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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手槍和刀誰更厲害

  第二十四章:手槍和刀誰更厲害 

  常樂再度探出頭往下看的時候,躺在剛才被它砸癟的那輛小轎車上的大塊頭,頸椎骨此刻已經完全斷開,僅剩頸部右側的肌肉將腦袋和身體連在一起。如果換做是正常的人類,這樣的傷足以致命了,即便是一時還沒有死去,也絕對堅持不了幾分鐘。 

  但是殭屍這東西,實在是難以以常理去推論,尤其這個大塊頭應該還是一隻進化過了的殭屍。所以為了以防萬一,常樂還是從橋上跳到了下面的一輛小車上,然後走到大塊頭的旁邊,揮刀將它的頭顱徹底的與身體分開。 

  幾乎就在砍掉大塊頭的腦袋的同時,常樂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內部傳來一陣「噼里啪啦」的響聲,那種聲音就像是小時候吃過的跳跳糖,聲音不大但是卻能清晰地感覺到。沒錯,不是聽到,而是感覺到那種響聲,不知道從哪裡開始,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結束的,但是那種響聲彷彿是在全身上下的骨骼上都響了一個遍。 

  就在他還在琢磨著,剛剛產生的這種持續了不到一秒鐘的響聲,是否真的從體內產生過的時候,突然間覺得渾身的肌肉一身酸麻的同時,還有一種撕扯和腫脹的感覺。而且這種撕扯的感覺並不是疼,而是一種難以形容的感覺,很複雜的同時還很舒服。常樂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腦海里則么會蹦出「舒服」這個詞來的。 

  這一次肌肉內產生的變化,持續的時間要略長於骨骼,大概持續了約四五秒鐘的時間,等到變化停止以後,他看了看自己的雙手,由於戴著手套,看不出有什麼變化。 

  眼角的餘光掃到了滾落在地上的大塊頭殭屍的腦袋,走上前去抬起右腳對著碩大的腦袋狠狠地踩了下去。之前用朴刀都難以砍動的頭骨,居然被他這一腳給踩碎,以至於連他自己都難以相信。 

  回頭看了一眼車頂上的大塊頭殭屍的屍體,對準了它胯骨的部位掄起朴刀就是一下。之前費盡了吃奶的力氣都無法砍動的骨頭,這一次沒有費什麼力氣便輕鬆的一劈兩半。 

  如此看來,不止是殭屍進化后,身體素質有了本質上的區別,人類在進化后同樣不弱於殭屍。 

  轉過頭往小區方向走了幾步,眉頭一皺又反身走回到大塊頭的屍體旁,揮刀將它的兩條腿砍了下來,然後用朴刀將它們串到了一起,這才反身往小區的方向走去。 

  見到常樂平安的回來,守在想去大門口的李穎、小羽韓玉以及李冬來四個人從裡面迎了出來。 

  「樂哥,你拖著兩條殭屍的大腿回來幹什麼,該不會是想請我們吃燒烤吧?」韓玉沒心沒肺說道。 

  「你想吃嗎?沒問題,不過吃完之後要記得把骨頭給我留下。」 

  「呃~」韓玉聽后做了個俯身欲吐的動作。 

  「姐夫,你到底弄了這兩條腿回來幹嘛啊?」 

  常樂將兩條殭屍腿扔到地上,在眾目睽睽之下,用朴刀草草的將大腿上的肉削去以後,指著殭屍的大腿骨,對著一頭霧水的幾個人說道:「現在你們輪流用你們的武器去砍它,看看會是什麼情況。」 

  四個人不明所以的相互看了看,還是沒有明白常樂說這話的用意。不過一向懶得動腦子的小羽,率先的用行動來證明,自己對姐夫的話是無條件服從。掄起了手中的鎚子,照著殭屍的腿骨就是一下子。 

  「當」的一聲金屬撞擊后,所產生的清脆巨響過後,小羽手中的鎚子脫手飛了出去,右手的虎口處也因為用力過猛而被震裂。再看殭屍的大腿骨,居然什麼事都沒有,驚得幾個人的眼珠子差一點從眼眶內瞪了出來。小羽的力氣有多大,在場的人都非常的清楚,如今她的虎口都給震裂了,居然都沒傷到這根骨頭,簡直是太令人難以置信了。 

  而小羽雖然平時表現得大大咧咧的像個男孩子,但是畢竟只是個不到十五歲的小姑娘。虎口被震裂以後,疼得她的眼淚頃刻間像斷了線的珍珠般,順著兩腮流了下來。 

  常樂見狀,趕緊上前將她摟在了懷裡。 

  「好疼啊!壞蛋姐夫,你害我!」小羽的小嘴撅得老高。 

  「小羽不哭,姐夫不是有意的,要不然姐夫賠給你兩件更好的武器還不好?」 

  「真的?」小羽聽后兩眼一亮:「不許說話不算數!」 

  「樂哥,你該不會是想用這兩根大腿骨給小羽做武器吧?」韓玉一臉的難以置信。 

  「啊?!噁心死了!姐夫,我不要這東西做我的武器!」 

  常樂將自己的朴刀伸到眾人的面前,指著上面一個比大拇指指甲蓋還大的缺口說道:「這個缺口是我砍在這個大傢伙的脖頸上以後留下的,你們不妨想想吧,我們目前的手中還有什麼能夠比得上它更堅硬?我想今後這種進化了的殭屍會越來越多,如果沒有能夠傷到它們的武器,我們又怎麼可能在與它們的交戰中活得下來?」 

