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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劍拔弩張

  其實,李海說出那樣的話來,也並不是出於所謂對法律的信仰。哪怕是在人類歷史歷史上最為清明的國家和時期,法律也從來沒有能夠公平地解決所有社會問題。相信法律能夠保證公平正義,這種想法就跟古代的儒家言必稱三代之治,馬列教徒大肆宣揚生產力高度發達的理想社會一樣,一句話,不靠譜。 

  可話說回來了,既然已經上升到了信仰的層次,那所信的東西到底靠譜不靠譜,也就不那麼重要了。基督教還拚命宣揚天堂的存在,審判日終將來臨,所有的罪都會得到審判呢,誰又真的見過了?說白了,信仰這玩意,就是信則有不信則無。 

  當然,他這種對於信仰的觀點,遭到了錢神的極力批判。錢神甚至極其憤慨,因為在它看來,它的神使竟然宣稱所有的信仰都是不靠譜的,可以信也可以不信,這不就等於是在剝奪它的神格嗎?因此錢神宣稱,要說不靠譜,象李海這樣的神使才是真正不靠譜! 

  李海倒也承認他這個神使並不是很稱職,偏生他很牛叉的一點就是,錢神別看號稱是神,根本上還是因為李家歷代祖先的祭祀才能誕生的。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讓李海從心理層面上對錢神保持某種優勢了,加上他的神魂有文章神力的調理,不會受到錢神神力的侵蝕,他會信仰錢神才真的是怪事了。 

  真正讓李海不屑動用暗地裡手段的,就是他最後那句話,他認為己方仍舊掌握著優勢。而朱莎之後的詳細分析,也道出了她的想法,她也覺得代理詞的泄露,對於這個案子來說並不算什麼。 

  趙詩倩當然不服氣,不過她要**律,沒什麼可講的,這方面基本上就是外行;要講見不得光的手段,她也沒法和李海相比,李海是自己想做事就能做,她還得去求大伯和父親。所以,朱莎和李海都不支持,她也只能偃旗息鼓了,當然她心裡也打定了主意,要是真的庭審失利,那就要不惜一切代價去搞事了。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來到了法院門口,剛下車就是一大堆記者衝上來,長槍短炮照個不停,不僅是因為本案關注度很高,更是意外地看到兩位明星當事人也選擇了出席現場,這一點對於娛樂圈的案件來說,倒是相對少見。 

  這個時候,大家當然是統一口徑,對於案件的審理結果表示充滿信心,己方一定會勝利。正說著,又是幾輛車開過來,有眼尖的記者一看就認出來,那不就是南國旭日雜誌社的隊伍嗎?馬上又是一堆人衝過去採訪拍照。 

  李海一行就站在法院大門口,看著那一行人漸漸走過來,當先的居然也是個女律師,長得還算有幾分姿色,不過穿上律師袍之2后,通常女人都要減掉三分顏色——李海瞥了一眼身邊的朱莎,心說除非是朱莎這種特例,天生一股冷艷端嚴的麗色,穿上律師袍反而更顯其端莊大氣。 

  兩邊碰面,有好事者就發現有趣的事情了,李海他們這邊,三個原告邰亞菲、姚詩兒還有藍映真,都是美女,朱莎和趙詩倩同樣光彩照人,唯獨李海一個實習律師夾在中間,可謂是萬花從中一點綠;而對面的南國旭日呢,一個女律師之外,就是好幾個男人,看樣子不是她的助手,就是南國旭日的領導一流,說得上是萬綠叢中一點紅。 

  就有記者在那嘀咕:「果然紅花還需綠葉襯啊,這麼一看丁麗律師還真是挺靚的。」又有人說:「兩邊對比真是鮮明,光是這場面就夠吸引眼球,趕緊趕緊,都拍下來。」 

  說話間,就碰到一起,那為首的女律師丁麗,目光在李海一行人臉上掠過,目光連連閃動,尤其是看到李海這片花叢中的綠葉時,更是異彩漣漣,雖然說紅花還須綠葉襯,不過李海本身就是氣質非凡的男人,站在一群美女中間,反而更顯得他形象超群。 

  朱莎見狀,很平和地伸出手去,意思是要握手。這在律師之間很平常,大家都是拿錢辦事的,今天是對手,下一次沒準就是同一條戰壕里的了,沒必要搞得劍拔弩張的。 

  哪知丁麗律師竟然把手朝身後一背,面露傲然之色:「本來我以為,敢於從那麼遠的之江來到羊城打官司,代理律師一定很有水準,值得一打,沒想到原來是不自量力。瞧瞧你們這陣容,全是女人,就一個小靚仔,還是實習律師,讓法官看到了,一眼就能認定你們是搞拉拉的了吧?這還用打么,直接投降算了!」 

  朱莎面色驟沉,餘人也都是目露不悅。這女人說話真是夠難聽的,就因為本案的案由,是因為南國旭日報道了姚詩兒和藍映真的拉拉緋聞,現在被她拿來說事,居然連性別都成了談資了! 

