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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8章 伯爵表

  董芳華看到“小雲”兩個字時,莫名覺得心悸。她記得成雲舒曾經跟自己說過,隻有趙子英可以喊自己“小雲”,如今鄭平也已經可以了麽?而對於鄭平來說,雖然此雲非彼“芸”,但這兩個字念出來,對他也是有著獨特的意義吧。


  她衷心希望兩人能夠幸福。


  隨後她想,也是時候把自己和齊樂的婚禮提上日程了。


  兩個人談了半年戀愛,感情穩定發展,雙方父母也在端午節時見了麵,很是滿意。隻是因為房子還沒看好,所以婚禮暫時未定。


  齊樂在鄒市住的是公司的單身宿舍,一室一廳的小房間,雖然沒有廚房,但好在獨立安靜。在雙方父母見過麵後,一晚董芳華陪他在宿舍看電影時,兩人自覺關係已經確定,便更近了一步。那一晚雙方也說不出是誰更加主動,隻是情之所至自然而發,大家知道彼此顯然都曾有過經曆,但也並不在意。


  翌日醒來,董芳華回到家中,難免被父母說了幾句,但木已成舟,雙方連婚期也已定下,這之後的日子董家父母便對此睜隻眼閉隻眼。


  齊樂的宿舍距離鄒市日報集團很近,走路不到10分鍾,所以董芳華接下來便跟齊樂過起了半同居的日子。兩個小年輕都不做飯,晚上就常常到董家蹭晚飯。


  齊樂跟董家父母相處和諧,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甚至董青峰有次直接在飯桌上說:“你們倆趁我們年紀還輕,要不然就先領個證把孩子生了,我好幫你們帶。不然我內退在家,實在閑著也是閑著。”


  董芳華被董青峰的超前想法嗆得差點把肺咳出來。欒葉說了句“你爸喝醉了”,把這事跳了過去。飯後,齊樂拉著董芳華回宿舍,路上認真問她“是否要領證”,董芳華卻遲疑起來。


  她知道這樣的遲疑可能很傷齊樂的心,但她卻沒辦法那樣輕鬆地答應。她要考慮的東西有很多,很多都是經濟上的。


  婚房的首付齊家打算全掏,貸款則由他們兩個人共同來還。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在未婚狀態下如果是一方首付,房產證上隻留該方名字,那麽未來如果離婚,首付部分還是歸這一方所有,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為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如果在領證前買房,其實對雙方的付出來說相對公平。但若是婚後買房,首付也可能被判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就可能損害到齊樂的利益。


  董芳華知道齊樂並不在乎這些,畢竟他不止一次提到就算他首付買房,房產證上也會加上兩個人共同的名字。他相信兩個人不會離婚,更相信董家不是占便宜的品性。


  可董芳華卻以此為借口,將領證時間推後,她說這是她的態度,說得正義凜然,讓齊樂無從拒絕,齊家父母則覺得她真是懂事,更加喜愛。


  董芳華則想,跟鄭平一起工作的那幾個月,其實她也學會了親兄弟、明算帳。


  齊樂對她的拖延症“無可奈何”,於是隻得周末跟她一家家的跑樓盤,但能讓董芳華滿意的卻非常少,偶有幾個,卻是炙手可熱,兩個人搖不上號。


  為此,董芳華跟齊樂說:“你瞧我多英明,咱倆如果結了婚,就隻能搖一個號了。”


  齊樂寵溺地親了親她,沒說話。


  這之後,董芳華一直覺得自己對鄭平的感覺已經過去,卻沒想到,一篇簡單的報道,又勾起了她的思念。齊樂為了慶祝兩人相識100天,從同學處要到了2000-2003年的全套鄒市一中校刊合訂本,作為禮物送給董芳華。這其中並沒有董芳華寫的文章,但她還是很感謝齊樂的用心。


  她第一次這麽用心看以往的合訂本,意外發現2000年的校刊中,有一篇關於當時校學生會對助學生各項政策“改革”的報道。仔細算來,彼時的鄭平還在上高二,還沒有當上校學生會主席,而是學生會生活部長。對助學政策的“改革”,正是他的工作範疇。


  那篇報道也正是這樣寫的。報道說學生會生活部為了讓助學生學業生活兩不誤,同時讓大家在一中留下美好的回憶,特別提出“可以用協管圖書館工時抵扣機房上機時間”“周末可任選清理實驗室、收拾勞技教室、打掃教學樓衛生中等校務勞動4小時,抵扣羽毛球館1小時打球時間”“住宿生在元宵、端午、中秋節可去食堂品嚐節日美食”等新政策,為此,校刊專門采訪了生活部長鄭平,對“改革方案”進行深入解讀。


