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顯廚藝,七公出現!
“另外,還是那句話,這方世界的主角,小哥哥你是不能直接出手擊殺的,不過小哥哥放心,隻要你把黃蓉弄到手,該給的好處不會少,郭靖沒有黃蓉自然無法生存!剛才獲得好處,係統已經判定成功,就算郭靖現在死纏爛打認識了黃蓉也沒有用!”
“好了,看我的!”辰淩知道了他該怎麽做的時候,就做到了心中有數,剛才是為了完成任務,才會破壞他們二人,接近黃蓉的。
而現在的辰淩,看見郭靖讓自己這麽失望,他也是決定自己親自出手。
於是,趁著酒菜還沒有上齊的時候,辰淩就借口要去茅房。
而黃蓉對郭靖連看都不看,也許是辰淩的原因,也許是女孩第一眼看對的男人,就是自己的另一半,郭靖再怎麽做,也是沒用的。
時間不大,辰淩又再一次的回來了,而辰淩發現,他回來之後,黃蓉麵帶笑容,而郭靖則是明顯很不開心!
而這個時候,辰淩也是被宓兒給提醒了,我管你什麽原著,什麽這方世界的主角呢,現在一切都重新開始,誰能夠得到什麽,都要看自己的本事,就算黃蓉也是,她也不是郭靖已經內定的女人。
突然,眾人就聽樓下有人大聲的喊道:
“郭靖,你師父讓你趕快回客棧!”
而郭靖聽見有人喊道自己,他明顯有些失望,但是,自己的六位師父,郭靖還是沒有膽子忤逆的,隻見,郭靖衝著辰淩拱手,接著就衝黃蓉說道:“姑娘,在下的師父找我,我去去就來!”
我靠,還去去就來,你還要點臉不。
郭靖戀戀不舍的離開了,辰淩沒有管他,就在辰淩想著,怎麽拐跑黃蓉的時候。
突然,就見黃蓉說道:“大哥哥,我們走吧,我討厭那個人,一會兒他又要來了,我請你吃叫花雞,看看我的手藝!好嗎?”
有什麽不好的,這也正中辰淩的下懷,看來黃蓉她還真的不想認識郭靖,不過,就這麽離開,還怕辰淩生氣,他們花了這麽多錢,還一口菜沒吃呢?
但是,辰淩怎麽會在乎這些身外之物,辰淩他需要的是強大,而要強大除了爭取好處之外,就是在各個位麵生存,現在辰淩要做的就是完成任務,加深自己和黃蓉的感情。
於是,辰淩毫不在意的笑了笑,扔下一塊銀子,伸手拉著黃蓉轉身離開了酒樓。
而酒樓的店小二,也是笑臉相送,他們不會在意辰淩他們吃不吃,他們隻在意辰淩他們給沒給錢,要是每一個客人,都跟辰淩一樣,隻給錢不吃飯,他們不是要發達了。
不提店小二那低級的想法,辰淩帶著黃蓉,順便逛了逛城裏的集市,辰淩給黃蓉買了一些女孩喜歡的小玩意之後,就走出了城池。
此時臨近中午,兩個人都是肚腹饑餓,要不是為了躲避郭靖,他們也不會不吃飯就離開酒樓。
黃蓉在山林之中,抓了幾隻山雞,就動手忙活起來,要說做飯辰淩也有一套,不過,辰淩跟黃蓉一比,就差了許多。
別看黃蓉一個女孩,幹起活來,還真的不含糊,隻見,她殺雞拔毛,去內髒,清洗了一下,接著,在抓了一把不知名的葉子,塞到了雞肚子裏麵。
之後,黃蓉又弄來了一些黃泥跟荷葉,先把雞用荷葉包上,再用黃泥把雞包的嚴嚴實實,就把幾隻雞,弄到了事先準備好的灶坑之中點起火。
這種做叫花雞的灶坑十分講究,你得讓糊好黃泥的叫花雞均勻受熱,還不能把叫花雞埋得太深,否則,火就點不起來了。
這個時候,滿是火氣,甚至都有一些烏煙瘴氣,根本就看不出來,叫花雞的美味。
黃蓉也是忙活的小臉有些花,跟小花貓一樣,但是,她卻十分的開心。
叫花雞在灶火之中,熏烤到一定時候,就需要翻個個,接著,在熏烤。
又過了一會兒,隻見,黃蓉十分開心的說道:“大哥哥,叫花雞好了!”說著,她就拿著木棍,把幾隻叫花雞,從土中拋了出來。
打碎黃泥,扒開荷葉,這誘人的香氣,真是直鑽人的鼻孔,隔著多遠,就能夠聞道,叫花雞的香氣。
“大哥哥,我叫黃蓉,你以後叫我蓉兒就好了,你叫什麽,我總不能總叫你大哥哥吧!”黃蓉一邊弄著叫花雞,一邊說道。
辰淩一聽,可也是的,他跟黃蓉接觸這麽久了,對方還不知道自己叫什麽。
這也難怪,辰淩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打算跟黃蓉過多的接觸,也許今天他完成任務,明天就離開黃蓉了。
“嗚……好吃!蓉兒,好名字,我叫辰淩!”辰淩接過黃蓉的叫花雞,張嘴咬了一口,一邊誇黃蓉的手藝好,一邊說道。
“辰淩,那我以後就叫你淩哥哥了!嘻嘻……”女孩心性,這樣的黃蓉還挺招人喜歡的,辰淩他見過女人,還見過很多女人,而黃蓉她的姿色雖然不錯,但是,也絕對不是傾國傾城,隻能算是千裏挑一的美女而已。
但是,黃蓉她獨特的氣質,還是與眾不同的,辰淩拿出了自己儲備的蒸餾酒,跟黃蓉分享。
這一下,酒香肉香,真是傳遍周圍幾十裏,就在黃蓉和辰淩吃的開心,喝的開心,聊得的開心的時候。
辰淩和黃蓉就突然聽見,有人喊道:“真香啊,我要雞屁股!”
辰淩會不知道來人是誰,以辰淩的修為,他早就知道,附近的樹上有人了,隻不過,辰淩想要證明自己的猜想,他並沒有表現出來,更沒有告訴黃蓉!
來人一身乞丐裝束,六十左右歲,身上背了一個酒葫蘆,手中拿著一把翠玉杖,還缺了一根手指,雖然滿身乞丐裝,卻十分幹淨,滿頭白發,卻滿麵紅光。
丐幫幫主,九指神丐洪七公!
沒錯來者正是丐幫幫主,九指神丐洪七公!
辰淩自然知道來人是誰,但是,他不會點破,否則,不是要引起別人的懷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