  李海哼了一聲,這當口他自然要挺身而出:「一群女人在一起就是有拉拉傾向,那你身後那一堆男人,算什麼,基佬么?那位女律師,我勸你要小心點啊,基佬最喜歡在別人後面了。」 

  此言一出,圍觀記者興奮得滿臉通紅,有那沒及時掏出錄音筆的就捶胸頓足了,如此猛料,如此猛料啊!還沒開庭,兩邊就罵上街了!果然追訪這場官司是明智的選擇,我們娛樂記者就是指望這種猛料來討生活的呀! 

  丁麗一愣,顯然沒想到這位看上去很養眼的靚仔,一出口居然如此辛辣,有點惱羞成怒。不過沒等她反擊,後面的記者就叫罵起來,記者的嘴皮子也不比律師差到哪裡去,竄3出來一個指著李海的鼻子叫道:「我警告你,這裡是法院外面,你這樣口無遮攔,當心我告你!」 

  李海一看,熟人啊,這不是上次在之江折戟沉沙的黃記者么?上回這人去之江採訪撞人案,結果因為洪記者被自己坑了一把,他也受了連累,被自己弄得是灰頭土臉,狼狽而走,這會兒出來,估計是新仇舊恨,齊上心頭吧! 

  不過,麻煩你動動腦子,要鬥嘴也選個你自己的主場好不好?李海冷笑起來:「黃記者啊,好久不見,話說你想告我什麼呢?你前面就是丁律師,不妨趕緊諮詢一下,看看能告我什麼,好不好?最後忠告你,當記者也最好讀些法律,法盲可怕啊!」 

  說完,轉身進了法院,朱莎一言不發,帶著一行跟上,只是臨去前冷冷地盯了丁麗律師一眼,顯然之前這位丁律師不給面子的行為,已經讓朱莎心中怒火燃燒了。丁麗卻沒顧得上還擊,因為她被黃記者給氣到了,李海說得一點都不錯,你一個記者和律師吵架,說什麼不行,非要說我告你?你連個罪名都不知道,在那叫什麼告啊告的!你哪怕說我曝光你,也好啊,真是豬隊友啊! 

  今天這個案子,法院方面也知道關注度很高,發了一堆旁聽券出去之外,更是騰出了民事一庭,還特別布置過,場面搞得很不錯,要不是考慮到當事人的要求,沒準還會搞個現場直播呢。 

  一坐下來,朱莎便轉頭看了看李海,點了點頭:「李海,法官的工作做得不錯。」李海眨巴眨巴眼,他事先也不知道法官長什麼樣啊,怎麼朱莎一進來就這麼說?他朝著上面看了看,發現主審的法官是個三十多歲年紀的男人,也沒看出有什麼特別來。 

  趙詩倩也很疑惑,直接就問了,朱莎低聲道:「我們這個案子,法官個人的觀感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一般來說,男人,尤其是年紀比較輕的男人,對於美女拉拉關係的容忍度比較高,不會有特別的惡感。象這位,就會下意識地對我方有好感。」 

  李海這才明了,敢情還有這種竅門啊!估計這是王家背後做了工作,人家底蘊深厚,肯定也是諮詢過資深的律師了,才會有這樣的選擇。這也就是王家這樣的家族,才能有這樣的條件,一般人進了法院立案,就連案子交到哪個法官手裡審,都做不來主,還挑什麼挑?所以朱莎所說的這個竅門,其實適用程度也不廣,錯非她這樣經驗豐富的大律師,一般律師根本用不到這樣的經驗。 

  庭審自有一套程序,書記員檢查雙方的身份,宣讀起訴書,雙方律師發表代理詞,提交證據目錄,一道道下來井然有序。朱莎在讀代理詞的時候,李海就盯4著丁麗還有那幾個記者的眼神,果然見他們隱有驚喜和得色,顯然己方的代理詞,確實是被他們提前得知了。 

  也因此,質證階段,也就是對於證據的真偽有效性的辨析階段一開始,丁麗就咄咄逼人地搶先發難:「原告方提交的,證明我方侵犯名譽權的證據之一,也就是某期南國旭日的報道,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 

  此言一出,庭上庭下都是一片嘩然,那篇報道可是白紙黑字寫在雜誌上的,怎麼居然不能作為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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