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蓉蘭
女孩收拾羊的技巧一般,皮子剝的笨手笨腳,還割了好幾個口子,一張羊皮算是毀在她手裏了。
這種奴隸在草原上不值錢。能幹活兒的奴隸才是好奴隸,能生兒子的奴隸才是好奴隸,胸要大,胸大奶水才多,屁股也要大,屁股大生孩子才容易,像她這種除了一張臉蛋好看,別的地方一無是處的女人,價值約等於一隻瘦羊。
好在木都頭是個比較仁慈的好人,已經在考慮收留她了,因為他不是草原人,對臉還是比較看重的……
黃羊去掉皮毛內髒,再去掉頭和四隻蹄子,體積小了至少一半,用小木棍撐開,上麵抹了鹽,就可以架到火堆上烤了。
琪琪格現在有阿爸了,膽子也大了許多,“阿爸,這個姐姐要和我們一起走嗎?”。
木子拿過她手裏剩的肉筋塞到嘴裏咯吱咯吱的嚼著,又割了一小塊嫩肉給她,扭頭問那個女孩道:“你要去哪裏?”。
女孩沒回答他,隻是低著頭在吃肉,把手裏的肉吃完,才小聲答道:“不知道”。
木子問道:“部落裏還有沒有人?”。
女孩低頭道:“男人都死光了,女人和孩子還有一半,被帶走了,我騎馬跑,馬被射了一箭,也死了”。
這種事在草原上很常見,弱小的人和部落,被殺被搶都是應該的。
陶罐裏的水開了,木子拿出茶葉丟進去一點,茶葉還剩一半,要省著點了。
最近肉吃得有點多,總覺得腸胃很不舒服,現在他已經深刻的體會到茶對草原人的意義了。
“那你跟我走吧”。
女孩喝了一口茶水,認真的想了想,道:“我叫蓉蘭,可以做你的仆人,但我不做女奴”。
木子笑道:“好,蓉蘭,做仆人,不做女奴”。
蓉蘭咬了下嘴唇,問道:“我應該怎麽稱呼你,要叫主人嗎?”。
木子問道:“你多大了?”。
蓉蘭猶豫了一下道:“十五歲”。
木子笑道:“我覺得你可以叫我哥哥或者叔叔”。
蓉蘭馬上叫了一聲,“叔叔!”。
這小女孩挺狡猾,一聲叔叔把木子推到長輩的位置,也讓他感慨萬千,難道自己就這麽不招人喜歡?還是自己真的老了?
十五歲的蓉蘭和六歲的琪琪格很快就熟悉了,幸虧琪琪格睡覺的時候時候又回到了阿爸懷裏,沒讓木都頭體會到被女兒拋棄的痛苦。
放進兩根粗一點的木棍,讓火堆燒的慢一些,木子把琪琪格抱在懷裏,輕輕哼唱著他曾唱過無數次的搖籃曲。
草原上晝夜溫差有點大,盛夏的深夜裏依然有些涼。
狼嚎聲傳來,緊接著又有幾聲呼應,漆黑的曠野中聽不出遠近。
木子已經不算草原上的雛兒了,他已經知道狼其實很少主動攻擊人,除非很大的狼群又恰好是餓急了的時候。
現在是草原上食物最充裕的季節,所以不用太擔心。
不知道過了多久,狼嚎聲仍在斷斷續續的隨風飄來,吵的蓉蘭怎麽也睡不著,剛才有意選了個離新叔叔最遠的位置,中間隔著火堆,現在有點後悔了。
琪琪格很可愛,新叔叔也明顯不是她的阿爸,可無論琪琪格還是新叔叔的表現都是女兒和阿爸的親密樣子。
“喔嘔……”又一聲野狼的嚎叫,這一次好像離得更近了……
蓉蘭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兒,叔叔和琪琪格應該已經睡熟了。
“叔叔”,她叫了一聲。
木子背對著她一動沒動。
蓉蘭慢慢站起來,輕輕走到木子身後,
站了一會發現木子真的睡熟了,她輕輕跑回去把自己的氈子拖到木子身邊,躺了上去。
吃飽喝足,精神放鬆下來,睡意不可阻擋的襲來,蓉蘭連三個呼吸都沒堅持住就睡著了。
木子一直看著火堆照出的影子,直到身後的呼吸聲緩慢悠長,確定蓉蘭已經徹底睡熟了,才慢慢鬆開刀柄。
慢慢起來把披風蓋到蓉蘭身上,不禁搖頭苦笑。
自己太敏感了,蓉蘭和琪琪格一樣,隻是個可憐的女孩子罷了,自己竟然在握著刀防備她。
蓉蘭最開始都沒躲在暗處給他一刀,自己剛才竟然攥了緊刀把,對一個叫自己叔叔的女孩子如此戒備,難道自己真的如此陰暗?
蕭卓給的東西裏有傷藥,木子找出來給蓉蘭擦了點藥。她的鞋子應該是在逃命的時候丟到哪了,腳上的小傷口很多,小腿上也有幾道小口子。
有些內疚的木子輕輕給她每一個小傷口都抹上藥,蓉蘭隻是個十五歲的小女孩,命運卻把她逼迫到如此地步。
看來她並不是普通牧民的女兒,皮膚看上去有些過於嬌嫩,普通的女孩子要粗糙很多。
無所謂了,無論她以前的身份是什麽,現在都是一個無依無靠的女孩子了,而且這個女孩子叫自己叔叔。
半路撿個漂亮的侄女還是不錯的,路上還能幫忙幹點活兒。
黃羊的皮子不太適合做鞋子,好吧,這時候咱就別瞎講究了。
木子拿了被蓉蘭割的亂七八糟的黃羊皮,割下兩塊完整一些的,拿到蓉蘭腳邊比劃一下大小,然後值夜班的木都頭開始給剛認識的侄女做鞋子了。
用堅韌的羊皮做一雙鞋子,真做的時候比想象中要難多了,難度不止在於缺少工具,木都頭還缺少使喚工具的手。
用兩隻手很簡單就能做到的事,一隻手就難多了。
好消息是木子有很多時間,可以慢慢做,在這種地方露營,放心大膽的睡大覺是不可能的,正好找點事打發時間。
兩隻橢圓形的羊皮包做好了,木子拿著在蓉蘭腳邊比量了一下,覺得實在是拿不出手,被蓉蘭和琪琪格鄙視的概率極高。
木都頭怒了,老子還就不信了,一隻手就做不出像樣一點的鞋子?
