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是同一個人
易峰早早地起來,看著窗外的清晨,一切都變了吧?
於晴沫起身走到他的身邊,雙臂挽上他,“峰,有了你,我真的很幸福。”她終於真真正正地成了他的女人。
那天晚上,她知道他不想要她的,可是因為她是於家的千金,掌上明珠,所以,她天天晚上都把他留下,不能讓他再去找那個女人。
“傻女人,這麽容易就滿足了?”易峰對於晴沫是有歉疚的,他當時答應於宏城,也是因為於家的錢,現在呢,他卻是萬劫不複了。
如果他的瀅瀅知道了他有了別的女人,而且還和別的女人訂了婚,甚至會娶這個女人,她會怎麽想,她一定會看不起她這個易峰哥哥吧!
“峰,我要求的真的不多,你就是我的全部啊!”於晴沫的嬌顏上滿是幸福。
易峰拍了拍她的背,“好了,換衣服下樓,別讓爸媽等我們。”
一樓的客廳沙發上,於宏城看著手中的報紙,這一次的周年慶,他要搞得很盛大,還有就是易峰和晴沫的婚事,他也決定下來了。
“爸,早。”易峰走到了於宏城的麵前,微笑地打招呼,在別墅裏住了好些天了,他卻還是很不習慣,畢竟,這裏姓於,不姓易。
“阿峰啊,你和沫沫的事,爸決定了,明天的周年慶上,我會宣布。”於宏城對他說道。
易峰沒想到會這麽突然,其實,在他住進別墅的那一天起,他就能想到的,他將自己賣給了於家,才會有如今的地位。
“爸,您怎麽這麽著急啊?峰說等明年再決定啊。”於晴沫看到易峰的臉色,看得出來,他不太高興。
“怎麽還不急啊?你們都一起了,我可不希望等你肚子大了才想起結婚的事。”於宏城對著女兒說道,即使他沒有開口說明易峰是入贅於家的,可是一切還都是由於家說了算的。
“爸,都由你來安排。”易峰拉著於晴沫的手,淡淡一笑。
“這就對了。”於宏城和易峰吃了早餐之後,就一起去了公司。
趙美雲和於晴沫坐在花園裏,喝著茶吃著點心。
“沫沫,你和阿峰的事,到底是怎麽樣?媽怎麽總覺得阿峰好像有些勉強。”趙美雲一直都很為這個獨生女兒擔心的。
“媽,您別胡思亂想的,我長得這漂亮,而且我們家這麽有錢,峰離了我,他哪裏也去不成,他什麽事也幹不成的。”於晴沫很堅定地說道。
趙美雲聽著女兒的話,她也隨女兒了,女兒這麽任性,她也管不了,當時她不讚成女兒和易峰在一起,女兒也不同意,非死纏著他。
她這個當媽的,還有什麽話好說。
一通電話讓於晴沫就出了門,前往約定的咖啡廳。
一名三十多歲的男人等在咖啡廳裏,在看到於晴沫進來時,馬上向她招手。
“於小姐。”他笑得很奉承。
“怎麽樣?我要的那個女人的資料有沒有?”於晴沫不理會眼前的男人,反正她付錢,讓別人辦事,但是她喜歡事情辦得漂亮的,隻要她滿意,多少錢她都願意給。
“當然,於小姐交代辦的事情,我怎麽敢怠慢?隻不過,她的資料很少。”男人遞上了一份資料,裏麵隻是說明了她是秦家的女兒,而且在上大學。
可是,秦家的女兒怎麽會是那個落魄樣子?
“於小姐,我這裏還有一份資料,也是關於秦家小姐的。”那個男人又遞上了一份資料。
於晴沫一看,是秦雅琳,而不是秦雅瀅,可是秦家不是隻有一個女兒嗎?
秦雅瀅的照片才是她本人的,秦雅琳卻是另一個長得比較嫵媚。
兩人根本就是不同的兩個人。
“於小姐,其實是這樣的,秦雅瀅小姐是被秦長春收養的,秦雅琳才是真正的秦家小姐,而秦雅瀅卻被秦長春用賣的方式代替秦雅琳嫁給了冷慕宸。”私家偵探就是私家偵探,能挖得不能挖得消息,都能掌控住。
於晴沫翻著資料,原來是這樣的,秦雅瀅現在已經嫁給了冷慕宸,冷氏集團冷少,那個冷厲的男人。
“我知道了,這資料我很滿意。”於晴沫從包裏拿出了一張支票遞給他,比預先談好的多給了不少,男人很滿意地收起了資料走人。
於晴沫看著手中的資料,原來,秦雅瀅是當了秦雅琳的替身,所以易峰是想要救她嗎?
易峰知道秦雅瀅已經嫁人了的事嗎?還是他還被蒙在鼓裏?
不管怎麽樣,明天,她和易峰的婚事不就定了嗎?那個女人再也沒有機會的。
離開了咖啡廳,於晴沫開車去了公司,易峰去開會了,她就一個人在他的辦公室裏,突然文件夾下麵的一張照片吸引了她的目光,看得出來,這個女人就是現在的秦雅瀅。
他在辦公室裏還要看著她的照片嗎?她把照片拿起,撕成了碎片,丟進了垃圾桶,隨後,對著馮磊交代說,她沒有出現在這裏過,就離開了。
秦雅瀅坐在沙發上,看著課本,其實,現在,她上不上學,已經沒有這麽重要了,也許,一輩子,她就在這裏虛度了吧!
她走到了花園裏,看著天空,易峰哥哥,你過得幸福嗎?你會幸福的,對吧?沒有我,你也可以很幸福的,是不是?
淩以傑開著車子到了別墅,就看到了她恬靜淡雅的側臉,看著她這樣安靜地站在花園裏,突然心裏微微一動。
秦雅瀅被一道目光看著,轉過頭就看到了淩以傑,唇角一勾,揚起了笑,“淩先生,你是來找我的嗎?”
淩以傑被她這樣的笑容給弄得一僵,好些時間,他才晃過神來,“我是為冷哥給你送衣服來的。”說完話後,有些不高興地遞上了一隻精美的衣服盒子。
秦雅瀅看著手中的精美盒子,“我有衣服。”
“冷哥讓你明天換上這套衣服,等他來接。”淩以傑簡單地交代著,參加什麽周年慶的事,他覺得也沒有說的必要。
冷慕宸作這樣的決定,其實,淩以傑是不同意的,但是冷慕宸一旦決定的事,是容不得別人置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