咱們在樹林匯合,我還有點事。”
南胭愣了愣,想起自己也有點事,於是點頭答應。
南寶衣走到牆角,拿起靠在那裏的大鐵錘。
也不知怎的,屋子裏明明擺著一堆鐮刀、鋸子等玩意兒,但她偏偏看這隻大鐵錘最順眼。
可能她當頂尖高手時,最趁手的兵器就是大鐵錘吧。
大鐵錘黝黑沉重,她拖起來很是費勁兒。
拖著鐵錘行至傻子身邊,他還在呼呼大睡。
南寶衣站立片刻,掄起鐵錘,猛然砸向他的腦袋!
血液四濺!
她淡漠地擦去濺到臉頰上的血漬。
當今律令,傻子犯事,可以判做無罪。
律令保護傻子,那麽,誰來保護無辜被害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