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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需要準備幾件衣服(男)ii.

  作者:揚眉劍舞(來自豆瓣)

  來源:douban/note/303151044/

  和今天一樣,古代在不同場合需要穿著不同屬性的衣服,其場合之分比今日還要細致的多,如唐代便分祭服、朝服、公服、公事服、常服、日常服幾種。每一種服飾,都並非隻有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包括首服、身服、足服、佩飾四大部分,單單其中的身服,依據不同情況又可能包括穿在外的衣裙,穿在內的中衣、內衣等層次,總數不少,都有其固定規範的全套層次。


  屬於禮儀性場合使用的祭服、朝服、公服等,作為國家禮法的象征,是律令規範的重點,也是輿服誌、禮儀誌不厭其煩詳細記錄的部分,組成部分和搭配方式相對明晰,極其繁瑣累贅,由冠幘、衣裳、中單、佩綬、蔽膝、舄、襪、革帶、大帶等構件組成,一套多者可達十數件。


  而常服以下的日常服飾,少被禮法記錄,主要出現在禁約敕令中被提及其麵料、紋樣、服色。在唐代,日常所穿正式服裝被稱為“常服”,又稱“時服”。“時服”者,流行時興之服裝,又以四時而略有不同,是使用最多的服飾,往往被視為一個時代服飾的代表。雖然在正史中出現不多,但唐代世俗文獻中,還是保留了豐富的日常衣物原始資料。


  我們通過敦煌、吐魯番等地出土文書中的隨葬衣物疏、功德疏、資裝簿、點檢曆、質庫帳,法門寺及日本奈良時代諸寺院文書中的資財帳、請用帳、獻物帳等衣物清單,各種要用雜字類書、釋名音義書等“同時資料”,結合《唐六典》等文獻,唐代詩詞、小說、筆記等文學作品中的服飾描寫,還是可以基本窺知唐代日常衣物的具體稱謂、麵料色彩、使用情況。若通過文書中的尺寸和構件描述,對照文物圖像、出土實物,還能還原其基本結構。


  唐代日常男裝為我們所熟知的圓領袍靴,但其具體的內外組成和冬春差異如何?我們先來看一則文書。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29號墓曾出土一件《唐鹹亨三年(672)新婦為阿公錄在生功德疏》,裏麵登記了大量當時為修功德所布施衣物,其中包括男裝與女裝兩部分,其中男裝有:

  “黃綢綿袍一領、黃布衫一領、帛布衫一領、帛綢綾半臂一腰、生絁長袖一腰、帛練汗衫一領、


  帛練裌袴一腰、帛練單袴一腰、帛練褌一腰、鞊鏌靴一量並氈、兩色綾接靿一、細絲襪一量、


  羅纀頭一枚、絲巾子一枚、熟銅挍腰帶一、沉香霸刀子金口一”


  以上均為阿公日常所用衣物,並包括“新婦為阿公布施”者,幾乎囊括了唐人四時衣物的所有種類,可知唐代一套完整的日常服,如男裝便包括身服外衣袍、衫,中衣半臂、長袖、襖子,裏衣汗衫,下服袴、褌,首服襆頭、巾子,足服鞋、靴、襪等。下麵就大略以此談談唐代男性日常衣物的種類與四季搭配方式。


  【袍·衫】


  “袍”指有裏子的夾衣,冬可絮綿,“衫”為單衣,兩者為唐代最具代表性的外衣。圓領、窄袖、右衽,領口和前襟各有一枚扣袢係合,長度一般在小腿至腳麵之間。唐顏師古注《急就篇》:“長衣曰袍,下至足跗。”唐釋慧琳《一切經音義》:“衫,單衣也。”正式的袍衫不開衩,膝下用一整幅布接成一圈橫襴,又可稱為“襴袍”、“襴衫”。成書於奈良朝初期(8世紀)的漢語辭書《楊氏漢語抄》中即稱袍為“著襴之袷(夾)衣也”。


