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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經理上門

  一時弄不懂女婿的意思,這人看著眼熟,但是她又想不起是什麽人,不過上門是客,好好招待總歸沒錯的。


  所以剛出屋的趙翠英趕緊拿杯子倒水,給人端茶倒水,等陶鈞和潘誌文都端上了茶杯,趙翠英才忍不住問道:“這是哪個啊,看我這記性,人年紀大了,就老不記事兒,看著眼熟就是想不起來是哪個了。”


  聞言陶鈞倒是咧嘴一笑,一邊喝了口嶽母倒的茶水,一邊回道:“媽,這你還真不認識,隻是縣合作社的潘經理,對了,我爸呢?”


  合作社的經理,趙翠英還真不怎麽認識,不過一聽這名頭也知道是大官,人總有攀高的心理,一聽到潘誌文是大官,趙翠英就不怎麽淡定了,慌忙轉身去條台下麵的抽屜裏拿香煙準備招呼客人。


  第一次上門,潘誌文自然沒有空手而來,自然拎了一些東西來,這會兒將東西放到郭家的大桌子上。


  一邊在拿煙,趙翠英一邊不忘對女婿道:“你爸在後頭,你去喊他一聲,家裏來了貴客,你爸可不該親自招呼?”


  陶鈞得了指使,自然就端著杯子朝後麵灶間走去,那樣子自然是要去後麵喊嶽父。


  趙翠英從抽屜裏找出一包剛剛開封不久的紅金龍,忙將煙拿了出來,轉身將煙盒遞了出去,“潘經理,抽煙,家裏也沒什麽好煙,潘經理可不要嫌棄。”


  趙翠英這話其實是謙虛了,這個時候很多農村人抽的都是沒有過濾嘴的遊泳和大公雞,也就她家的條件好一些,才抽得起紅金龍、龍驤這樣有過濾嘴的牌子。


  潘誌文哪裏敢不客氣,見趙翠英這樣忙上忙下招呼自己,心下裏正忐忑著呢。


  “嬸快別忙活了,我沒拿煙給你抽,倒是勞煩你給我拿煙了。”著潘誌文也覺得不好意思,匆忙從兜裏也摸了一包煙出來,趕緊朝趙翠英遞過去。


  這個時候的農村人。特別是年紀大,不管男女一般都是抽煙的,所以大家見麵也就習慣性的煙,煙得越多越明這個人客氣懂禮貌。


  潘誌文雖然把煙遞了出去。不過還是接了趙翠英的煙,直接就放在了嘴裏,如此一來也算是領了趙翠英的情。


  趙翠英瞄了潘誌文的煙盒子一眼,見上麵畫了個黃鶴樓,就知道這煙跟自己的不是一個檔次。於是從煙盒裏拿了一根,含進了嘴裏,一來一往中也算是全了禮節。


  見趙翠英接了煙,潘誌文趕忙從兜裏又拿了打火機出來,將火打起來後直接伸向了趙翠英,“嬸,我給你點煙。”


  這個時候農村人普遍用火柴,打火機這玩意也算是新鮮玩意,趙翠英雖然見多識廣,可也沒見過打火機。一時對潘誌文手裏的打火機還是有些好奇,不過卻沒有表現出來。


  同時對於潘誌文的舉動,趙翠英心裏還是非常得意的,看到沒這堂堂的大經理給她點煙呢!


  “怎麽能讓你給我點煙,我給你點才對,對了,潘經理今兒來我這裏有什麽事兒?”話是這麽,可是趙翠英煙還是照點不誤,一點兒沒有不好意思的模樣。


  潘誌文給自己也把煙點上來,吸了口煙。才不好意思地回道:“嬸客氣了,什麽經理不經理,也就端碗公家飯吃,你還是喊我潘。”


  趙翠英一頭霧水。農村的這些個官,一個個都芝麻綠豆一樣大,還死活讓人喊官職,這個潘經理倒是好話,不讓喊官職倒是讓喊姓,還帶了禮物上麵。這事兒倒是有些奇怪了。


  不等趙翠英多想,陶鈞就已經帶著郭興旺也從後麵走了出來,郭興旺出來第一件事就是去洗臉盆裏洗手,畢竟做香也是個髒活兒,髒著手接待客人多少有些不禮貌。


  等郭興旺洗好了手,潘誌文已經遞上之前的黃鶴樓香煙,“叔,抽煙。”


  郭興旺也沒客氣,從煙盒子裏抽了一根出來,剛擱嘴巴上,潘誌文就用打火機給他點上了。


  “不曉得潘經理來我們家有什麽事兒?”吸了口煙,郭興旺才問道。


  被郭興旺這麽一問,潘誌文還是有些不知道如何開口,一旁的陶鈞倒是機靈。


  “爸,其實我今帶潘經理過來,是因為二姐的事情。”陶鈞接過郭興旺的話,回道。


  郭興旺和趙翠英彼此看了一眼,心下奇怪,這關舒雲什麽事兒啊?


  “叔,是這樣的,前些日子我去市裏進貨,正好遇上了舒雲,看她一個女人拖了不少的布,也挺不容易的,就順道帶了她一程,結果聽她一個女人家帶著個女兒過日子,很是不容易。”潘誌文接過話頭回道,“我呢年紀雖然大零,可是一直沒成家,這次看到舒雲,覺得人不錯,就想找她一起過。”


  一下子郭興旺和趙翠英愣住了,從外表看著潘誌文年紀真的不啊,怎麽也配不上自己的女兒啊。


  愣了半,趙翠英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出聲問道:“你這麽大年紀了,怎麽會沒結婚?”


  不會是身體有毛病吧?當然這個話趙翠英沒問出來,可是看著潘誌文的樣子,她心裏一百個不願意,這人看上去得三十好幾塊四十了吧,可自己女兒才二十多歲,雖然離婚了可也不大啊,這男人一看就比女兒大十多歲不止啊。


  潘誌文被問得難堪,他倒不是故意這麽大年紀不結婚,主要是因為家裏的原因,當然也有他自己挑剔的原因。


  要這潘誌文也是個能人,他從沒有父親,一直是寡母帶著他和弟弟,在那個艱辛的年月裏,寡母能把他和弟弟養大著實不容易,等他稍微大零就兄代父職,不僅要照顧母親還要照管弟,一來二去就耽誤裏自己。


  至於他挑剔,那也是真事兒,別看潘誌文長得其貌不揚,可是人卻是個機靈的,十多歲就當了村裏的連長,不到二十歲就當了大隊書記,一個大隊書記管了差不多半個縣的事兒,可是比後來好多鄉長什麽都職權大。(未完待續。)l0ns3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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