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444
出了門就能迷路的貨色,歐云爾都不知道這傢伙是怎麼長大的。
這次來中國,歐云爾聽說混世大魔王居然還能坐錯飛機飛到澳大利亞,沒遇到人販子把這老傢伙給賣了,歐云爾都覺得是神奇。
至於怪胎2人組的副組長,歐清歌嘛,從小就喜歡吃,從小就胃口大。
15歲那年從中國回來之後,胃口更是比原先大了一倍。一天24小時,幾乎16個小時都在吃,另外八個小時是在睡覺。所以不能吃。但是問題就在於那麼吃,那麼喝,居然也沒見他長肉,永遠一副苗條的樣子。
老天,歐吃貨知不知道他這個樣子會讓世界很多連喝水都能長胖的女人想去自殺啊。
「恩,我來看看雷恩斯。」歐云爾點點頭。
「要不要吃豆沙包,剛買的,很香呢!」歐吃貨拎著左手的包子在歐云爾的面前晃了晃。
「不……用了,我剛吃過飯來的。」
「哦,我也吃過飯來的,但是中途又想吃了。我感覺瑪麗醫院門口的包子店裡的豆沙包很好吃,所以一口氣買了兩袋。」
歐云爾,「……」
好吧,反正她知道歐吃貨胃口大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但是見他那麼吃還是有點詫異。
「雷恩斯哥,你沒得吃了,醫生說讓你別吃亂七八糟的東西。」歐清歌笑眯眯地對雷恩斯說道。
今天他的臉上沒有戴什麼****,那張比女人還妖艷柔美的臉無論是第幾次看,歐云爾都覺得超級驚艷。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完美的藝術品。雖然歐清歌是歐云爾的堂弟,但是這樣近距離的看他,歐云爾都覺得自己有些心動。
那麼美的人,無論是男是女,原本喜歡男喜歡女,相信都會有心動的感覺吧?!
說實話歐云爾也奇怪雷恩斯為什麼就不會喜歡上歐清歌呢?歐吃貨為他做了那麼多的事。他卻仍然都感動不起來。
她和這個歐吃貨比起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他。
相貌,雖然歐云爾也不差,但是和歐吃貨比起來就絕對是吃貨同志勝利。
腦袋,歐云爾再聰明也比不了吃貨的智商,雖然有時候歐吃貨的想法稀奇古怪了一點,但是卻無法否認他的高智商。
成就,歐吃貨肯定比歐云爾強大,他年紀輕輕就已經是世界知名的殺手了。
而且對愛情,歐云爾雖然以為自己也很痴情也很認真,但是比起眼前吃得稀里嘩啦的歐清歌,歐云爾也覺得自己比不上他。
他真的可以為雷恩斯做很多很多,但是至今為止也無法得到雷恩斯的一點一滴地關心。
可是,歐清歌卻從來都沒有放棄,一直追隨著雷恩斯的腳步。
有時候歐云爾在想,美國也有很多GAY,而且在美國GAY基本上是屬於很正常的群體,但是為什麼雷恩斯就是沒有辦法影響呢?!
這麼一個美麗的人兒,追隨著他,肯為他死,這種真誠無暇的感情這個世界上還能遇到多少?