  袍下加襴,史書多有記載。《隋書·禮儀誌》稱“宇文護始命袍加下襴”,《新唐書·車服誌》稱“太尉長孫無忌又議,服袍者下加襴”,有附會古深衣衣裳相連之意。襴袍在隋唐進入官員常服製度,有唐一朝,其麵料、顏色、紋樣的規定都是服製反複調整的重點。唐代壁畫、陶俑中,文武官、內官著襴袍的形象很多,中國絲綢博物館所藏一件藍色菱紋圓領羅袍,即標準的唐代襴袍。


  此外另有一種袍衫兩側開衩,稱為“缺胯衫”,是“從戎缺胯之服”,同時“庶人服之”(《新唐書·卷二十五·車服》:“開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為唐代軍士和庶人所常用。日本平安時代的束帶裝束,也以開衩與否(闕腋、縫腋)區分文武官。因為便於活動,缺胯衫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頻繁,逐步取代了襴袍衫的功能,到宋明成為真正的“常服”樣式。而襴袍的地位則上升為更加隆重的大袖“公服”。


  開衩袍衫在西北唐以前墓葬中屢有發現,如新疆伊犁縣營盤墓地、樓蘭城北壁畫墓所出土者。正倉院藏有大量時代大約在盛唐的缺胯袍衫,南倉第一號“大歌袍”,為大歌樂裝束外衣,墨書天平勝寶四年(752)大佛開眼會時所用,以綠雙龍聯珠紋綾為表、白絁裏,長達141厘米,兩側開衩高55厘米,是其中著名的一例。


  另外,出土的唐代士兵衣物清單中,外衣往往稱為“蜀衫”(如《唐天寶九載十載士兵春冬衣裝簿》),均標記為春天發放的純麻單衣。唐代常以“蜀”冠稱較短小物,如“蜀馬”、“蜀柱”,“蜀衫”可能指士兵所用較短小的開胯衫。日本平安承平年間(相當於五代)的百科全書《倭名類聚抄》中記錄了大量唐代詞匯以及相應的和名,其中裝束部衣服類之“缺掖”條,即釋為《楊氏漢語抄》所提“蜀衫”,“蜀衫,本朝式雲缺掖,一雲開掖”,即為旁證。也有學者認為“蜀衫”意指蜀地所產麻製衫。另敦煌字書中有“襡衫”一詞,或可能與“襡”,即“長襦”有關。


  【襖子】


  “襖子”一般指為不帶襴的夾衣,長度較袍衫為短,可絮棉。中唐《一切經音義》釋“襖”:“複衣也。有綿、夾、大、小之異也。” 至於襖子的具體尺寸,我們可以從唐代文獻中的用料數據推知。《唐六典》稱時服“冬則袍加綿一十兩,襖子八兩”;日本奈良時代的古文書中大量的衣物供給清單中,也詳細記載了各種衣物的用料情況,其中綿袍一般用布六丈,綿一屯半;襖子則用料四丈五尺,綿一屯(奈良文書中涉及具體衣料者數目巨大,但同時期同類服飾尺寸比例大體一致)。可見襖子用料一般在袍的七成左右。正倉院實物中墨書“襖子”者,長度也僅在□□十厘米左右,大約及膝。


  《舊唐書》提到北齊有“合袴襖子”,或即指北朝文物所見不開胯之短圓領袍。但為便於行事,唐代襖子一般均有各種開衩方式。常見為兩側開衩,即“缺胯襖子”,唐代壁畫、陶俑中的侍衛、仆役、農戶往往都身著兩側開衩的襖子。初唐開衩尚僅及膝上,隨著袍襖的普遍增長,盛唐之後開衩均上升至腰部。另外還有“開後襖子”,即後身開衩,實例可見中國絲綢博物館所藏一件花綾圓領,身後正中開衩高近五十厘米。中國國家博物館所藏一件阿斯塔那古墓出土胡人俑,其身著襖子身後也開短衩。此外還有左、右、後三側開衩的實例。


