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你就沒想過到床上來睡呢?
王大聖一邊鋪地鋪,一邊等著花小千出來。
相對於錢小花動輒一兩個小時的卸妝、洗澡和護膚,花小千就快多了。
橘小小是根本懶得洗臉。
懶……哦,終於明白了,就是懶。
她們仨為什麽都讓自己背著,就是懶得自己走路。
畢竟是貓,愛睡懶覺。
王大聖終於想清楚了一個問題,但仔細一琢磨好像也沒什麽大用。
終於,花小千從衛生間裏走出來。
隻穿著棉質內衣。
她身高1米68,比錢小花矮6公分,不過十八九歲的身體已經凹凸有致。
自然瑩潤的嘴唇和一雙帶有無辜意味的眼神,讓她少女感十足。
這與錢小花那種霸氣淩厲,具有侵略性的性感完全不同。
王大聖想多看一眼,又不太好意思。
“哎,聖哥哥。”
跑進臥室的花小千又從門縫裏探出頭。
王大聖轉頭看她。
“幹嘛?”
“你睡那個地板,打地鋪,硬不硬啊?”
王大聖一笑,“當然硬了,不過習慣了,也還行。”
“習慣了啊。那算了。”
花小千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哎,什麽意思啊?”
“就是,大聖哥哥,你就沒想過到床上來睡呢?”
這……難道……
花小千臉頰紅撲撲,眼神中帶著一種迷離的閃光。
忽然,王大聖想起無論是錢小花還是花小千,在臥室睡覺從來都是關門但不鎖門的。
難道說,報恩?
真有這種好事?
“當然想了!”
無論如何,既然大家這麽熟,就說實話好了。
臥室裏的那張床本來就是雙人床,當初因為他人高馬大,買的還是加寬的床。
即使花小千沒有那個意思,兩個人岔開睡也很富裕。
“那好!等著。”
花小千莞爾一笑,把門輕輕的關上。
隻有關門的聲音,沒有鎖門的聲音。
——
王大聖飛快的刷了牙,利索的衝了個澡。
聞了聞口氣。
薄荷味很清新。
她應該穿著睡衣吧。
胡思亂想著,走出衛生間。
腋下夾好毯子和枕頭,走到臥室門口。
敲門還是算了,畢竟沒鎖。
而且萬一她已經睡著了,還被吵醒了。
王大聖一推門,走進去。
燈竟然亮著。
花小千上半身靠在床背上,一雙潔白如玉的腿上放著筆記本電腦。
“你?幹嘛來了?”
經過短暫的對視,花小千驚訝的問。
“睡覺啊?你不是問我想不想到床上來睡,然後還說等著我嘛。”
“聖哥哥,你領會錯了吧?”
“啊?是嘛?”
“來,你過來看!”
花小千衝王大聖招手。
她已經換上了睡衣,沒那麽尷尬了。
走過去,一看電腦屏幕。
屏幕上是購物網站的頁麵,頁麵上顯示著一張單人床的圖片。
很明白不過了。
花小千覺得他打地鋪不是個事兒,於是想給他買一張床。
所謂的“等著”,不是她等著他過來睡覺,而是讓他等著新床的到來。
這已經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錢小花讓我洗腳我去洗澡,這一次是花小千讓我等著,我夾著枕頭就來了。
試問,人,一天犯兩次同樣錯誤的幾率有多大?
試問,人,一天連著不要臉兩次的幾率有多大?
此時,王大聖尬的腳丫子能在地上扣出一個下水道來。
這要是錢小花的話,自己早被踹到牆上貼著了吧。
“哎,坐下唄。”花小千屁股往裏挪,讓出空間,“我購物車裏放了好幾張床了。”
花小千根本沒有糾結剛才的情景,這讓王大聖的尷尬得以緩解。
他把枕頭往床背上一放,上床,跟她並排坐在一起。
“其實,還是這種折疊的沙發床更合適吧。白天可以變成沙發,晚上拉開就好。被子枕頭可以放在下麵的櫃子裏。”
“嗯,我覺得行。但,有別的顏色花紋嘛?”
花小千第一推薦的折疊沙發好是好,但最大問題是這個布藝沙發的花紋也太像樓上安然家的了。
絕對不靠譜!
“拚色的不喜歡啊。”花小千移動鼠標,“那還有幾種純色的。希臘聖托裏尼藍?還是弗拉明戈紅?”
“就這個聖托裏尼藍吧。就個湖藍色,取這麽個拗口的名字。”
“嘿嘿,這叫營銷,湖藍的話不洋氣。”
這個王大聖當然懂。
就像一根白色鋼筆,如果叫珍珠白能賣10根,如果叫凡爾賽宮廷白就能賣100根。
“哎,對了,那你喜歡那種顏色啊?除了拚色的那個以外?”
王大聖反問花小千。
“白、黑、紅。你忘啦?”
“那還是買弗拉明戈紅好了。”
錢小花第一天就自爆了自己對顏色的偏愛——黑、白、紅。
看來花小千也是。
“你不是說喜歡這個藍色嗎?”
她把圖片回滾到聖托裏尼藍的那張。
“我是喜歡啊,可是你喜歡黑、白、紅。”
“哎呀,聖哥哥,現在是給你買床啊。你喜歡才是最關鍵的。不過,千千有點兒小感動。哈哈。”
“那就藍色的?”
仍然不是太確信花小千的意思。
“嗯!下單!”
“哎,哪有錢啊!”
賬戶裏有多少錢,王大聖清楚的很。
已經快歸零了。
“白條啦先!我們倆連一張床都賺不過來嘛!”
“好!為了這張床,要努力啦!”
“嗯!來,擊掌!”
花小千伸出手。
Pia——
倆人擊掌。
花小千這種鼓勵人的方式多好,比起錢小花的非打即罵套路多。
王大聖不困了。
床的問題搞定。
花小千把筆記本合上,放到一邊。
她抿了抿嘴,說,“聖哥哥,問你一個問題啊,但不許生氣。”
“說。誰生氣誰是小狗。”
花小千笑噴,“噗。你以為我現在是橘小小呢。哈哈。”
得,賣個萌還被噴了。
王大聖急忙一笑,“緩解一下尷尬的氣氛。”
“哈哈。你現在有趣多了,比才開始見到的時候。來,說正事。就是以前客廳落地窗邊上的那盆仙人掌盆栽,你是真的喜歡嘛?”
怎麽會問這個問題。
王大聖一愣。
“啊……”
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王大聖想了想。
“也不是很喜歡。”
那盆仙人掌很好活,一個月才用澆一次水,所以以前也沒什麽存在感。
喜歡當然更談不上。
那是前女友唯一留下的一盆盆栽。
也許這才是症結所在。
後來仙人掌陰差陽錯的到了安然家。
如果花小千不提的話,自己已經忘了。
但她提這個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