如果她是雷恩斯,相信即使是以前不喜歡男人,也會因此被感動,而打算嘗試一下。
「恩。」雷恩斯雖然是回答歐清歌話,但是目光卻是看著歐云爾。
而歐云爾正傻傻地看著歐清歌發獃。
反應遲鈍的歐吃貨吃了半天,才發現歐云爾看著自己發獃,有些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臉,「三堂姐,怎麼了?豆沙包的餡黏在臉上了?」說著連忙伸手撫摸自己的臉頰。
「沒有,我在想事情。」歐云爾收回目光,尷尬地搖搖頭,然後拿著手提包站起來,「我先走了,費爾頓還在家裡等我。」
「恩。」見歐云爾走了,雷恩斯也沒阻攔,點點頭一直目送她離開。
藍色的眼睛里夾雜著太多的不舍和複雜的感情。
兩個人雖然說話了,但是看起來卻格外的陌生。曾經那種快樂的感覺頓時間消失得一乾二淨。
歐云爾離開好一會兒,見雷恩斯一直看著病房的門,歐清歌便調侃道:「三堂姐走了,你如果真捨不得剛才就該直接讓她留下。」
「人家有男朋友了。」雷恩斯嘆了一口氣,低下頭又繼續翻看手裡的文件。
「又沒結婚,現在連結婚的都可以翹掉呢。」
「不一樣。」雷恩斯淡淡地回答。
雖然他的確放不下歐云爾,但是他更希望她幸福。
「因為詛咒?」
「……」雷恩斯沒有回答,只是淡淡地一笑。
歐清歌一拍雷恩斯的肩膀,一副好哥們的樣子,「我們歐家的人怎麼可能那麼脆弱?都是打不死的小強,你未免也太看得起我們了?!其實你喜歡的話就去追求,你這樣只會讓大家痛苦。」
雷恩斯沉默,「……」
見雷恩斯沉默,歐清歌繼續發表他的歐氏看法:「而且你也該為費爾頓解開詛咒啊!不然你讓費爾頓怎麼找女朋友啊!找一個死一個,多傷人!」
雷恩斯點點頭,畢竟歐吃貨平時雖然是不太可靠,有時候說得話也很有道理,「不過……」
「不過什麼?」
「清歌,你把豆餡擦在我身上了。」雷恩斯藍色的眼睛看著歐清歌無比正經地說道。
那樣子說得歐清歌一陣尷尬。
好吧,他忙著關心雷恩斯了,忘記自己剛才沾有豆沙包溢出來的餡。
醫院門口的那個老闆看到是那麼美麗的人來買豆沙包,於是在豆沙包里故意加足了豆沙,結果歐清歌吃的時候,那些豆陷直接漏了出來。
剛才忙著說話,忘記手上還沾著豆陷,於是他那麼一拍,直接把手掌上的豆陷擦在了雷恩斯的身上。
「抱歉,我幫你擦吧……」歐清歌手忙腳亂地拿幾張紙巾擦雷恩斯身上的東西,一本正經地幫忙,卻忽略了兩個人的距離不知不覺的靠近了。
好像也是第一次,兩個人靠那麼近。
從雷恩斯知道歐清歌喜歡自己不是開玩笑時候,就一直躲避他,每次他靠近雷恩斯的時候,對方總會找借口或者小心地躲開。
今天如此近距離地看著雷恩斯,看著他那英俊的臉,他的眉頭,他那沉穩的眼睛,他的嘴唇,歐清歌開始覺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出了門就能迷路的貨色,歐云爾都不知道這傢伙是怎麼長大的。
這次來中國,歐云爾聽說混世大魔王居然還能坐錯飛機飛到澳大利亞,沒遇到人販子把這老傢伙給賣了,歐云爾都覺得是神奇。
至於怪胎2人組的副組長,歐清歌嘛,從小就喜歡吃,從小就胃口大。
15歲那年從中國回來之後,胃口更是比原先大了一倍。一天24小時,幾乎16個小時都在吃,另外八個小時是在睡覺。所以不能吃。但是問題就在於那麼吃,那麼喝,居然也沒見他長肉,永遠一副苗條的樣子。
老天,歐吃貨知不知道他這個樣子會讓世界很多連喝水都能長胖的女人想去自殺啊。
「恩,我來看看雷恩斯。」歐云爾點點頭。
「要不要吃豆沙包,剛買的,很香呢!」歐吃貨拎著左手的包子在歐云爾的面前晃了晃。
「不……用了,我剛吃過飯來的。」
「哦,我也吃過飯來的,但是中途又想吃了。我感覺瑪麗醫院門口的包子店裡的豆沙包很好吃,所以一口氣買了兩袋。」
歐云爾,「……」
好吧,反正她知道歐吃貨胃口大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但是見他那麼吃還是有點詫異。
「雷恩斯哥,你沒得吃了,醫生說讓你別吃亂七八糟的東西。」歐清歌笑眯眯地對雷恩斯說道。
今天他的臉上沒有戴什麼****,那張比女人還妖艷柔美的臉無論是第幾次看,歐云爾都覺得超級驚艷。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完美的藝術品。雖然歐清歌是歐云爾的堂弟,但是這樣近距離的看他,歐云爾都覺得自己有些心動。
那麼美的人,無論是男是女,原本喜歡男喜歡女,相信都會有心動的感覺吧?!