  這種開衩方式,應當來自於馬上民族習慣,在北齊婁睿墓壁畫中的駝隊髡發胡人中已經出現襖側短衩。唐代也為軍戎服飾常用,普通百姓也用之,一度還因戎庶無別而被禁止,“坊市百姓甚多著緋皁開後襖子,假托軍司。自今以後,宜令禁斷”(《唐會要·卷七十二·軍雜錄》)。開後袍襖為後世繼續沿用,但開衩的重疊程度不斷擴大,在方便馬上行動的同時,禦寒和遮蔽功能進一步得到加強。


  襖子可作為軍庶外衣,但通常多是穿於袍衫之內作為襯衣,或者冬衣,即《新唐書》所說的“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敦煌文書中的士兵冬春衣清單中,也隔年發放一件襖子。莫高窟15窟壁畫便描繪一位身穿白色及膝缺胯襖子的男子正在套穿一件紫紅襴袍。


  【半臂】


  唐人在袍衫之內,一般還會穿一件“半臂”。顧名思義,半臂即短袖或無袖上衣,交領、腰下接襴。與襴袍不同的是,半臂之襴通常為異色,並且自腰而下至膝,形似短裙。唐代衣物帳中提及半臂時常記錄其襴,如“帛綾半臂一,碧綾蘭(襴)”(敦煌文書《癸酉年(793年)沙州蓮台寺諸家散施曆狀》)、“半臂一,表白地甲纈,裏白絁,襴並緒雲間”(寶龜十一年(780年) 《西大寺資財流記帳·唐樂衣服具》,緒為帶,雲間為一種錦紋)。


  另外因為半臂帶腰襴,其量詞有時不用“領”,而用“腰”,如前舉《唐鹹亨三年(672)新婦為阿公錄在生功德疏》“帛綢綾半臂一腰”,又如正倉院天平寶字八年(764)文書“半臂叁拾腰,緋地錦身十三腰”。敦煌莫高窟116窟盛唐彌勒經變之“樹上生衣”有男子取袍套著的場景,清晰地描繪了穿在袍內的一件暗紅帶碧襴的半臂衣。


  除綾、羅外,半臂的麵料有時選擇比較華麗□□者,如文書中大量提及的錦半臂,《通典》所列當時揚州的土貢中即有“半臂錦”一項。《舊唐書·韋堅傳》載,天寶二年, 陝縣尉崔成甫還“自衣缺胯綠衫,錦半臂,偏袒膊”,使華麗的麵料半露在外。日本正倉院所藏半臂,花錦身者也占了很大比例,而襴料則多是較柔軟的綾、絹。法國克利夫蘭藝術博物館所藏一件傳為出土自青海吐蕃墓的半臂,便是聯珠對鳥紋錦身、青綾襴。穿在袍衫之內的半臂,使男子肩背顯得更加挺拔魁梧,大量唐代陶俑、壁畫均描繪出了在袍衫之內隱隱鼓起的半臂輪廓。


  【長袖】


  唐代文書中還常列出“長袖”這一名目,出現在各種衣物帳、雇工契中。唐《四分律行事鈔》將其列為僧人不當著的俗人衣物,與袍、衫、襖並列,可見是世俗日常用衣之一。同時也可知,唐代語境中“長袖”一詞應特指某款式,而非長袖者均稱“長袖”。那麽長袖到底指的是哪種樣式?還得從衣物文獻中推測。


  首先,文獻中“長袖”的量詞如半臂一樣有時也用“腰”,常常還標出其襴,其色料均與身料相異,如“紅綾長袖一,麹塵(一種淡灰黃色)絹蘭(襴)”、“青綺夾長袖壹,緋叢絲蘭(襴)”、“長袖一腰並襴”,可見其形製應當為帶異色腰襴的長袖上衣,即我們現在常常說的“短打”、“短衣”,其準確名稱應當是“長袖”。袍、衫、襖均為長袖,所以此式用“長袖”二字應該隻是相對“半臂”而言。盛唐幾種士兵衣裝點檢簿中,每人均發放長袖一件(有時以小襖子充),明確標明為冬衣,對應的便是春衣中的半臂,其功能也與半臂類似,或許是穿在袍衫內加強保暖之用。


