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郭威入汴2
同樣是一個爹媽養的親兄弟,做人的差距怎麽這麽大呢?
據史書說,李太後兄弟姐妹七人,李業最幼,故而上邊的六位哥哥姐姐從小就特別溺愛他,把他慣成了標準的熊孩子。好事兒一件不做,壞事兒一件不落,滿肚子餿主意、歪點子,滿嘴都是下流粗鄙、三俗的汙言穢語,因此甚得劉承祐歡心,與聶文進、郭允明、後讚等十分投緣。
顯然,這很有可能是後周、北宋政治集團對後漢劉承祐一朝的汙蔑和誹謗。
“舅族”抵製劉承祐和“群小”的政變,是因為他們對時局保持了較為清醒的認識。雖然從武將集團手中奪權是長期的必然趨勢,但切不可操之過急,主要原因就是領兵在外的郭威。
因抵禦契丹的現實需要,郭威屯兵在外,雖然隻是魏州節度使,但他的另一個身份是河北總司令,且劉承祐給了他近乎無限的權力,使他可以調動黃河以北所有的軍隊、錢糧等一切戰略資源。
李洪義之所以出賣劉承祐,向王殷泄密;閻晉卿在關鍵時刻向史弘肇泄密(未遂);李洪建保全王殷全家……主要就是基於這種顧慮,郭威是那麽容易被殺的嗎?黃河以北的土皇帝呀!
即便是非要鋌而走險,下定決心要鏟除郭威,也應該擒賊先擒王,首先幹掉威脅最大的郭威,而劉承祐和“群小”卻反其道而行之,把郭威排在了死亡名單的最末尾。這麽做的後果就是給了郭威充足的準備時間。
我們簡單梳理一下時間線:
11月13日,殺史弘肇、楊邠、王章;
14日,孟業持密詔抵達澶州,李洪義泄密;
15日,郭威起兵南下;
16日,郭威抵達澶州;
17日,郭威抵達滑州;
18日,宦官龍脫把郭威抵達澶州的消息(16日)帶回汴州;
19日,郭威抵達封丘;
20日,雙方在劉子坡對峙;
21日,朝廷軍崩潰;
22日,劉承祐遇弑,郭威入汴。
從政變開始到徹底失敗,僅僅不到10天。按照劉承祐的計劃,13日殺史弘肇等人,14日殺王殷,15日才會殺郭威。
事實上,當13日的慘案發生後,郭威已經第一時間得到情報,並開始與幕僚商議對策,所以在第二天(14日)接到告密後,軍隊的反應才會如此迅速,商量對策、統一思想、部隊集結、作戰動員……用時不到一天,第三天(15日)就已經踏上了征途。
直到16日,劉承祐集團才派侯益等率軍進駐澶州,把澶州預設為第一道防線,諷刺的是,就在同一時間,郭威已經占領了澶州。如果是拍電影,用雙鏡頭拚接或快速切換,就會形成巨大的視覺衝擊。是郭威行動得太快,還是劉承祐動作太慢?
而更諷刺的是,劉承祐還派宦官龍脫去魏州“前線”偵查,在劉承祐集團的預想中,就算暗殺郭威的行動失敗,郭威真要造反叛亂的話,其集結、動員、完成部署也是一件曠日持久的事情,他們肯定在魏州亂作一團了。
結果宦官龍脫連滾帶爬地跑回來(18日),告之郭威已經進駐澶州,劉承祐集團驚得花容失色。實際上,由於信息傳遞存在時間差,這個時候,郭威已經渡過了黃河,且越過了滑州,即將抵達汴州北麵的封丘,已經算是兵臨城下了。
所以,主動挑起矛盾爭端的劉承祐集團,反而陷入到了巨大的被動中,隻能倉促應戰。後發製人的郭威竟然掌握著主動權,以靜製動,在短短兩天的對峙中,僅僅是一次一百多人的小試探,就讓朝廷大軍崩潰不能止,劉承祐集團瞬間遭團滅。
時間雖然短促,但其中很多細節都透露出“舅族”之所以“反水”的原因。比如郭威代表的武將集團根深蒂固、盤根錯節,13日的慘案剛一發生,遠在魏州的郭威就第一時間得知情報;當兩軍對峙時,朝廷軍的將領們紛紛開小差,與郭威暗通款曲。
當然,假設劉承祐把死亡順序倒置,先派人殺郭威,再殺史弘肇等人,或者約定時間,同時下手,事情就能成功嗎?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武將集團樹大根深,尾大不掉,劉承祐太輕敵了,太年輕了,圖樣圖森破。
另外,在這場“兩日戰爭”中,劉銖的做法實在匪夷所思,劉承祐敗退汴州,他拒絕劉承祐入城,還放亂箭驅逐;郭威來了,他也放箭驅逐。他的立場到底是什麽?感覺他是一個毫無原則的哈士奇加泰迪,懟天懟地對空氣。
據史書記載,劉銖殘酷好殺、心狠手辣,深得劉知遠欣賞,認為他是一位凶悍的勇士。然而他的“勇”僅僅停留在對待手無寸鐵、毫無還手之力的人身上。
劉銖脾氣暴躁,下屬偶有小錯,就會被倒拽著在地上拖行,直到數百步方止,受刑者往往會體無完膚。
如果是針對平民百姓,手段則更令人發指。凡是經他審理的案件,罪無輕重,皆躲不過一頓毒打。在影視劇中,打板子的時候,兩個衙役互相配合,兩個板子一起一落,輪番拍打,而劉銖發明了“合歡杖”,即兩個板子同時落下;還發明了“隨年杖”,多大歲數就打多少板子。
在撈錢方麵,劉銖也不會掉隊的,他擅自增加賦稅,簡單粗暴。
在青州任上時,曾利用職務之便,化身鹽幫大佬,秘密從事販私鹽的勾當,赴京時尚有好幾屋子的私鹽來不及銷贓或轉移。於是,劉銖命人把這些私鹽全部倒入井中,又倒了一些糞土等汙穢之物,然後用土填埋。結果繼任者符彥卿將此事查明,上奏給朝廷。
所以才會有前文提到的,這位副省級幹部倒了京師之後,竟然成了北漂、無業遊民,楊邠、史弘肇遲遲不給他安排工作,有意打壓他。私鹽案,就是原因之一。
劉銖也罷,“群小”中的其他人也罷,在史書上記載幾乎都可以用不堪入目來形容,而反觀史弘肇、楊邠、王章等政變慘案中的受害者,則往往是溢美之詞,即便是提出批評,也是相當可觀、相當有理由的,還要在婉轉的批評之後幫他申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