  董芳華摸著鄭平兩個字,有些遺憾。原來,高二時的他就已經是這樣處處為旁人著想了麽?她當時也在學校,上初二,卻從來不關心這些事情。看那文中描繪的各種藍圖,她才恍然想起一中的人情味確實是從那時起漸漸濃鬱起來的,而推動者原來就是他。的確啊,這麽溫厚卻又麻煩的事情,隻有他才會花心思去做。


  很多關於鄭平的事情,漸漸都在她腦海中浮現出來。她記得自己初二下學期時,高中部對校學生會主席進行投票,鄭平以鄒市一中學生會有史以來最高的票數當選。甚至她還想起他們倆其實早就見過麵——她初三時得了新概念作文一等獎,在升旗儀式時上台演講,上台前,她看到一個高高的男生在台下跟蔣副校長討論事情,有人跟她說,那就是學生會主席,學校的風雲人物。他跟蔣副校長說完事情,走過她身邊時,還順便說了句:“別緊張。”


  她如何把他全然忘懷?

  九月下旬,董芳華一次路過鄒市最大的典當行——聚融典當時,看到典當行內正在做“十一”奢侈品特賣會的宣傳。


  大廳裏掛了一排名包,她雖然對這些不怎麽感興趣,但不知為何,冥冥中有個力量在她背後推了她一把,讓她邁了進去。


  進去之後,她看到包的旁邊有個角落是賣表的。便懷著“瞎貓碰死耗子”的希望,問了句:“有伯爵表嗎?”


  對方連聲說“有”,拿出了三四塊,但都不是當初鄭平戴的規格。


  有了這個想法,便按捺不下去。董芳華知道自己這是在玩火,而且大概率隻會“自焚”,可還是控製不住自己。她那天晚上跑了四五家典當行,看了二十幾塊伯爵表,但總也找不到。接下來的幾天,她每天借口加班,夜夜如此,除了典當行以外,她還去了各種回收奢侈品的小鋪,跑得腳底都起了泡,最後無奈之下,她主動給小超去了個電話,問他“知不知道當初鄭平是在哪邊典當的東西?”


  小超說他沒跟著去,但辛烈之前認識一位朋友是在黑市倒騰這些東西的,可以幫她問問看。他還問她是不是遇到了什麽難處,是否也要賣東西。


  董芳華含糊其辭,糊弄了過去。


  過了幾日,臨近國慶前,小超發來消息,聯係到了當初收鄭平東西的人,還給了她一個電話號碼。


  看著那個電話號碼,董芳華猶豫不定,遲疑了很久,還是撥通了。


  對方聲音嘶啞,問她:“你什麽事?”


  董芳華說:“我想問您買件東西,大概是一年多前一個人當給您的。是一塊伯爵表,不知道您還有沒有出手。”


  那人估計沒想到會有人提這樣奇葩的要求,想了想才說:“還是當麵說吧。”


  之後,他給她發了個地址。


  那時已是晚上八點,董芳華跟齊樂說了句“我有急事”,抓起披風出了門。按照地址,她開車找到一個酒吧,進去找到了那個“上身皮馬甲,下身紅褲子”的“兆哥”。


  對方剃了個禿頭,戴著一串金鏈子,一看就是混社會的人。董芳華卻不在乎這些,她並沒有感到害怕,相反,她激動得想哭——她一眼就認出來,那塊曾經戴在鄭平手腕的表,此刻就戴在兆哥手上。


  她也不知道這塊表對鄭平究竟有沒有意義,但她知道這塊表對自己來說很重要。對著兆哥,她有些語無倫次,一邊比劃一邊說:“我要的就是這塊表,多少錢能夠賣給我?”


  兆哥像看精神病一樣看著她:“幹嘛就要這塊表?你認識它之前的主人?”


  董芳華一個勁兒地點頭:“求求你,賣給我好不好?”


  兆哥這時倒反而好心勸她:“小丫頭,你知道鄭少要結婚了嗎?”


  “我知道。”董芳華稍微冷靜了些,同時敏銳地覺察到,兆哥管鄭平叫做“鄭少”,這稱呼說明他不僅認識鄭平,還對他頗有好感。於是她加大了籌碼:“我是他學妹,我知道這表對他來說很重要。當初如果不是為了籌錢,他也不會賣。我想把表買回來,送他當作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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