  帶腰襴的長袖上衣其實出現的很早,在西域漢晉墓中屢有發現。新疆民豐尼雅一號漢晉墓地曾出土一件帶腰襴的交領長袖衣,長僅及膝,正好是穿於墓主人的絹汗衫之外、錦袍之內的中層衣。但唐代長袖也有為圓領者,中國絲綢博物館藏有一件北朝至唐代上衣,圓領長袖,下接異色襴,應即文獻所稱“長袖”,正倉院也有同類實物。敦煌壁畫中也常見穿著翻領帶襴長袖短衣的行人、侍童形象。


  長袖與半臂,同屬袍衫襖之內所穿的帶腰襴短上衣。正倉院實物中的腰襴,除開襟外,周身不開衩,但前後左右有若幹褶襇,方便活動,襯在開衩的衫襖內,也可遮擋□□褌袴。壁畫、陶俑中晚唐大量開衩至腰的外衣形象,開衩處都露出一截打褶下擺,即中層衣之腰襴。


  【汗衫】


  半臂、長袖之內,最裏層的貼身上衣為“汗衫”,因貼身著體吸汗而得名,又稱“襯汗”(敦煌寫本《雜集時用要字·衣服部第二》)、“著體汗衫”、“著體衣”(《敦煌變文·葉淨能詩》:“陛下須留一事著體之衣於蜀王殿上。後節度使必遣人搜殿,見此汗衫子,必差人進來。……皇帝遂留少(小)汗衫子一領。”)。


  汗衫自古有之,稱澤、羞袒、汗衣、廁牏等,唐顏師古注《漢書》“廁牏”:“近身之小衫,今汗衫也。”不論外衣如何變換,其內定會穿著汗衫,唐代各種衣物記錄成套者,均列有汗衫一件。因為是貼身之衣,汗衫的麵料也多為白色輕薄絲織物,如白吳綾汗衫、白練汗衫、天淨紗汗衫,一般庶人、士兵則用普通的絁、帛、布等。


  正倉院藏有大量奈良時代的伎樂、工人全套服飾,從名稱到樣式與唐代常服幾無二致,其中有不少衣上墨書題為“汗衫”者,可知其具體形製為圓領單衣,衣長、袖長均較短,與襖子的差異僅在與單、夾,以及麵料上。按奈良文書中的衣物發放麵料尺寸,標準襖子用料四丈五寸,汗衫用料二丈二寸,為襖子的一半略少。襖子為雙層夾衣,所以作為單衣的汗衫長度應當與襖子相當或略短,實物長度也在□□十厘米左右,袖長也往往更短。


  唐代文物圖像中的內衣多為袍衫所掩,有時領口翻開,或半露、全露半臂,我們便可以看到半臂領口之內露出的另一件圓領,如山西萬榮唐開元八年薛儆墓石槨線刻所示,即汗衫之使用情況。天熱時,汗衫也可單穿,《資治通鑒》便提到唐代宗寵信李泌“為之作書院於蓬萊殿側,上時衣汗衫,躡屨過之”。


  【袴·褌】


  唐人□□所穿的褲,分為“袴”和“褌”兩種,與今日之“褲”所指不盡相同。初唐顏師古所注《急就篇》之“袴褌”條下說:“袴謂脛衣也,……袴之兩股曰襱。合襠謂之褌,最親身者也。”可見袴是套穿在外,襠不縫合的外褲;褌則是穿在袴內,合襠貼身的裏褲。完整的衣物清單,多褌、袴並舉,袴有單有夾,褌則主要為單。按奈良文書中的衣料尺寸,單褌用料在夾袴的一半略少。正倉院所藏實物中,褲類可分為開襠和有襠兩大類,即分別為袴和褌。阿斯塔那和甘肅花海曾出土開襠錦袴和繡袴,按墓中文書,也均題為“袴”。晚唐五代雇工契中,還大量出現“衤曼襠”一詞,如“春衣一對,汗衫一領、衤曼襠一要(腰),皮鞋一兩”(《癸未年樊再升雇工契》),則指的是一種發放給工人的合襠褲,與褌類似。


