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黎酥(上)
淩雪回到別墅沒有看到賴文穀,問艾薇兒才知道他在書房。淩雪走到書房門口聽見裏麵有說話聲:“最近他們有什麽動靜?”
“他們偷偷聯合颶風,打算卷土重來。”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淩雪側耳傾聽賴文穀在和誰說話,聲音忽大忽小她根本聽不清楚裏麵在說什麽。淩雪悄悄的擰開門,透過門縫隻看到賴文穀坐在沙發上,喝著咖啡,翹著二郎腿。
遲暮洪亮的聲音從樓梯口傳來:“淩小姐,找總裁怎麽不進去?”
淩雪回頭狠狠的瞪了一眼遲暮,這個遲暮分明就是故意的。這麽一嗓子害她沒機會聽到賴文穀在說什麽,真是討厭。
賴文穀拉開門看著站在門口的淩雪說:“在門口鬼鬼祟祟的幹什麽?”
淩雪搖搖頭說:“剛到你門口,遲暮就開始嚷嚷。”
賴文穀拉著淩雪進入房間,摟住她的小蠻腰說:“剛才在和美國公司通話,我讓他們見見你。暮,開視頻通話。”
“不用,文穀我想問你一件事情。”
“問吧?”
遲暮悄悄的退出房間,關上房門。
“你不可以生氣?”
“好,你問吧?”
“認識我之前你有沒有和其它女人交往過?”淩雪一本正經的問賴文穀。
賴文穀臉上沒有任何表情,腦子卻在飛速旋轉。他要考慮她為什麽會突然這麽問?誰說了什麽?她知道多少?要不要告訴她?她知道後會有什麽反應?最壞的後果是什麽?會不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還是編個理由騙她?
“怎麽了?”賴文穀表麵上看起來平靜無波瀾,內心波濤澎湃。
“隨便問問,就是好奇。”
“有一個,她叫黎酥。”賴文穀鬆開攔著淩雪的腰。
“黎酥?黎酥?怎麽覺得好像和黎殷有什麽關係似的?”
“他們是親兄妹。”
“什麽?”淩雪瞪大眼睛,看著賴文穀。
“黎酥是我曾經的女朋友,她臨終前托付我好好照顧她的弟弟黎殷。那時候我隻顧著傷心,根本沒有照顧好他。”賴文穀輕描淡寫的將他和黎酥的關係說了出來。
淩雪沒有繼續追問,她知道事情一定不向他說的那麽簡單,他不願意說她也不想問。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份,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反正都已經是過去式了,就讓這秘密埋藏在他心中吧!
淩雪在賴文穀的頭上落下一個深情的吻:“文穀,我不想追究你的過去,但是你的未來必須隻有我。”
賴文穀伸手輕輕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敢缺席試試?”
淩雪從賴文穀房間裏出來,她滿腦子都在想究竟是誰發的包裹?她究竟想幹什麽?
賴文穀站在窗前滿臉憂傷,抬頭看向天空。以前抬頭看天空的時候總能看見黎酥的臉,自從和淩雪交往就再也看不到黎酥的臉。黎酥,你是不是在怪我?
賴文穀離開書房,來到最角落的房間。這個房間除了他進來,任何人都不允許進入。
賴文穀掏出鑰匙打開房門,每次推門進入的時候他好像看到她的身影在房間裏晃動。
房間裏的一切都是她在時的模樣,所有擺設都是她親自挑選,親自指揮他布置的。賴文穀關上門走了進來,撫摸著那張寬大的粉色床。這是他們曾經睡過床,多少個夜晚他們盡情的纏綿。
賴文穀坐在柔軟的床上,無意間瞥見梳妝台前擺放的小盒子。賴文穀伸手拿起盒子打開,裏麵是一對情之戒。賴文穀不由的皺起眉頭,心也跟著一陣陣的抽痛,手顫抖的拿出裏麵的戒指放在嘴邊吻了吻。埋藏在內心深處的記憶,隨著情之戒湧上心頭。
那是春暖花開的時節,到處都是春天的味道。路邊的垂柳長出嫩嫩的葉,路邊小草紛紛從土裏冒出頭。街上人群脫下厚厚的棉衣,換上了五彩繽紛的春裝。
廣場上的水池邊有一位老人正在賣各種各樣的飾品,一位身材嬌小玲瓏,紮著高高的馬尾女生站在攤位前。
她白皙的皮膚在陽光的照耀下散發出耀眼的光,小巧的臉型,尖尖的下巴。眉毛濃密,一雙圓圓的大眼睛轉來轉去,長長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忽閃忽閃,小巧的鼻子,若櫻般的紅唇潤潤的。
賴文穀忍不住走近小攤,在飾品攤前靠近女孩的地方停住。他心跳加速,全身血液都在沸騰臉更火辣燙人。他不敢正視女孩的臉,隻聞到她身上一股淡淡的梔子花香。
女孩眼睛一亮,拿起一對戒指問:“老板,這戒指怎麽賣?”
