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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九十六 最笨拙的笨蛋

  剽竊天下 - 三百九十六 最笨拙的笨蛋 

  男人把手中沉重的藍色提包輕輕地放在地上,他脫掉了他的那件深色上衣,然後輕輕地關上了5號房間的門。 

  他躺在床上,給外邊的朋友打了一個電話:「勞爾,我是雷,我已經到了貝西·布魯爾公寓5號房間……你一個小時之後準時到?好的,我等你……」 

  掛了電話后,他閉著眼睛胡思亂想了一通,然後起身打開提包,取出一罐啤酒大喝了起來。他實在太亢奮了,繃緊的神經讓他透不過氣來,他需要減壓。 

  重新躺在床上,他想起自己糟糕的一生,心中立即湧出一股濃烈的傷感來。 

  他叫做詹姆斯·厄爾·雷,雖然他長相很文雅,很多人都會從他的長相判斷他是一位飽學之士,很多時候他都會被人誤會是一個醫生,或者是一個教授,甚至是一位科學家。然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的學問其實很糟糕,而且智商方面也可能存在一點點問題。 

  其實,他中學未畢業就於1946年應徵入伍,在聯邦德國服役,后因「不適應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企圖盜竊一架打字機而被抓住,坐了3個月的牢。1952年,他因為搶劫計程車司機再一次被捕入獄。獲釋后,他又企圖洗劫一家雜貨鋪,並被判刑 年。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數次企圖逃跑,結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 

  他雖然作案累累,但大多數被捕原因都是笨拙可笑的,連他自己都這樣認為。他曾在洛杉嘰盜竊過一台打字機,攜帶逃跑時自己的銀行存摺掉在地上,他停下來去拾存摺,結果被抓獲;他在聖路易斯逃避追捕時,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門而被抓住;他在搶劫一家食品雜貨店之後,駕車逃跑,在急轉彎時,自己卻被甩出車外…… 

  他認為自己是一個最笨拙的笨蛋,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一個倒霉蛋。 

  所幸的是,自己終於「人品爆發」。他在去年年初,他成功越獄,並且出獄不久就結識了那個叫做「勞爾」的古巴人,他們成為了朋友。勞爾無私地給了他一些金錢和物資上的支助,讓他順利度過了越獄以來的最艱苦的一年時間。 

  直到最近一個月,勞爾才告訴他,他想讓他參加一起謀殺案,謀殺的目標是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起初他並不同意去做這件事情,他太知道監獄里的滋味了,再說他雖然不喜歡黑人,但是也沒有到憎恨黑人的地步,更加沒有要去殺害一個有影響力的黑人的地步,他犯不著為了一個黑人,又讓自己冒著重回監獄,甚至坐電椅的風險。 

  可是勞爾太了解他了,他為這次行動開出了10萬美金的價格。在10萬美金面前,他終於投降了,他太需要這10萬美金了。 

  於是,他遵照勞爾的吩咐,穿梭於美國各個城市,他用不同的名字在旅館登記,進過洛杉嘰酒吧侍應生學校,又在新奧爾良的舞蹈學校學習過,他還利用備用車胎的充氣內胎運送過毒品,甚至還動過一次不大的整形手術。按照勞爾的命令,雷花了 00美元買了一輛白色「野馬」牌汽車,並在蒙哥馬利市買了一支「雷明頓」步槍。 

  而今天,他們就要付諸行動了。準確地說,在兩個多小時之後,他們將用他綠色提包中的那支雷明頓760型「打獵能手」式步槍結果那名叫做馬丁·路德·金的黑人的性命。 

  隨著時間的臨近,他感覺自己越來越緊張。他不時地走到窗邊,拉開窗帘觀看小馬路和對面酒店的狀況,然後他又不時地看錶。 

  「該死的勞爾!都超過約定的時間了,怎麼還不出現?要我一個人去幹掉那個黑鬼嗎?噢,至少我自己沒有一槍致命的把握……也許這該死的勞爾認為我是英雄,認為我是李小龍,賣糕的……我是英雄嗎?嗯,至少我比那個該死的黑鬼阿里要強一點……」他在房中焦急地走來走去,嘴裡開始自言自語。 

  他又拿出一罐啤酒喝了起來。 

  第二罐啤酒下肚,他的心情好了一些了。他躺在床上,翹著二郎腿,開始謀划自己的未來了。 

  「篤篤……篤篤……」他正在幻想他的美好未來的時候,終於聽見有人敲門了。他騰地從床上躍了下來。 

  「誰?」他在門后輕聲地問道。 

  「我!勞爾!」對方聲音低沉,語調堅定。 

  「噢,賣糕的,你終於到了!」他連忙打開房門,一個瘦小的身子麻利地擠了進來,然後順勢關上了房門。 

  「笨蛋!在這個時候還敢喝酒!」勞爾顯然聞到了他嘴裡的酒味,他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後他又用鷹隼一般地目光審視著房中的一切,他不時地走走停停,敲敲床鋪,打開櫃門,然後又走到窗戶旁邊。 

