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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章 我有錢,然後呢?

  《變形金剛3》真的沒意思!

  劇情一開始,汽車人登場,口號就是幫著美國人清除“危險勢力”。


  徹底淪為美國人走狗…


  還好意思有畫外音“我們幫助人類停止相互傷害”。


  幫你妹!

  人類的事要你賽博坦人幫忙?


  你調停的手段就是滅掉其中一方?

  整個故事的基調就是霸權主義!


  各種膈應人!

  你這麽吊,砸了兩萬億,幹嘛灰溜溜走人了?


  這玩意純靠特效還有變形金剛四個字賺的票房。


  烏而善:“我就不明白,威震天這個堪稱梟雄的角色,為什麽成了腦殘!”


  沈林也無語:“…我都沒分清楚哪個是威震天!”


  “那個半拉腦袋的!”


  “…就是被女主角成功挑撥的!”


  “哦,確實挺腦殘!”


  烏而善:“你說咱們能不能拍《變形金剛》?”


  沈林搖頭:“不可能…咱們沒有這種汽車文化,拍了之後沒有共情,很難拿到高票房!”


  “倒也是!”烏而善點頭。


  其實,本身來講,科幻就是一個舶來品!


  我們不管是美學係統還是文化係統,這部分我們是缺失的。


  我們沒有汽車屬性,工業革命時期,我們缺失了!


  對科技、對機械、對結構這些東西是陌生的。


  當文化內核和美學係統都是中國的時候,觀眾才會更容易產生共鳴感,然後才會覺得導演講的這個故事、要表現的情感、人物、文化跟他有直接關係。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科幻片有一個很重要的屬性,它需要以國家作為背書。國家要強大,觀眾在影片中看到科幻或者科技元素時候,才會有信心去相信。


  ……


  《畫皮2》拍攝,沒什麽難點。


  基本就是工業流程,前期籌備十個月,確定特效鏡頭、繪製概念圖、寫分鏡頭腳本、做動態演示,然後確定拍攝方案!

  特效占了劇情的60%以上。


  最難的有7段重場戲,冰底、換皮、掏心、雀兒的翅膀、熊、合體、攻城大戰…


  這些都是針對特效組的。


  對演員來說,拍攝沒什麽特別的難點。


  沈林飾演的霍心很憋屈,甚至安排了一段閉著眼睛射的床戲…


  和靖公主相比,他就是個愛情裏的懦夫。


  一別八年,是為了放逐自己,懲罰自己,日日懺悔曾經的失職,把愛默默放在心裏,祝福靖公主找到別的男人…


  但是,他明明知道靖公主愛他!

  還尼瑪日日飲酒沉溺在過去的錯…


  沈林還是第一次演這種角色呢!

  從角色屬性來講,有點像《青蛇》裏的許仙,有膽子草蟒,沒膽子承認自己很爽…


  非常窩囊!


  但沒辦法,劇情就是這麽設置的…


  你如果改了,那還拍個屁?


  霍心什麽都懂,那就不叫《畫皮》了…


  ……


  時間進入九月,娛樂圈也沒什麽新鮮新聞,除了出軌、偷情、嗑藥啥的…


  這玩意三天兩頭來一遭,都不算新聞了!


  跟沈林有關的大概是時光微博成功上市,9月10號,微博正式登陸港交所。


  IPO定價為69港元,按總股本8.91億股計算,市值614.19億港幣…


  約莫80億美元。


  開盤報72.9港元,較69港元發行價上漲5.7%.。


  一天後,微博股價漲6.59%,報73.55港元,目前市值655億港元,僅次於BAT,相當於兩個搜狐——此時,搜狐的市值處在巔峰,42.9億美元…


  這玩意跟沈林最大的關係就是他的身價暴漲117億港幣!

  一堆媒體報道,微博也把這個事弄上了熱搜,為什麽要炒作沈林?


  很簡單,他有名啊…


  就跟很多影視公司上市都要整什麽名人入股一樣——名人效應拉高股價!

  他自己沒什麽想法,但是劇組想法多啊,尤其是偶像,三天兩頭下了戲往他房間跑,傻子都知道有問題…


  劇組倒也沒人說什麽——這個社會道德上對男人寬容得多,即便是出軌劈腿,年輕時候浪蕩幾年,隻要拿得出成績,大眾總能夠口下留情。


  才子風流嘛,也是一件美事。


  隻要不是罪大惡極,沒有觸犯法律,都能說得過去。


  大林子最初還擔心會不會流傳出去,被人拍下照片啥的,他想多了…


  壓根沒人說什麽,媒體也沒有任何報道!

  想想也正常,沈林並不隻是演員,他屬於資本方,資本跟演員之間,這些幕後的PY交易,誰報道?


  呃,也不是一點影響也沒有…


  財經頻道推出的《互聯網時代》過來專訪,沈林不得不在下班時間加了個班!


  ……


  《互聯網時代》屬於紀錄片,央視財經頻道獨家出品。


  微博屬於風口產品,而且成功上市,央視一直很捧沈林,專門安排了一個團隊過來。


  主持人是沈林以前特喜歡的王丫。


  沒有站錯隊啊…


  後來她嫁人了,嫁的還是按察使司…


  沈林特意換上了牛仔褲+白襯衫還有無鏡片的黑款眼鏡,顯得比較互聯網…


  握手,簡單看了下台本,然後直接開始。


  “大家好,我們是在浙江象山,今天要采訪的是沈林,我們采訪過微博、陌陌的管理層,他們的說法沈林才是創始人…”


  開場白之後,王丫直接問了:“你知道自己有多少錢吧?”


  沈林點頭:“當然!”


  “能說出大概數字嘛?”


  “如果加上未披露的股票投資,大概有110億美元上下!”


  王丫驚訝:“這麽多?”


  “我07年開始買蘋果、亞馬遜、藤訊的股票,這些漲的都很厲害…”頓了頓,沈林接著道:“…其實我不是很在乎自己的身價,我該花多少錢還是花多少錢,我個人生活也很簡樸,是消費不了那麽多錢的…”


  “那你為什麽要做微博?而且是從娛樂行業跨界?”


  “就是覺得移動互聯網時代需要一個媒介的東西…這個東西包括娛樂資訊、新聞資料…我的用意很簡單,我需要一個不需要媒體七嘴八舌傳話的媒介,我可以自己說話,而且最好所有人都能聽見,不需要第三方轉述!”


  “博客不行嗎?”


  “博客肯定不行,時間碎片化的趨勢,智能手機與移動互聯網的興起,決定了博客模式肯定走不遠!”


  當年方興東還在電腦報發了篇文章說博客是互聯網的第四大裏程碑…


  過了三年,博客徹底淪陷…


  “你很有創業思維!”


  “…也不是,其實大家都看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電腦端能不能直接平移到手機端?誰也不知道…至少現在還是個平等的機遇…”


  “所以,你介入了移動社交,做了陌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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