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民以食為天
花想容看著枝頭上的鳥兒:“倒是叫得歡,小心我把你們射下來烤了吃。”
晚歌笑著,這個表小姐真是很能得人心的:“表小姐是不是開了食戒啊,想要大開胃口了。”
她開心地說:“向姐姐,我還開色戒呢?當我是花和尚了啊。別走,我要抓了你做我的押寨夫人。”笑著要撲上去,晚歌一閃,跳到向晚清的背後:“哥哥救我,母夜叉來了。”
原本,男女是受受不親的,可是這表小姐可沒當向晚清是什麽外人,一樣嬉笑照常:“我不管了,你引起了我的胃口,晚上一定要大開食戒,你要煲湯給我喝。”
“哇,瞧瞧才喝了一次,就開始來勞役我了。”她笑著:“晚上烤隻兔子給你吃,小心變成兔子一相的嘴唇。”
吞吞口水,她拍手叫著:“好啊,好啊,向姐姐煮的東西可好吃了,是我從來沒有吃過的,要是向姐姐天天能為我下廚就好了。”
她笑笑:“哥哥,喜歡吃兔子嗎?”
“喜歡,以前打獵的時候,一箭下來,那兔肉可鮮美了。隻是那兔子,別看它可憐來著,這可是個奸滑的東西,有次我抓到一隻,差點還讓它給逃了。”
“後來怎麽樣了?”花想容急急地追問著,大眼一閃一閃的。
晚歌也沒有聽過這些,停下手中的功夫,認真的聽著。
“那兔子的皮啊。就像人的衣服一樣,緊急的時候,你抓住它,它就掙脫了那皮,像隻初出生的小豬那般,赤裸裸的跑得飛快。”
“後來呢?抓出來了沒有。”花想容又緊張地問:“可別讓它給逃了啊,要是逃了,不就叫做煮熟的鴨子飛走了嗎?”
晚歌掩著嘴笑,這花想容還真是個急性子,瞧哥哥那神采飛揚的就知道沒有跑走,不過她也想知道,後來那兔子是怎麽抓到手的,沒有皮的兔子,痛不痛啊。
“後來啊,那隻兔子慌亂中竟然一頭撞在木樁上,撞昏了。”
“哈哈。”花想容開心地笑著:“笨兔子。”
“這啊,哥哥是撿了個便宜,可千萬不要待株守兔哦?”晚歌也笑了,輕柔地說著。
花想容這又不明白了:“向姐姐,這什麽又叫做待珠守兔啊?”
“這啊,就是這明明是一次機會的事,不勞而獲,但是想得太多了呢?就會想,要是天天有兔子撞在木樁上,不是天天可以揀個便宜,所以就有了個故事叫做守株待兔,就是讓人不要有饒幸的心理。”
她點點頭:“向姐姐說得真好啊,我真是佩服姐姐,向姐姐應該去參加二天之後的詩會了,準能拿魁。”
晚歌坐了出來,搗著桃花,淡然地說:“我要那詩魁來做什麽啊?再說,就我,也隻會讓人笑話。”
“不會的,姐姐這麽厲害,當然那詩魁對姐姐來說沒有用,名利算什麽呢?是吧,可是那詩魁有著整整十萬兩的銀子耶,這可是很大的獎勵,所以月城的姑娘們都卯足了勁。”
十萬兩,晚歌的手遲頓了下,然後又繼續做著。
“可是我不管啊,向姐姐可答應了我,晚上一定要做個兔肉給我吃,害我口水都想流了。”她不依地叫著。
“在聊什麽呢?那麽開心。”安雪兒和秋月慢慢地走了過來。
晚歌淡淡地笑著:“沒什麽?有個好吃的人,叫起來了。”
“向姐姐,民以食為天啊,不是嗎?”
安雪兒笑著點點她的額頭:“就你喜歡吃,向姐姐,這些事讓下人做就好了,還勞煩你親自動手的。”
“雪兒姐姐啊,我看要是她一天不動手啊,她都不知道幹什麽呢?”