“姑娘,想買這對戒指必須和男朋友一起來買。你一個人買,不賣的。”老板伸手想拿回戒指,女孩調皮的向後抽手,老板撲了個空:“這是情之戒,有著特殊的寓意,隻要是有情有義不離不棄的真正有情人戴上它才會幸福一生。”
“我不管,我就是要買下它。?”女孩手裏緊攥著戒指不放手。
“這……這不好……,一個買走了不吉利的,要買就要買一對。”
女孩就是不信那個邪,非要買那枚戒指。可是戒指是一對的,買一個老板不願意賣。買兩個女孩又沒有那麽多錢。
“老板,我要她手裏那款男士的戒指。”賴文穀也不相信邪,一對白銀的戒指值不了幾個錢。就是上麵的花紋好看,要是真是什麽情之戒也不會淪落到地攤上。
女孩和老板同時看向賴文穀,賴文穀伸手拿下戒指盒裏的男士戒指套在手上,滿意的看了看說:“大小正合適,這個我要了。”賴文穀丟下幾百塊錢匆匆的轉身離開。
女孩反應過來時,戒指早到了賴文穀的手指上。女孩又掏錢,要買下女款戒指,老板搖搖頭說:“錢夠了,戒指你拿走吧。”
女孩拿著戒指去追賴文穀,他早已消失在人海之中。女孩拿著戒指套在無名指上大小合適,女孩背著背包興高采烈的走了。如果這真是情之戒,她希望它可以牽引著她,找到買戒指的那個男孩。
那個陽光明媚的中午,那場美麗的邂逅。成了一段影片,一直在賴文穀的腦海裏重複播放。他看著手指的戒指,如果你真是情之戒,為什麽不再讓我遇見她。
不知天意還是情之戒的牽引,第二次邂逅是在人潮湧動的街頭。女孩手裏拿著厚厚的一疊傳單,對街上來來往往的人送上一份微笑還有她手裏的傳單。
“閑暇之時,不妨到黎韻咖啡屋。喝杯咖啡,聽聽音樂,放鬆一下您緊張的心情。” 女孩每發一份傳單都會說上一句。有的人接過傳單看都不看就扔在地上,有的人根本就不等她說完拿著傳單就走。她都不在乎,依舊保持著那份天使般的笑容。
賴文穀看的有些心酸,他走到女孩身邊站住。
女孩拿了一張傳單遞到賴文穀手裏:“閑暇之時,不妨到……”。女孩認出了賴文穀:“你,怎麽是你?”她睜大眼睛,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我來幫你。”
賴文穀接過女孩手裏的傳單,自顧自的發。這是他第一次為了一個女孩放下身段自尊,在街頭發傳單。為了這件事賴文穀還遭爺爺奶奶一頓訓,他並沒有因為挨訓生氣,反而心裏甜甜的跟吃了蜜似的。(這是後話)
女孩看著男孩傻傻的發著傳單,像個沒頭蒼蠅似的在街頭亂轉,忍不住哭了。眼淚從眼眶裏落下來,流到嘴角她輕輕舔了下,是甜的幸福的味道。
從那天以後男孩和女孩相戀了,男孩賴文穀,女孩叫黎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