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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提槍上陣

  長歌又買了許多種子,異世界的主食大多是類似小麥的青稞糧,他們用石磨攆細,做成一個個幹燥的麵餅。這就是主食。


  富貴點的人家就會使用更高級的苞米。這個不是玉米,就類似一種石榴的果實。拔出來都是細米粒,煮熟之後有股自然的鹹糯。


  長歌都買了一點,打算帶回去豐富一下荒島的生活。


  係統最平常的蘿卜跟西瓜之類的,在這世界並不存在。西瓜在地球也是出自沙漠,紅蘿卜還是嫁接等工藝培育出來的。


  長歌也明白了當初小樹為啥見到葵花籽不懂得怎麽吃。


  碼頭的漢子不認識西瓜。


  主要是這些作物在這個世界並不存在。


  本土的種子也不貴,這都是勞動人民的基礎,長歌能帶的都帶一點回去。隻要是作物,在他的眼裏都是有用的。


  雖然荒島的土地不能使本土的作物生長周期加速。但也可豐富一番小島的生態。


  買完種子之後,長歌又來到服裝市場,小蘿莉隻有一套衣服,小喇叭跟格魯都還是光著膀子呢!


  蘿莉的服裝好找,價格卻是小貴。長歌餘額不多,隻能帶一套。至於小喇叭跟格魯的就沒有辦法了,誰讓他倆長得奇形怪狀的。


  林楠城翻個低朝天也找不出他們的服裝。


  但也不能光便宜了外家女,長歌又買了幾張布料和針線帶了回去。有空的時候打算幫兩個孩子裁剪一套。反正小島的生活多的是閑置時光。


  他還順道在城裏收刮了些許烹飪食物的調料品。大陸對吃的文化實在沒啥研究,鹽都還是最粗糙的岩鹽,更別說味精這種合成品。連花椒胡椒大蒜青蔥都得靠邊站。


  長歌倒是找到一些香葉,這些香葉也不是用來烹飪的,而是一些農戶養的沙羅獸之類驅蚊用,一燒起來倍香。不但能夠驅蚊,而且聞起來精神氣爽。


  仔細谘詢過對身體無害後,長歌又收刮了一點回去,打算研磨好,當做香料。


  找不到甜製品,在市場上倒是找到一些甘蔗。這裏叫甜甘,濕潤的田地上隨處可見。因為表皮太過堅硬,很少人食用,隻有一些窮苦人家的孩子會折來吸允。


  這種作物,扡插就可存活,葉子全是堅韌的纖維。在荒島上能夠做成繩子,甘蔗雖然是最早期的甘蔗。表皮堅硬無比。牙口下不了。但裏麵還是有水份跟糖分的,壓榨出來,曬幹之後就是最天然的蔗糖。


  不同於果糖,蔗糖更適合煮東西。能代替甜製品。


  大致備好配料,長歌是個喜辣的人,但本土沒有辣椒,人們也不喜歡吃辣,找來找去也找不到代替品,於是隻能問了一聲身邊的向導斯卡摩。附近有沒有辛辣的植物。


  斯卡摩還真點了點頭,雖然他不懂長歌要這些鬼玩意幹嘛,東西不貴重,就直接帶他找了起來。


  看著斯卡摩一副真有那麽回事的樣子,長歌報以懷疑,以為這老貨又帶他去怡紅樓找幾個辣妹子,結果隻是帶他找來一株盆景。


  有點類似於仙人掌,本土人會叫它樹戟。觀賞性植物,但是誤食會有一種辛辣的痛覺。不是很強烈。而且沒有毒性。


  長歌試了一下,別說挺辣的,於是又帶了兩株回去。


  逛來逛去,長歌又買了一些便宜的日用品,比如鐵杯子啊,即可以當碗來使又可以當盛液體的容器。


  比如鐵鍋,島上雖然有一個大石盤,起到一定的炒菜做飯的功能,但石盤太難預熱了,不如鐵鍋方便,既然想要在島上過得舒適,有些東西還是必要的。


  還好這些生活用品並不貴,但淘來淘去,一百金幣的額度也用得差不多了。東西嘛,也不說買齊,但多多少少也夠豐富了不少生活。


  其實長歌最渴望的是一把趁手武器和有一道鋒麵的利器。這兩樣東西就可以滿足大部分的生活需求。


  然而為了娛樂性也滿載而歸。


  可惜沒法為自己再購置一套衣服。身上尤克裏白嫖這套挺合身的。將就吧,下次有任務的時候再置購一點。


  眼看著該買的都買全了,分別在即。老嫖貨瘦骨嶙峋的,手腳都微微顫抖,應該不是這趟掃貨之旅花費了他錢包的緣故,八成是以前的風流債後遺症。


  也算共過事,長歌忍不住提醒了他一下:“少逛兩圈窯子,也好為以後取了媳婦能夠策馬揚鞭。”


