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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瘸子娘、啞相公

  依山而建的村落總共就二十來戶人家,村頭誰家早上吃頓好的傍晚村尾人家就都知道了,地方藏不住事。


  丁三家的崽子在床上躺了大半月時間,大家都議論那娃活不下來了,可憐丁三白發人送黑發人。


  神奇的是那娃即然從閻王殿溜達一圈後又跑回來了,山野愚民遇見理解不透的事都習慣往神仙佛陀身上推,認定是老爺見丁三喪偶多年身世可憐不忍心他在失去孩子。


  村裏人都在閑談做人要心懷善意,敬畏地可得福報雲雲時,又傳出了一點瑕疵,丁家娃娃命是保住了,但好像變傻了也變啞了,不過大家一致認為能撿條命已經算萬幸了,不該奢望太多。


  這些,村裏人早出晚歸都能見到出村路口那塊大石頭上發呆的丁家娃兒,有些頑童逞著沒大人在拿石塊土團丟他,結果發現大家怎麽奚落那家夥都呆呆坐在那裏看著下山的路發呆,最多就是被人推倒了再爬起來坐回去繼續。


  丁清華沒傻也沒啞巴,不過是醒來後發現身邊這些人的話他幾乎聽不懂,想想自己的他們也未必能聽的懂,所幸修個閉嘴禪,凡事用點頭搖頭交流,剛開始確實把丁老漢急得跳腳,往後幾發覺事實難以改變存著揀回命就算賺的想法也就不再多想了。


  至於發呆,丁清華確實是懶得思考,不是他不想推敲出個子午卯酉,實在是事實太過詭異,九年義務教育混到那點知識連這次事件的邊角都解釋不清,那些刀砍斧鑿的記憶畫麵不會假,眼前的世界也很真實,自己從一個馬上奔三的農民工轉變成一個十四五歲娃娃。


  這個世界連科技文明的影子都看不見,卻又似乎證明了無數頂尖科技大佬的猜想,真實存在不同時空?那麽一腦袋的記憶是怎麽回事呢?

  喜歡跑到村口是因為這裏相對幹淨和安靜點,也是想離那個滿臉慈祥的老人遠點,很怕被他看出點什麽不同,畢竟自己似乎占有了別人家孩子的身體。


  丁清華上輩子用最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這一次重生所麵臨的苦寒家境倒是不太在乎,反正一幅癆病身子骨也未必能撐多久,混一算一。


  開始的時候丁清華也想過再此把自己結果了,泥土堆砌的毛草屋實在給不了多少家的感覺,不過都自殺的人一旦被救很少有再次自殺的。


  畢竟那種極端的情緒不可能來就來,貪生是人性這點毋庸置疑。


  反正也沒有再次弄死自己的勇氣,丁清華常常就滿腦袋跑火車的想,自己這輩子是不是也可以像裏的那些家夥一般,背誦幾首記憶中的古詩詞混個才子的名頭,又或者弄點火藥什麽的稱霸下。


  在反複敲打了腦袋一上午任舊沒有記起幾首完整古詩詞後,假裝文人才子的夢想破滅了,又去琢磨自了幾所謂硝石木炭加硫磺的火藥配方,覺著自己怕是一時半夥也鼓搗不出那玩意。


  這就沮喪了,重生了也沒改變自己人族邊角料的本質,丟盡現代文明的臉麵,即然什麽有用的也沒帶到這個世界,難受了沒自尊了,所以更加不想與人接觸,總感覺所有人都在嘲笑自己是一個懦弱且無能的廢物。


  丁老漢沒認為兒子是廢物,在他看來孩子不過是因為大病一場變了些性子,啞也就啞了,起碼人活者老丁家香火不至於斷在自己眼前,讓自己成老丁家的罪人。


  看看村口發呆孩子,丁老漢回到屋裏翻翻找找,把家裏所有的麻繩全扛在肩上,他前幾在一處石崖裏發現一個大窩子,看上去足有成人那麽高,要是打下來,怎麽也得有十幾層粒子,幾罐蜜糖肯定少不了。


  到時候拿一罐給親家,多的下趟山賣掉給娃和他媳婦置辦些衣物將兩孩子的終身大事給辦了


  在苦幾年老丁家總會有後的。


  原來,丁老漢見自家崽子病好後變成了又傻又啞的模樣,自覺再想找個健全的兒媳婦是沒什麽指望了,誰家好生生的閨女願意給自己的傻兒子,可娃都十五了自己身子骨又在走下坡路,不早點給他謀劃怕過幾年耽擱孩子。


  趕巧,村裏莊家有個十六了還未許婆家的丫頭,那孩子也是個苦命的時候摔瘸了一條腿,山民貧苦沒銀錢及時治療,左腿永遠瘸了,走起路來搖搖晃晃不,山裏人不在乎什麽美醜。


  隻是山民考山吃山,每家每戶人人出力才能勉強混個溫飽,誰家也不想多一張嘴吃飯卻隻增加半個勞動力,一來二去女娃就成了村裏有名的大姑娘。


  這要是放在以前,丁老漢也瞧不上莊家那女娃,自己家山崽也是村裏數一數二的好後生,斷然不會亂點鴛鴦譜。


  哪想命運捉弄,好好的娃一場病災給禍害成個癡啞兒,這下得人家莊家的娃娃看不上自家傻子了,一路遇莊家兄弟嚐試著跟他探了探口風,不成想莊家人好,不嫌棄山崽,更加難得女娃娘親問過女娃意見,那孩子也相得上自家傻子。


  兩家大人商量出結果,兩娃都是可憐人索性就讓他們湊一對算了。


  丁清華這世的老父親給他起名叫丁山,因為孩子是在山上地理出生的,因故得名。


  某人應該感謝老爺善良啊,不然要是在牲畜的圈邊上出生,那名字得起成什麽樣?