  【襆頭·巾子】


  襆頭最初是一塊四方皂帛,由前襆後,包住發髻並縛結。北朝末至隋之際,發展為在方帕上裁接出四腳,覆於頭上,後麵兩角朝前包抄係結於額頂,前麵兩角繞至腦後縛結下垂。襆頭腦後的兩腳逐漸變長,並發展出各種各樣的係結方式和形態。


  襆頭本為柔軟布帛,裹於頭上難以成型,不甚美觀,所以早期襆頭形象也十分平矮。初唐開始在襆頭內襯以硬質“巾子”,襆頭裹在巾子上,使外觀□□。唐《大唐新語》:“初用全幅皂向後襆發,謂之“襆頭”。周武帝才為四腳,武德以來,始加巾子。”唐《封氏聞見記》“襆頭之下別施巾,象古冠下之幘也。”巾子與襆頭需配套使用,在文書中一般也同時並提,《法門寺衣物帳》中有“花羅夾襆頭五十頂,巾子五十枚”。唐王梵誌在有詩雲貧窮田舍漢“襆頭巾子露”,則是形容其襆頭破敗,露出內襯之巾子。


  巾子的材質有木有竹篾、絲葛,其流行樣式也隨風潮頻頻改易。自初唐以來有“平頭小樣”、“內樣”、“武家諸王樣”、“英王踣樣”、“圓頭官樣”、“仆射樣”等多種。阿斯塔那176號唐墓曾出土一件難得的巾子,以絲葛製成,滿布菱格孔眼,塗以黑漆,即是盛唐樣式。
——

  【男裝之層次搭配】


  以上各種衣物的具體組合使用方法,我們可以從各種文獻中的衣物清單裏找到線索。唐代戶部之下設有金部具體管理服飾的賞賜、發放和麵料度量,中央政府遣使出行前,均需對其發放“時服”,這在開元二十六年的《唐六典·尚書戶部》中有極詳盡的記載:

  “凡遣使覆囚,則給以時服一具,隨四時而與之。


  若諸使經二季不還,則給以時服一副,每歲再給而止。


  諸□人出使覆囚者,並典各給時服一具,

  春、夏遣者給春衣,秋、冬去者給冬衣。


  “凡時服稱一具者,全給之;一副者,減給之。


  一具者,春、秋給袍一、絹汗衫一、頭巾一、白練袴一、絹褌一、靴一量並氈;

  夏則以衫代袍,以單袴代裌袴,餘依春、秋;


  冬則袍加綿一十兩,襖子八兩,袴六兩。


  一副者,除襖子、汗衫、褌、頭巾、靴,餘同上。”


  唐代成套衣物一般稱一具、一副、一對,其內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數量的組成部分,稱為“事”,如“一具七事”、“一副四事”等,一具為完整全套,一副或一對則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減省。根據季節不同,一具時服的組成構件也不盡相同。


  從上可知,作為官員的日常標準服飾,春秋時服的全套衣物為夾袍、汗衫、頭巾、夾袴、褌、靴;夏天則把其中的夾衣均易為單衣,為單衫、汗衫、單袴、褌、靴;冬天則在夾衣中加綿,並增加綿襖子一件,為綿袍、綿襖子、綿袴、褌、頭巾、靴。減省版的“一副”,則隻包括外衣袍衫、袴各一件,裏麵所穿的襖子、汗衫、褌,首足的頭巾、靴則不再給了。可見冬夏時服的主要差別在於麵料的輕薄厚重、絮綿與否,以及是否有中層衣襖子等,樣式上並無差別。


