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小垃圾!
在寫這首歌的時候,為了自己能夠在老婆的麵前裝逼更大化,自己還講了這首歌的來曆。
因為這首歌原本就是一首英文歌,李清索性就直說自己寫的是一首英文歌,隻不過為了老婆能夠迎合華國的觀眾,李清就說改編成了中文歌。
名字就叫《我的夢》。
常小情得知之後經過各種誘惑,成功俘虜了李清,讓李清把英文版也給寫了出來,隻不過從來都沒有唱過。
即使她參加節目的時候唱的也是那首中文改編版的,原來是留在這個時候用的!
想到這裏,李清不由得感覺心裏有些害怕,自己老婆這個家夥,這麽強的嗎?
自己寫那首歌的時候常小情根本還不夠火,不然自己也不會這麽飄的給她寫歌,這家夥這麽早就把自己的英文歌給拉出來了,原來她早就想要要走國際路線了。
今天老諾爾的新品發布會給了她一個絕佳的機會。
舞台的燈光全部暗淡了下來,隻有低沉的音樂聲響起,就連旁邊忙碌的服務員也停下了手裏的工作,全神貫注的聽著音樂。
“I will run, I will climb, I will soar”
“I’m undefeated”
舞台的燈光猛然亮起,常小情不知何時已經換了一身黑色的禮服,白色的燈光照射在她的頭頂,她伴隨著歌聲身影逐漸清晰,如同從黑暗中走出的天使。
下麵所有人一片嘩然,他們從常小情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美,一種他們從來都沒有察覺到的美。
太美了,這個女人,還有她的歌聲,同樣也美到了極點。
尤其是音樂中所蘊含著的那種力量感,深深地將所有人都給震撼住了。
這個活動的開場實在是太棒了,無可挑剔。
這個唱歌的女明星叫什麽名字,為什麽從來都沒有聽說過她,還有這首歌叫什麽,為什麽我從來都沒有聽說過,這是會場內所有人的想法。
隻有李香眼神不屑的俯視著所有人,哼!
一群米國佬,知道我偶像的厲害了吧,你們現在還不知道我偶像的名字,遲早有一天,她會牛逼到讓你們見到她就想跪下!
當然,被震撼的人群中,還有一個女人是個例外。
“哼!哪來的華國人,這種頂尖的活動,也是亞洲人可以參加的嗎,我不唱了也不用找這麽一個不入流的家夥來代替我,這是什麽意思,看不起我嗎?”
這個女人不是別人,正是跟工作人員鬧別扭被替換下來的瑪麗·格林。
原本這開場歌曲上台的人應該是她才對,可現在竟然換了人,最讓她感到氣憤的是,常小情的舞台效果展現的非常不錯,所有人都被震撼住了,就連自己也不例外。
這種榮耀,原本應該是屬於自己的,可現在卻被一個沒有絲毫名氣的小明星給搶了!
自己的東西可以不要,但是自己不要的東西,被別人搶走了,還做得非常不錯,這就讓瑪麗憤怒了,這也是人的本性。
火車頭在她的耳邊輕吻了一下:“一個不入流的小明星而已,有什麽可生氣的,一會我去給給她一些教訓,她唱的比你差遠了,別生氣了。”
瑪麗哼了一聲,卻是沒有說話。
其實在她的心底,對這場活動是十分重視的,為了能夠接到今天的這場活動,自己的經紀公司可是費了不少的力氣,才把這個資格給搶了過來。
自己不過是跟他們的工作人員鬧了一些小別扭而已。
當明星這麽久了,她已經矯情習慣了。
自己每次跟工作人員鬧別扭,都會換來更好的待遇,反正就算自己再鬧,那些工作人員早晚也得一個個舔著臉過來求自己,求自己上台,自己的名氣擺在那裏,他們不得不討好自己。
瑪麗最喜歡的就是見到那些家夥明明很厭惡自己卻要討好自己的模樣了。
這種感覺很爽。
隻不過這一次在這裏耍小脾氣,她的希望落空了。
自己摔下話筒之後,竟然沒有一個人來找自己。
就連那幾個工作人員在路過自己身邊的時候,也像是變了一個人,變得像是不認識自己了,甚至還給了自己一個不屑的笑容。
這讓瑪麗太氣了!
原本瑪麗在心裏還堵著一口氣,你們這群家夥,竟然還不來討好我,我看你們一會怎麽開場。
當常小情上台的時候,她的臉色徹底的變了。
自己直接被替換掉了,甚至都沒有給自己通知。
他們竟然連個招呼都不跟自己打!
這群該死的家夥,是看不起我嗎?
在發現常小情的舞台效果竟然這麽好之後,羨慕嫉妒悔恨更是交織在了一起,讓瑪麗徹底怒了。
你們這些家夥,你們會後悔的,而且你們還要付出代價!
自己的男朋友今天就在這裏,你們竟然還敢讓我如此難堪,時尚圈子有什麽了不起的,在自己男朋友的麵前,你們就是一個屁!
“放心吧,一會我會狠狠地給他們一個教訓的。”
“最主要的是台上那個女人,我要讓她完蛋,我不管她是誰,都別想在娛樂圈混下去,至少米國的娛樂圈,不能讓我看到她的名字!”瑪麗惡狠狠地說道。
李清微微皺了皺眉頭,他朝著瑪麗和火車頭的方向忘了過來。
隔著老遠的距離,他就已經感受到了兩人釋放出來的濃濃敵意,是針對常小情的。
幾個意思,想找我老婆麻煩,小垃圾!
像是也感受到了李清的目光,火車頭也朝著李清這裏看了一眼,剛好和對視了。
瑪麗察覺到不對,也朝著這邊看了過來,看到小帥哥之後眼神一亮,緊接著眼神就亮不起來了。
因為李清突然眼神澄澈的對著他們笑了笑,然後非常溫和地朝著他們伸出了一根手指,中指。
旁邊的李香也注意到了李清的不對,他在做什麽,他竟然在朝著別人豎中指,不愧是我的偶像,有個性。
不對,他竟然在朝著火車頭豎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