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咱當兵的人!
林楓一共準備了兩首歌曲,一首《說句心裏話》,一首《咱當兵的人》。
可以說,這兩首歌雖然出現的比較早,但卻是軍歌當中的典範,可以說在那個年代,甚至是往後,都是軍歌中的佼佼者。
一開始依舊是密集又壯烈的鼓點,隻是讓人一聽就能夠感受到那種激情,戰士們都眼睛眨也不眨的看著林楓,無比期待的等著林楓開口。
林楓微微笑著,笑容很淡,帶著一種肅穆!
“咱當兵的人!”
林楓一開口,就和《說句心裏話》完全都不一樣了!
如果說上一首歌是那種一開始柔情,後麵高亢的話,那麽這一首歌直接從一開始就開始激昂高亢的,特別能夠振奮人心的那一種。
就連林楓的聲音,都直接高了一個調上去,隻是第一句,就讓所有人都感到心頭一震,忍不住連挺直的身板更加的挺拔了。
“咱當兵的人,有啥不一樣?”
“隻因為我們都穿著樸實的軍裝!”
“咱當兵的人,有啥……”
……
“咱當兵的人,就是不一樣!”
“頭枕著邊關的明月,身披著雨雪風霜!”
“咱當兵的人,就是不一樣!”
“為了機構安寧,緊握手中槍!”
林楓在台上認真的唱著,要說什麽樣的歌曲最容易打動人,那就是唱歌的人用不用心。
林楓還記得之前電影《食神》裏邊有一句很經典的台詞:“怎麽才能做出好吃的飯菜,一個字謂之曰心!”
其實,做任何事情都是這樣的,不管你幹什麽,根本就沒有成功或者失敗這一說,隻要你用心了,那就是成功。
比如林楓現在,那些戰士們有幾個懂的音樂的,他們不懂什麽低調高調,幾個音區,也不懂你音色如何,他們聽的是你唱什麽,聽的是你歌中的感情。
此刻的林楓,那就是一個真正的女人,不管是神情,還是氣質,那就是一個鐵打的兵。
而且這首歌,帶給他們和之前完全不一樣的感受。
咱們都是當兵的,都是戰士,或許,在這之前,是一個有區別於普通人的特殊群體。現在想一想,和別人有不一樣的地方嗎?
沒有!
我們也是普通人,隻不過我們就是穿上了那一身樸實的軍裝。
就算是穿上了軍裝,我們也是人民子弟兵,我們都是人民的兵!
我們和普通人一樣,都有著自己的職責,隻不過我們的職責就是保家衛國!
每一個戰士,不管是男兵還是女兵,都感到了發自內心的自豪,林楓唱的是真好啊,把他們心中的感情一下子都激發了出來。
尤其是那些新兵蛋子們,剛剛入伍時候的彷徨不安,剛剛進入軍營時候的慌張猶豫,還有對新生活的不適應,在這一刻統統的消失不見了。
剩下的,唯有自己作為一個軍人應該有的氣質,應該負起的責任!
而那些軍中的領導們,此時也是心潮澎湃。
對於他們而言,早就已經習慣了軍營的生活,也習慣領導的生活。
但是林楓的這一首歌,立馬就把他們當初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戰士的豪情一下子就點燃餓了起來。
咱就是當兵的,不論到什麽時候,都是一個兵,沒有什麽不一樣。
心中的職責,從來都沒有遺忘,肩上的擔子,不管是有多麽的重,也從來都沒有放下!
“林楓就是林楓,簡直太厲害了啊,我之前還擔心他隻會流行歌曲,沒想到啊,這種軍歌還唱的這麽好。不,這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好就能形容的了!”
“這一首歌,我們都是第一次聽吧,這就是林楓創作的新歌啊,這是林楓特意為我們戰士們創作的,林楓好樣的,我們永遠都支持你!”
“林楓是我的偶像,從今天開始,林楓就是我的偶像了!”
“也就是林楓,才能寫出這樣的歌來吧,多少年了,都沒有過這樣的激情了,不愧是世界歌王,這一下我真是服氣了!”
“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
“都在渴望輝煌,都在贏得榮光。”
“說不一樣,其實也一樣。”
“一樣的風采在共和國旗幟上飛揚!”
對於這種唱法,林楓雖然是第一次嚐試,但是他的音樂技能實在太高了,而且嗓子經過了係統的強化,可以適應任何一種音色。
因此,林楓的唱功,再一次完美的展現出不同的一麵。
後台的人都已經震驚了,從這裏,他們也能夠聽到前邊表演者的聲音。
在林楓唱第一首歌的時候,就已經足夠讓他們驚豔的了。到了這一首,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站在原地努力的捕捉著那陌生但是絕對好聽的歌聲。
他們來自好幾個地方,唯一相同的地方,那就是都是專業人員。
這兩首歌,決絕對對是第一次聽到,在這之前,他們從來都沒有聽到過如此好聽如此振奮人心的軍歌!
能寫出這樣軍歌的人,要麽是真正的軍人,能夠體會到軍人的內心,要麽就是一個天才,一個天才的作詞人。
老張已經完全傻掉了,之前他還信誓旦旦的說林楓隻會那些流行歌曲,對於這些藝術性更強的軍歌之類的,他肯定不會,這一次來就是要出醜的。
可是內,現實對他進行一次有一次的打臉啊。
林楓不但是寫出了軍歌,而且還是兩首!每一首都是那麽的驚人至極。
換成別人,可能一輩子都做不出來吧。
老張這才知道,之前他到底是諷刺到了一個什麽樣的妖孽,要是早知道會這樣的話,他之前肯定不會亂說話,一句話都不會說的。悄悄的看了看四周,發現並沒有人注意他,於是悄悄的退後,再退後。
最後退到了門口,推門就跑出去了。
沒辦法啊,老張實在是不願意繼續待下去了,等會林楓還是要回後台來的,老張感到已經沒有臉麵對林楓了。
此時不跑更待何時,與其到時候丟人的話,還不如現在就先“跑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