說實話歐云爾也奇怪雷恩斯為什麼就不會喜歡上歐清歌呢?歐吃貨為他做了那麼多的事。他卻仍然都感動不起來。
她和這個歐吃貨比起來,很多地方都比不上他。
相貌,雖然歐云爾也不差,但是和歐吃貨比起來就絕對是吃貨同志勝利。
腦袋,歐云爾再聰明也比不了吃貨的智商,雖然有時候歐吃貨的想法稀奇古怪了一點,但是卻無法否認他的高智商。
成就,歐吃貨肯定比歐云爾強大,他年紀輕輕就已經是世界知名的殺手了。
而且對愛情,歐云爾雖然以為自己也很痴情也很認真,但是比起眼前吃得稀里嘩啦的歐清歌,歐云爾也覺得自己比不上他。
他真的可以為雷恩斯做很多很多,但是至今為止也無法得到雷恩斯的一點一滴地關心。
可是,歐清歌卻從來都沒有放棄,一直追隨著雷恩斯的腳步。
有時候歐云爾在想,美國也有很多GAY,而且在美國GAY基本上是屬於很正常的群體,但是為什麼雷恩斯就是沒有辦法影響呢?!
這麼一個美麗的人兒,追隨著他,肯為他死,這種真誠無暇的感情這個世界上還能遇到多少?
如果她是雷恩斯,相信即使是以前不喜歡男人,也會因此被感動,而打算嘗試一下。
「恩。」雷恩斯雖然是回答歐清歌話,但是目光卻是看著歐云爾。
而歐云爾正傻傻地看著歐清歌發獃。
反應遲鈍的歐吃貨吃了半天,才發現歐云爾看著自己發獃,有些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臉,「三堂姐,怎麼了?豆沙包的餡黏在臉上了?」說著連忙伸手撫摸自己的臉頰。
「沒有,我在想事情。」歐云爾收回目光,尷尬地搖搖頭,然後拿著手提包站起來,「我先走了,費爾頓還在家裡等我。」
「恩。」見歐云爾走了,雷恩斯也沒阻攔,點點頭一直目送她離開。
藍色的眼睛里夾雜著太多的不舍和複雜的感情。
兩個人雖然說話了,但是看起來卻格外的陌生。曾經那種快樂的感覺頓時間消失得一乾二淨。
歐云爾離開好一會兒,見雷恩斯一直看著病房的門,歐清歌便調侃道:「三堂姐走了,你如果真捨不得剛才就該直接讓她留下。」
「人家有男朋友了。」雷恩斯嘆了一口氣,低下頭又繼續翻看手裡的文件。
「又沒結婚,現在連結婚的都可以翹掉呢。」
「不一樣。」雷恩斯淡淡地回答。
雖然他的確放不下歐云爾,但是他更希望她幸福。
「因為詛咒?」
「……」雷恩斯沒有回答,只是淡淡地一笑。
歐清歌一拍雷恩斯的肩膀,一副好哥們的樣子,「我們歐家的人怎麼可能那麼脆弱?都是打不死的小強,你未免也太看得起我們了?!其實你喜歡的話就去追求,你這樣只會讓大家痛苦。」
雷恩斯沉默,「……」
見雷恩斯沉默,歐清歌繼續發表他的歐氏看法:「而且你也該為費爾頓解開詛咒啊!不然你讓費爾頓怎麼找女朋友啊!找一個死一個,多傷人!」
雷恩斯點點頭,畢竟歐吃貨平時雖然是不太可靠,有時候說得話也很有道理,「不過……」
「不過什麼?」
「清歌,你把豆餡擦在我身上了。」雷恩斯藍色的眼睛看著歐清歌無比正經地說道。
那樣子說得歐清歌一陣尷尬。
好吧,他忙著關心雷恩斯了,忘記自己剛才沾有豆沙包溢出來的餡。
醫院門口的那個老闆看到是那麼美麗的人來買豆沙包,於是在豆沙包里故意加足了豆沙,結果歐清歌吃的時候,那些豆陷直接漏了出來。
剛才忙著說話,忘記手上還沾著豆陷,於是他那麼一拍,直接把手掌上的豆陷擦在了雷恩斯的身上。
「抱歉,我幫你擦吧……」歐清歌手忙腳亂地拿幾張紙巾擦雷恩斯身上的東西,一本正經地幫忙,卻忽略了兩個人的距離不知不覺的靠近了。
好像也是第一次,兩個人靠那麼近。
從雷恩斯知道歐清歌喜歡自己不是開玩笑時候,就一直躲避他,每次他靠近雷恩斯的時候,對方總會找借口或者小心地躲開。
今天如此近距離地看著雷恩斯,看著他那英俊的臉,他的眉頭,他那沉穩的眼睛,他的嘴唇,歐清歌開始覺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