  《六典》所載的時服一具,為相對簡易一套裝束。在此基礎上,往往還加有半臂或長袖一件,作為袍衫與汗衫之間的中層衣。劉禹錫在貞元十八年曾撰《代京兆韋尹降誕日進衣》一則,提到進獻的“衣一副四事”,“黃折造衫一領、白吳綾汗衫一領、白花羅半臂一領、白花羅袴一腰”,即包括了半臂一領。敦煌某雜字集中羅列的男子衣物,也包括“襴袍、汗衫、襖子、半臂、長袖、巾子、襆頭、鞋、襪、褌、袴”幾種。襖子與半臂,均有“加於汗衫之上”(《中華古今注》“侍中馬周請於汗衫等上常以立冬日加服小缺襖子”、“中單(汗衫)上加半臂以為得禮”)或著於袍衫之內的記錄,可見多作為中層衣物。這說明除了外衣袍衫、內衣汗衫之外,穿於內外衣之間的襖子、半臂、長袖也是全套男子衣物中常見的組件。


  日本奈良天武朝以來,幾次改易男服為唐製,逐步確立了右衽襴袍作為“朝服”的地位。同時傳入的伎樂服飾,從名稱與形製上更是與唐製無異。由於至今保留的各寺院文書衣物清單數量不小,加上正倉院所存實物,也為我們提供了更多的旁證信息。如寶龜十一年(780)的《西大寺資財流記帳》,其中詳細記錄了吳樂、唐樂等所需的所有樂器、服飾,除了特別的舞蹈服外,其餘所有樂工服飾構成完全一致,一套依次是“袍、半臂、襖子、汗衫、袴、褌”各一件,以及靴履襪等。其他文書中的工人、經師以至於官員服飾也基本均作如此配套,甚至到了平安朝的天皇服飾依然如此。


  平安中期成書的律令條文《延喜式》卷第十四“縫殿寮”之“年中禦服”,記錄了天皇一年四季每個月詳細的衣物清單,其中冬衣由袍、襖子、半臂、汗衫、袴、褌組成(不同的是汗衫之內還另加了衵作為內衣,而袴分表袴和中袴);夏季則改袍為襴衫,去掉襖子,衣料也有所不同,從冬天絮綿的絹到夏天輕薄的穀、縑、紗、羅。這和《唐六典》所載的時服配備,也大體一致。


  以上是全套完整的情況,在不太正式的場合,也可以不穿外衣袍衫,而將襖子、半臂單穿在貼身汗衫外,或兩件成套一起使用,類型今日僅穿襯衫不穿外套的“職業休閑裝”概念。《唐摭言》中有“李廷璧幹符中試夜,於鋪內偶獲襖子半臂一對”,將其稱為“一對”,即成組使用。但穿著上兩者孰先孰後,則須視情況而定。若把襖子當做外衣,則半臂隻能穿於其內;衣物清單中也常常把襖子列於半臂之後,汗衫之前。推測其原因,或許是因為有些場合有可能需要脫去外袍而展露半臂,半臂下直接露出貼身汗衫之袖則不雅,若套穿一件麵料往往相對華麗的襖子在內,則較美觀。敦煌晚唐五代供養人形象,外袍袖口多露出一件花錦襖子的袖緣,觀察兩側開衩,錦襖子的擺緣則位於半臂腰襴之下,可見存在襖子穿於半臂內的情況。


  士兵的冬春衣配置,與一般人基本相近又略有不同。先來看看兩則具有代表性的盛唐士兵衣物清單:


