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得到情報
“這個我知道,是為了防止他們打一場之後,就一直拖著那個行刑的時間,這樣倒是能避免這種情況了。”林永很快便想到了這一點。
“對。”老頭點了點頭。
“不過,既然都是死刑犯了,到期的時候不是要行刑才對嗎?那去哪裏找個人來代他呢?”林永還是不太明白。
“殺人王手眼通天,行刑的時候找條死屍代替就是了,隻要有屍體,那就可以蒙混過關。至於屍體的來源嘛,每次都打死那麽多,凍起來就是了,又或者監獄裏一些其它原因死掉的,也可以用。”老頭嗬嗬一笑,顯然是見怪不怪了。
“對了,我在那裏看到,除了我們這些囚犯之外,還有一些穿著破爛衣服的人,那些是什麽人來的?”林永想起了那個印象深刻的小個子,不過已經好久沒見過他了,可能是之前賺的錢已經夠花了吧。
“那些啊,那些就是普通的窮人而已,為了錢才去參加那個比賽,不過大部分都是窮得沒辦法才這樣做的,畢竟那點獎金算不了什麽,又有多少人願意用命去拚呢?說句不好聽的,很多人可能連活下來的機會都沒有,畢竟那些死刑犯,很多都是身上有人命,甚至是有很多條人命的。他們本來就窮凶極惡,而且快到刑期,為了活命,更是凶狠。”老頭感歎道,顯然是深有感觸。
林永點了點頭,難怪那些人才這麽點,要是沒點實力的話,確實勝算不夠,簡直可以說是去送菜的。他又問道,“對了,這比賽是誰舉辦的?有什麽意義呢?”
他問這個問題,是想確認一下背後到底是隻有宇文家,還是有著其他勢力的參與。不過,他倒也不抱太大希望,畢竟這個問題已經觸及到一些比較核心的秘密了。
老頭看了一眼外麵,確認沒有巡邏的獄警經過之後,才壓低聲音說道,“聽說,背後是宇文家,宇文家和監獄部的關係比較密切。他們舉辦這個比賽嘛,自然是為了錢。有錢人什麽都看過了,隻有這種生死搏鬥的比賽才能讓他們產生興趣,畢竟這些不是合法的,不能擺在明麵上。同時,他們還會進行直播和開盤,可以讓有錢人進行投注,並從中謀取利益。而且,除了拳賽,還有其他很多項目,像是賽車之類的。”
林永點了點頭,果然最終還是離不開一個錢字。不過既然老頭說有很多項目,那倒是可以解釋得通,酒神之前怎麽能離開監獄了,肯定是通過賽車贏回來的。
他又問道,“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做酒神的人?他賽車技術很厲害的。”他之前就想過找酒神敘舊來著,隻不過行動不便,所以便沒有那個心思。現在既然身體恢複了,當然要找酒神,要是方便的話,順便可以保護一下。他現在已經知道,監獄就是一個吃人的地方,酒神在這裏說不定也不好過。
“沒聽說過,不過如果你想找人的話,還是得有足夠的實力。這裏以實力為尊,你實力不夠,別說找人了,就算想問點事情,都沒人理你。而且,這監獄這麽大,關了不少人,你一個個問也很麻煩。要是你實力足夠的話,一聲令下,就有很多人幫你找了。”老頭搖了搖頭,說出這麽一番話來。
林永點了點頭,不過他暫時還沒準備徹底暴露實力,還需要再等等。他之前在比賽上隻是出了手而已,那些人隻會猜測他的實力恢複了,身體恢複了,但是隻能肯定他的手是能動了,並不一定知道他現在已經可以站起來。既然對方也不挑明,也不找他,他就準備繼續裝下去。
“對了,那囚犯贏了的話,是不是真的可以出去?那是唯一可以出去的辦法嗎?”林永又問道,他其實最想知道的是這個,這關係到他後續的計劃。
“嗯,可以。”老頭先是點了點頭,隨後才說道,“贏的人可以獲得一個晚上的自由,你可以直接用掉,也可以存起來,然後連續好幾個晚上都出去。一般出去的時間是從晚上12點開始,到第二天的早上七點鍾,必須回到監獄,不然視為越獄。出去的人手上必須戴著一個定位器,可以實時定位,一旦有什麽不對勁的,立刻就會派人出去追捕,並且格殺勿論。”
林永點了點頭,他之前見過酒神手上的那個發光的圓環,原來還有這麽個作用,難怪那些人一看就知道是監獄裏出來的了。
老頭接著說道,“戴有手環的人活動範圍在整個星河市,也就是說,不需要有證明,就可以通過星河大橋去往下城區。當然,以上這些都是屬於普通犯人的福利,而死刑犯是沒有的,他們的獎勵隻是用於延長他們的壽命,畢竟一個快要死的人,監獄可不敢隨便放他出去,誰知道會做出什麽瘋狂的事情來呢?”
林永表示理解,這種人自己都快要死了,說不定會出去大開殺戒,到時候監獄也吃不了兜著走了。
“那,出去的人有沒有做一些犯法的事情呢?”林永還是問道。
老頭嘿嘿一笑,“大部分的事情都是犯法的,又有幾個是真的想出去透氣的,隻是為了透氣的話,那根本就沒有必要用命去拚。隻不過,大部分出去的要麽是去嫖,要麽是去賭,都是小事而已。如果是想搞點別的大事的話,那可得小心了。”
“那會怎麽樣?”林永追問道。
“要是被發現的話,當場就擊斃,根本不會有你辯解的機會。畢竟,監獄部和警察那邊還有有點關係的。”老頭笑道。
林永點了點頭,“那也就是說,隻要不被發現就行了?不過,手上有定位器,不被發現的機會很渺茫啊。”
老頭搖了搖頭,“這個你不用擔心,等你有機會出去的話,自然會有人幫你把那東西弄下來,甚至還可以代你穿著那東西到處跑,幫你製造不在場的證據。當然,這需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