仔細想了一下修改計劃,把鞋子拆開重新加工。
羊毛要燒掉,天氣這麽熱,真帶著羊毛捂著,一天下來還不得捂蛻了皮?
燒完了毛要拿刀把燒黑的一層刮掉,木子索性脫掉鞋襪,手腳並用的忙活。
鞋子太肥了,穿在腳上會打滑,不跟腳。
用匕首紮了幾個小孔,穿上皮繩,這樣就相當於有了鞋帶,木子覺得自己是個天才,一隻鞋子上兩根鞋帶,這事不是一般人能想到的。
終於完工了,如果能選擇,木都頭寧願去殺李元昊也不會再做鞋了。
拿過去給蓉蘭套到腳上,又費勁的把鞋帶都係上,蹲在那裏仔細端詳了一番,連連點頭道:“難道本都頭上輩子是個鞋匠?”。
看了一會兒,又期待的道:“鞋合不合適隻有腳知道,不知道走起路來怎麽樣”。
話音剛落蓉蘭卻立刻站了起來,圍著火堆走了一圈,笑著道:“很合適,很舒服,謝謝叔叔”。
木子依然蹲在那裏,仰頭看著滿臉笑容又滿臉淚水的蓉蘭,問道:“什麽時候醒的?”。
蓉蘭有點不好意思的道:“你給我擦藥的時候,傷口擦了藥有點殺的疼……”。
木子看了看東邊的啟明星,無語的道:“所以你就躺在那裏,看我忙活了一晚?”。
這丫頭良心大大的壞了,哪怕你隨便搭把手也行啊,木都頭手腳並用的折騰了一整晚,你就這麽看著?
蓉蘭走過來蹲在他麵前,認真的道:“叔叔,我覺得做你的女奴也不錯”。
木子歪到她的氈子上打了個哈欠,嘟囔道:“你還真是沒出息,一雙鞋就把自己賣了,本都頭不稀罕女奴,你還是繼續做仆人吧”。
蓉蘭笑著躺在他身邊,故意往他身上擠,把臉上的淚水都擦到木子身上。
當一個人剛剛經曆了痛苦磨難,第一個對她好的人,會讓她感到加倍溫暖。
木子越是想把她推開,蓉蘭就越想挨著他。
木都頭已經戒色挺長時間了,蓉蘭這丫頭長得相當不錯,可悲催的是她隻有十五歲,這完全超出了木都頭的底線。
沒辦法,隻能使用轉移大法,木子問道:“我們要往東走,你從哪個方向來的?”。
蓉蘭果然不再硬往他身上貼了,“我……我就是從東邊來的,我們族人就是被那邊的土默部殺的……”。
土默部是個近五千人的大部落,而蓉蘭的部落則隻有二百多人,當蓉蘭部落的人無意中進入土默部的草場被發現之後,結局就已經注定了。
土默部要一百頭牛和五百隻羊賠償,蓉蘭的部落如果給了,他們就別想過去今年冬天了。無奈之下族長,也就是蓉蘭的父親決定帶著族人跑路。
土默部的騎兵很快追上了他們,麵對數倍的騎兵,蓉蘭的父親和全族男人誓死抵抗,最終被屠殺殆盡。
高過車輪的男人被殺死,年老的被殺死,嬰兒也被殺死,部落徹底消失了。
晚上等土默部的人睡著了,蓉蘭偷了一匹馬拚命跑了出來,土默部的人射了幾箭就回去了。
這得益於他們的看管很鬆懈,因為他們不擔心有人跑掉,一個女人在草原上活不下,事實證明如果不是遇到木子,蓉蘭也會在幾天內去和父親團聚。
現在木子說要往土默部走,讓蓉蘭想起了自己被屠殺的族人……
草原上的廝殺從未停止過,即使所有的部落都要臣服於契丹,大部落對小部落的吞並欺壓也不曾停止。
耶律洪基對草原的控製僅限於能讓那些大部落不互相拚命,特別強大的他還要削弱他們,至於那些很小的部落就完全顧不上了,
大的部落會吞掉小部落,也可能會分裂成很多小部落,草原上一直都在重複這些事。
出乎意料的是,蓉蘭對土默部並沒有表現出太多仇恨,因為她是女人,是弱者,弱者沒有複仇的能力,所以就沒有記仇的資格。
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強大的吃掉弱小的,一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強大的部落不爭奪更大的草場,那強大的部落要怎麽養活他們的族人?女人們在部落消亡後,她們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唯有弱小,才是最大的原罪。
太陽出來了,兩匹馬三個人開始迎著朝陽出發,蓉蘭現在有新鞋子,還有了新叔叔。
當命運給了她重重一擊,又溫柔的摸了她一下,她已經知道了,新叔叔就是木都頭,就是草原人都知道的那個木都頭,傳說是真的,木都頭真的會仁慈的幫助苦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