  《唐天寶九至十載張豐兒等春冬衣裝薄》張豐兒

  天九春:蜀衫壹貲、汗衫壹貲、褌壹、袴奴壹貲、半臂壹白絁、襆頭、鞋、靺各壹。


  冬:長袖壹小襖子充、綿袴壹絁、襆頭、鞋、靺各壹。


  天十春:蜀衫壹皂、汗衫壹紵、褌壹絹、袴奴壹紵、長袖壹白絁、襆頭鞋靺各壹。


  冬:襖子壹皂、綿袴壹絁故印、襆頭鞋靺各壹、被袋壹。


  《唐天寶年間豆盧軍某營衣裝勘檢曆》都萬貞

  襖子貳(一皂絁一白絁)、長袖貳(一紫絁一褐)、半臂貳(一褐絁一白絁)、複袴貳(並練)、


  蜀衫叁、汗衫叁(布故)、單袴叁(布)、袴奴叁(布故)、褌叁(小)、


  襆頭柒(一故)、鞋柒、靺柒(一破欠一布襆頭二充)、被帶一。


  以上兩例提及衣物情況基本一致,分為春衣和冬衣,每年各發放一次。春衣包括蜀衫、半臂、汗衫、袴奴、單袴、褌、襆頭、鞋、襪,冬衣僅長袖(或襖子)、複袴(或綿袴),加在蜀衫內加強保暖。另外還有一件“袴奴”,則是軍戎特有服飾,有可能是套在袴外的收口袴,便於行動(日本之“衣冠”裝束中的“指貫”,原稱“奴袴”,一般認為即“袴奴”,便是有帶可收口之表袴)。“袴奴”與士兵額上所係紅帶“抹額”並稱“奴抹”,在唐代還被當做戎服的代稱。


  至於一般工人農民,其勞作服可能僅包括汗衫和褌(或衤曼襠)各一件,或者多一件長袖、半臂而已,如前舉敦煌雇工契所列。敦煌壁畫所見農民也常見如此打扮,不穿袍衫而僅著半臂、汗衫。


  綜上,唐代日常男裝的完整層次,由內之外分別是內層衣汗衫、褌、襪、巾子,中層衣半臂(或長袖、襖子)、袴,外衣袍(或衫)、靴、襆頭、革帶。如今日的西服套裝一般,裏衣可單穿(比如襯衫),外衣、中層衣不一定必須全數穿著,但有外衣則必有裏衣,次序不可錯亂。除此之外,男服還包括各種接靿(一種套褲)、臂褠(套袖),以及掛於革帶上的各種佩飾,不一而足。


  作為一名不需要參加重大禮儀場合的普通男性,至少備齊了這些衣物,才能在唐朝安然度過一個冬春。


  注:

  好多朋友都關心夏天怎麽辦,其實前文有提,冬、夏時服(常服)的主要差別在於麵料上,夏天用輕透的紗羅單衣,冬天用厚重的綿衣,樣式並沒有區別。我們要知道,唐代高級的絲綢羅、紗是可以非常輕透涼爽的,紗至輕薄者稱“輕容”。元和十三年,元稹就曾寄了一匹綠紵絲紋布和輕容紗給身貶江州司馬的白居易,白居易請夫人裁成綠紵絲單衫和白輕容紗單袴,便是一套夏日所用的輕薄外衣,還寫詩《元九以紵絲布白輕褣見寄製成衣服以詩報之》。穿這種布料做的衣服,可能優先要考慮的是裏衣是否足夠防止走光而不是是否炎熱的問題。


  另外夏天可以不穿中層衣或者隻加薄半臂,冬天則可以在中層衣部分增加長袖、襖子、錦半臂。這是標準常服的情況,相當於現代西方服飾中的職業套裝(Business informal)的概念,不論天氣多熱,一定有外套、襯衫、西褲、領帶、皮鞋,不會因為天氣而改穿短褲背心拖鞋的。


  非正式場合下,在天氣炎熱的時候也是可以不穿外衣袍衫,隻穿半臂、汗衫,甚至隻穿輕薄的貼身汗衫、著體衣的,有點類似現代服飾中職業休閑裝(Business casual、Smart casual)以及休閑裝的概念,襯衫、西褲,短袖衫、休閑褲。


  以上是一般士人的情況,如果是仆侍、農民百姓等需要長期露天行走勞作的階層,穿著就更加隨意簡單,可以僅穿短袖的半臂,□□僅穿褌或曼襠,或者把上衣脫去、下擺撩起紮在腰間,不穿靴襪僅著麻線鞋,兩腿套上接袎方便行走等等,就類似勞作裝、隨意裝的概念。


  總之古代穿著的情況其實並沒有和現在差很多,而需要加入身份、場合的概念去理解。輕鬆的T恤、短褲隻能是學生或者最非正式休閑時的著裝,現代正式場合的西服三件套一樣不簡便不涼快,若是更重大的禮儀、慶典場合,也還是需要穿著更加隆重不便的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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