  詹姆斯·厄爾·雷傻傻地跟在他的身後,一邊耐心地解釋他喝啤酒的原因,一邊告訴勞爾,他已經把整個房間都仔細檢查過了。 

  「閉嘴!」勞爾正在衛生間,他用一根手指輕輕撩開窗帘,看了看對面,然後說:「雷,去吧望遠鏡給我拿來!」 

  詹姆斯·厄爾·雷連忙從提包中找出望遠鏡遞給他。 

  馬丁·路德·金的306號房間並沒有拉上窗帘,望遠鏡中,房間的一切歷歷在目。勞爾笑了起來,他自言自語地說道:「賣糕的,這是一個最佳的襲擊點!嗯,他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看來,我真的該好好謝謝他了。」 

  詹姆斯·厄爾·雷站在他的身後,似懂非懂地聽著他的話語,他介面說道:「這的確是一個最佳的襲擊點,噢,他整個房間都在我們那支雷明頓760型『打獵能手』式步槍的射程之內,那個黑鬼很難跑掉了。」 

  詹姆斯·厄爾·雷的話語似乎提醒了勞爾,他連忙跑到提包面前。 

  只見他「啪啪啪……」幾下子就熟練地把那支雷明頓760型步槍的所有部件安裝好,一支暫新的高性能步槍就握在了他的手中,然後他做了幾個瞄準的姿勢。 

  勞爾提著槍,重新走向了衛生間。 

  下午4:30,馬丁·路德·金的那輛凱迪拉克大轎車緩緩駛來,在這輛車的前邊和後邊都有兩輛轎車。馬丁·路德·金從車上下來之後,前後車輛的人迅速把他圍住,三言兩語之後,馬丁·路德·金被一群人擁簇著走進了洛林旅店。 

  「買糕的,一個黑人而已,竟然這麼大的排場!他以為他是州長還是總統?」詹姆斯·厄爾·雷咬牙切齒地說道。 

  「住嘴,你這個笨蛋!」勞爾收起了槍,回到房間內坐下來說:「聽著,雷!這個黑人不是一般的人物,為了不出現意外,所以上級命令這項任務由我來親自執行。」 

  「啊……怎麼臨時變卦?我的10萬美金就泡湯了?不行!我抗議!我準備了這麼久,我有把握完成這個任務!」詹姆斯·厄爾·雷有點急了,他怎麼捨得馬上就要到手的10萬美金? 

  勞爾冷笑一聲道:「笨蛋!不會少了你的10萬美金!不過,一旦你被聯邦調查局捕獲,你必須承認這件事情是你乾的!就像我們之前說的那樣。」 

  詹姆斯·厄爾·雷撓了一下頭,他總算弄明白了,他知道這次事關重大,只有擔任過戰場上狙擊手的勞爾親自出手,才能做到萬無一失。其實,這次行動誰來開槍都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就是勞爾需要自己來「頂包」。既然同樣能夠得到10萬美金,他覺得這與之前的約定並沒有多少分別。 

  勞爾以為他還在猶豫不決,於是掏出一疊美金和一張支票拋給他,然後又從口袋裡拿出幾本護照又拋給了他。然後說道:「雷,事情結束,我走了之後,你馬上離開這裡,離開孟菲斯,然後取道加拿大,離開北美,走得越遠越好。雷,你要聽好了,屆時fbi會布下天羅地緝拿你,你要是小心一點,完全可以拿著這10萬美金,過好你的下半輩子。如果一旦被fbi捕獲了……」 

  詹姆斯·厄爾·雷知道事情馬上就要開始了,他也緊張起來,他結結巴巴地說道:「你說過,如果……我最後終究被抓,你們保證我不會……坐電椅?而且,你們保證2-3年之內,把我從那該死的監獄里弄出來?」 

  勞爾站了起來,他走到窗口,用望遠鏡看了看對面306號房間的一切,他發現馬丁·路德·金的弟弟正在專心致志地檢查房中的東西,他知道,這個年輕的黑人正在尋找聯邦調查局的竊聽裝置。他冷笑一聲道:「雷,你是我的朋友。我再次向你保證,你一旦被抓,我們會積極營救,並且保證你不會被判決死刑。當然,前提是你必須毫無保留地承認,這是你單獨策劃的一次謀殺行動,你殺他的目的,只是因為你痛恨黑人,你是一個堅定的種族主義者。我想,美國大部分種族主義者和馬丁·路德·金的敵人都會奉你為英雄的。」 

  詹姆斯·厄爾·雷懵懵懂懂地點頭了,他剛剛點完現金,現金是47000元,而勞爾還給了他一張瑞士銀行開具的10萬美元的支票,這顯然已經超出了他的心裡預期,看見鈔票的份上,他信誓旦旦地說道:「噢,親愛的勞爾,請你放心吧。逃離美國之後,我會規規矩矩的,決不會輕易被那些該死的fbi抓住!就算我又倒霉了,又被他們抓住了,我也不會把你供出來,我會一個人承擔這次行動的責任。」 

  對於詹姆斯·厄爾·雷的回答,勞爾顯然很高興,他一邊用望遠鏡觀察對面306號房間的動靜,一邊熱切地說:「很好,你真夠朋友!在國外,我已經為你安排好了一切,按照我指定的線路,你一定會安然無恙的。呵呵,說不定2-3年之後,等事態平息了,我們又可以一起在加州品嘗咖啡了。」 

  「但願如此吧。噢,那個黑鬼還沒有出現嗎?我可等了2個多小時了。」 

  「黑鬼的弟弟已經關上了窗帘,我什麼也看不見了,我們要等待機會,他難道不想到陽台上來透透氣嗎?噢,雨後的空氣是那麼的清新與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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