  聽完了常樂的話,幾個人全都沉默了下來。 

  過了許久,李穎這才指著殭屍的腿骨說道:「可是這東西怎麼處理?萬一要是處理不幹凈……」 

  「先用消毒液泡,再用開水煮,要是還不放心的話,就放在火上烤。麻痹的,我就不信病毒還能活下來!」常樂咬牙切齒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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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路口處的將是處理乾淨以後,常樂開始帶領著手下們對小區北側的那個小區進行清理。這個小區一共有兩個大門,分別位於小區的北側和東側,而靠近四環路的一側,由於比較靠近路口,所以並沒有設立出入口。 

  由於受到進化殭屍的刺激,感受到了危機的常樂開始意識到,如果不能儘快的讓手下們也完成進化,並且儘快的離開城市,那麼危險就會越來越大,甚至有全軍覆沒的危險。所以他這才決定,冒險對旁邊的小區進行清理,並且強制性規定每人每天至少殺死十五隻殭屍,不然的話就不允許收隊。 

  這樣一來,可能會有手下因此而喪命,但是比起所有人都喪命來講,他寧可犧牲一兩個人,也要讓所有人的實力都獲得提升。即便是不能夠在短時間內完成進化,至少也要達到臨界點才行。 

  實際上后加入的劉哲等七人,進步的速度還是很快的,不到十天的時間,就已經平均每人殺死了一百隻殭屍。 

  一開始的時候,他們還會在暗地裡埋怨和咒罵常樂,但是等到他們全部都能夠使用常樂所使用的那種朴刀以後,並且試過了小羽如今的兵器-——殭屍大腿骨,所製成的短棍的堅硬度后,終於體會到了常樂的苦心。 

  在明白了常樂的良苦用心以後,加之他除了操練的時候毫不留情外,其他方面都對他們非常的照顧,這些人終於從一開始的時候的抵觸、怨恨,逐漸的轉變成為了認同和支持。 

  獲得了進化過後,常樂的身材也逐漸的發生了變化,雖然體重還維持在二百斤左右,但是原先的啤酒肚早已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則是一身健壯的肌肉,雖然沒有健美運動員那麼誇張,但是卻給人一種勻稱甚至完美的美感。當然,在目前來講,只有李穎才能欣賞到。 

  常樂家北面的這個小區,一共有二十多棟樓,而且大部分都是十幾層的高塔式樓房,再加上是那種九十年代的建築,所以小區內的老人非常的多。而老人們早晨的時候大都喜歡在樓下遛彎,再加上有時上班高峰期,所以整個小區內的殭屍數量多得驚人,幾乎覆蓋了整個小區內部。 

  在常樂的帶領下,整整的花了一周的時間,才將小區內的殭屍清理一空。當他們在後期對整個小區進行挨家挨戶的清理的時候,不但收集到了大批的食物,還先後的就出了被圍困在樓內的近百號人。 

  當發現這些人的時候,常樂等人都感到難以理解,這些人是如何再去吃少喝的情況下,堅持了一個半月的時間的。 

  被解救出來的這些人,大部分都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甚至其中還有四名十五歲以下的兒童。不過三十歲以上的中年人數量並不多,只有不到二十名,其中年齡超過四十歲的只有一名,而且還是一名警察,上班的地點更是就在這個小區對面的派出所內。 

  事發時由於他剛下夜班,所以非常僥倖的逃過了一劫。據他講,末世降臨的那天,由於鬧肚子而早回家了一會兒的他,剛剛回家不久外面就亂成了一團,與小區的大門只隔著一棟樓的他,在家裡甚至都能聽到派出所內傳出的槍聲,不過時間不長槍聲就停止了。 

  韓玉等人在聽說派出所內有槍后,立即便躍躍欲試。不過常樂馬上就給他們潑了一盆冷水。派出所內即便是有槍,也不過是手槍罷了,而且子彈數量肯定也有限,指望用手槍殺殭屍,根本就不現實,還不如用手中的大刀片子更有效。 

  那名警察也證實了常樂的這個說法,這不禁令韓玉等人有些垂頭喪氣。對於男人來說,槍支對於他們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強大誘&惑力,只要有機會,他們都不會拒絕獲得這樣的武器。尤其是在現在的世道,簡直就是殺戮與安全的代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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