  斯卡摩嗤之以鼻,長歌要走不走的,這讓斯卡摩渾身不舒服,錢倒是小事,但有些東西相當毒品,“一日不吃”悶得慌那種。手裏又有點閑錢,怎麽滴都耐不住,於是說到:“你說一個女人不要你房子,不要你前途,不要嫁妝,也不要你高官厚祿,言聽計從,溫柔可人,一次隻需塊把金幣,我要那婆娘幹嘛。”


  長歌無言以對,一副好像是那麽回事的表情傳送回荒島。


  星門前,係統一再要長歌確認了一遍帶回荒島的物資。驗算一次剛好一百金。


  白光一閃,帶著大包小包的長歌就回到熟悉的土地。


  珍寶樹巨大的身軀映入眼簾,微風和煦,陽光正好。他離開的這三天小島似乎下過雨。


  空氣清新,整個世界洗過那般。


  但長歌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菜園子裏,他一出現星門,就看到蘿莉跟小喇叭兩人正在采摘豌豆。


  還輕快的哼著歌謠。小樹的肩膀上站著一隻金絲燕,被她用一根纖維繩係著小腳。牽在手裏。邊收豌豆一邊投食給金絲燕。


  金絲燕是吃得很暢快。但長歌哪裏受得了,豌豆的功效說是挺神醒腦,其實就是精神毒品。有沒有成癮性還不知,從豌豆成長之後,長歌一再交代,這玩意小孩子不能碰,不能碰。


  他才出去三天,回來就特麽的個個來偷吃了。還了得的。


  這還不是最嚴重的。


  更嚴重的是:他感覺今天小島的風真她娘的涼,不知道是不是下過雨雨的原因。吹得腳下的腿毛一陣瘙癢!

  他低頭一看,尤克裏白嫖的衣服全部消失了,隻留下一條原配的大紅褲衩在喧囂!

  這穿在身上的衣服,尼瑪的也算物資???


  長歌整個人生充滿問號。


  看見星門的異動,小樹跟小喇叭早早就跑了過來了,小喇叭是個真正的孩子王,自然不在意長歌那條晃眼的紅褲衩。


  但蘿莉不同,這家夥無論是心性還是想法都遠超她的年齡,比如說過早的接觸成人世界,看見一個男人在她麵前光著膀子,第一肯定是驚叫。尖叫之後,老規矩,長歌臉上又多了五道小手印。


  “看你這德行,衣冠楚楚的出去。光溜溜的回來。把這裏當啥了?”


  長歌心裏苦,一直把三個小家夥當孩子慣著,慣來慣去結果自己天天挨打。


  失禮在先也不好辯論。他也預料不到連套在身上的東西都算物資來著,要是知道的話,他原先陪伴過來的解放鞋,沙灘褲就不會丟棄了。


  還好保存了一條褲衩的火種,不然“提槍上陣”,那樣子回到小島,八成蘿莉這火爆性子都繳槍了!


  這丫頭都不把自己當外人了。


  長歌的內心也是有點小保守的,讓他光著膀子一條褲衩在三個孩子麵前溜來溜去,老臉也掛不住。以前衣服破是破了點,但穿著心理有點安慰。至少麵子上過得去。


  以前村裏一到夏天,也有個把開放的老人家,一條大褲衩一把蒲扇,一棵樹一副棋就是一個下午。


  但長歌才二十歲,還做不得這麽開放。


  尷尬是尷尬,入了島就沒辦法了。這裏買不來衣物。好在還有一條褲衩遮住最後的尊嚴。


  鬧了次尷尬,蘿莉咋看長歌都是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直到他拿出一條白色連衣小裙子才把拉著的臉鬆了一分。


  可小喇叭就不願意了,格魯呆在係統空間之內也感覺到怨氣,不需要長歌的召喚也出現在荒島。


  一個張開小口,吞噬波正在醞釀。


  一個倍化正到處尋找石頭。


  一副小孩子分不到糖果的樣子,就要開鬧。


  還反了天了,野養三天,都不知道小島的主人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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