  書歸正章,丁山拖著虛弱的腳步往家走,一路上隻顧埋頭著走路等他離著破陋毛草屋不遠就看見一個女生與兩泥人蹲在一起嘰嘰喳喳的這什麽。


  走進了一看,丁山才看清泥人其中一個是自己這輩子的便宜老爹,另一個瞧上去不認識,他兩一身的泥土,除了兩眼珠子和一嘴棕色的板牙其他地方全包裹在泥漿裏。


  仔細一看這三人圍著一個巨大的馬蜂窩,丁山差點沒被嚇一個跟鬥,這三豬腦袋不要命啦?

  螞蜂!什麽存在?是成年壯漢也撐不起三隻蟄的要命閻王。回想起自己前世和幾個不知高地厚的二貨一起燒螞蜂,結果全隊送急症室的經曆。


  丁山覺得自己有必要離這三瘋子越遠越好,別等會兒苦主尋仇殃及無辜,自己這副病怏怏身板可經不起螞蜂一蟄。


  丁老漢和莊家父女發覺丁山看了看這邊後,即然踉蹌著往後退,看那架勢身手矯健的話早腳底抹油了。


  “大侄子別怕我和你爹已經在山上蹲大半了,保證一隻螞蜂沒有才敢往家搬的。”


  “你爹為了這窩蜂子,可是差點丟了性命呀!被蜂子蟄一針不,還摔下了崖壁,胳膊上劃掉好大一塊皮”


  丁老漢見親家公對著孩子一陣的囉嗦,雖然知道他是好意,但覺著沒必要這般念叨,又不是孩子逼著自己去的,再也沒出什麽大事不是嗎。


  “莊老弟別啦!捅個窩子都能把自己傷著不是什麽光彩事,哈哈!收成著實不錯,大丫頭快去取盆和罐子來,你看蜜都快流地上了。”


  丁山已經慢慢習慣山民的口音,他們話音節相對普通話而言比較繞口,托音嚴重,細細對比有些像前世的川音,可又隻是神似,不出來時別扭。


  將一切聽在耳中,加之眼前看到的情節,老人確實整張臉都快腫變形了,眼睛隻剩下一條縫,左手膀子上一塊巴掌大的皮完全不見了,血液混雜著泥土覆蓋在表麵上,不細看很難看出那裏少了層皮。


  這老頭搞什麽東西?想吃蜂蜜把腦袋想瘋啦?那麽不拿自己命當回事?丁山覺著自己雖然曾經幹過跳樓的壯舉,但和眼前這位比起來簡直都弱爆了,人家為了吃口蜂蜜能玩命到這程度,不服氣不行。


  聽到準公公使喚自己,名換做莊大丫的姑娘轉身跑向屋內,隻是轉身的瞬間用眼角瞄了丁山一眼,似乎臉蛋略微泛起了一絲紅潮,使得她把腳下步子走出了風聲,頗有氣勢。


  作為過來人的莊老漢有些汗顏,女大不中留啊!隻瞧了丁家傻子一眼,自己女兒似乎腿都不瘸啦!跑得比平日裏可利索多了。


  丁山就這麽看著三人在那裏忙活,想幫忙卻不知道從哪裏下手,隻好學著他們蹲下身子遠遠觀望。


  丁老漢回頭眯了一眼兒子,不得不眯著眼,因為他的眼睛已經隻剩一條縫了,抓起一塊蜂巢掰成兩塊,一塊遞給麵前的莊丫頭,另一塊示意她送去給丁山。


  莊大丫雙手接過,山裏樸實的孩子會欣然接受長者的賜食然後感恩,莊大丫心中已然把丁老漢當成自家公爹,接過的蜂巢稍一做對比,一點的往自己嘴裏送,邊吃邊往把另一塊送去給丁山。


  屁大點的山村,同齡人就那麽幾個,大家誰都見過對方光屁股竄亂的樣子,誰喜歡誰也隻是一個不破的秘密。。


  莊大丫一直對丁山心存好感,他傻了啞了也依舊,得知可以嫁給他後那份淺淺的青睞,如發酵的陳年老酒啟封,濃且綿長。


  丁山眼中一個塊頭和個頭都不輸自己的姑娘正向自己走來,三步一抬頭,看看自己又低頭看路,沒有巧笑嫣然的靈巧動人,隻是目光躲閃卻快步勇敢的衝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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