“是啊,是啊,表小姐說得對,秋月,你呆會用半根香蕉,還有雞蛋清,以及蜜蜂的桃花片的弄個麵膜讓小姐敷在臉上,洗幹淨之後,再用這桃花汁,擦上幾次。”
“是的,秋月明白了。”
這麵膜其實也不宜天天做,隻是這安小姐急著想恢複,她不說,她私下裏也頻繁地做,幸好她沒有什麽過敏類的,如此天天喝些去斑美白的湯水再加上護理,到七月大選的時候,搽上些水粉就能將臉上的黑斑摭住了,而其它地方的皮膚,特別是她的手,沾了臉上的護理,看起來更是晶瑩玉白的。
花想容無意中的一句話,讓晚歌一夜沒有睡著,她決定,去參加那個什麽詩會的,十萬兩,這樣足夠她和哥哥開個小店活一輩子了。
那就用一整天的時間來整理以前所學過的,隔天,向安雪兒說要出街去,她並沒有多加追問,反而讓秋月送來不少的銀子,都讓她擋了回去,在這裏白吃白喝的了,她豈能厚顏拿她的銀子。才步出小花園,就看見她的哥哥站在前麵,笑著看她。
她有些訝異,走上前去:“哥哥,你要出去嗎?”
向晚清將她的發攏好:“不是我,是你,你的心思,哥哥明白。”
“啊”她抬了起頭,哥哥其實都看在眼裏嗎?那他會不會阻止她去拋頭露麵呢?會不會刺激到他的心,讓他覺得他沒用?
向晚清拉著她的手,一歪一歪地往門口走去:“哥哥沒用。”
“不是的,我,我隻是、、、”她慌亂地解釋著:“晚兒,隻是愛玩,想出去瞧瞧。”
“晚兒,你要加油,哥哥以你為榮。”向晚清笑著說。
她好感動,眼眶兒有些微濕:“哥哥、、、”好一個玲瓏心思的哥哥啊。
“可是哥哥答應了表小姐,幫她去逮兔子,要不哥哥就陪你去了。”他也知道,那些場合是很多大家小姐聚合之地,要是看到他,會嘲笑晚兒的。
晚歌踮起腳,小聲地在他耳邊說:“哥哥,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其實啊,晚兒最喜歡吃兔腳了,你一定要留一個給我,不能讓表小姐吃完了。”嗬嗬笑地邊走邊搖手:“要記著哦。”
向晚清笑著,第一次開懷大笑:“好,一定烤好等你回來吃,晚兒,加油哦。”
他看到了,希望的光越來越大,晚兒啊,他的好妹妹,可是他的支柱和驕傲啊。
晚歌走在大街上,四處打聽杏園在那裏,可都說這杏園不是隨便的地方,不是任何人都能進去的,以前都是由皇宮裏打理,難得一次才對外讓人進去。
這可怎麽辦呢?難道要折回去嗎?不行啊,不能半途而廢,車到山前必有路,到那裏了再說吧!忽衝衝地又往占據北方一邊的杏園而去。
才到門口,就看見不少的鎧甲侍衛手執著長槍威風凜凜地站在那裏,而門口,則是登記的官史,遠遠就看見向家二小姐向儀在丫頭們的簇擁下,在那裏說了幾句,那官史就放行了,而還有幾個小姐樣的人正等著在官史那裏說上幾句就進去了,她想混在那裏,必定沒有人問她吧!可她的衣著也不像是小姐也不像是丫頭的,一下就讓那官史叫了出來。
“喂,你,過來,你是那家小姐啊,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向晚歌。”她有些膽怯地說。
誰知那官史揮揮手,“是向家的丫頭吧,進去,進去,別擋著路了。”
向家丫頭?她有些想笑,向府的麵子可真大啊,不過是同姓向,就讓她進來了,她還苦思著理由呢?這倒是好,簡單連名字也不用登記了。
一進杏園,可把她滿腹的怨都飛走了,那千樹萬樹的杏花,像是雲朵一樣鋪滿了樹,鋪滿了天,白的,淺粉的,甚至有些是紅色的,好美啊,像是雪花一般滿滿畢是。
桃紅杏白,這可是她一次看見有那麽多的杏花,而且並不單單是一種白色的,她像是迷路的孩子一般了,張開雙手往杏花深處跑去,長長的柔黑發尖還飄動著,轉動著。
一個五官深遂,而高大的人站在亭子裏將下麵的美景盡收眼底,可是他看的並非是杏花,再深遠些,再仔細一些,就可以隨著他的眼光看到下麵有個白衣的女子在那裏癡望著白白的杏花,其實離得不太遠,隻是她沒有發現這一側的亭子,而他也無意去打破她的寧靜,驚嚇了她。
晚歌笑著,伸出手,讓落英繽紛的杏花落在她的指尖,她的發間都沾染上了杏花香了。
“晚歌。”清朗的聲間驚喜地叫著,十四皇子楚向風跑了上去。
卻讓晚歌笑著輕敲了下他的頭:“叫姐姐,小鬼。”
他撫著頭,傻笑著:“你明明比我還小,還叫我小鬼,又看到晚歌,好開心哦!”他找她好幾天,可是一直都沒有她的影子,剛才他還以為看花眼了,怎麽有個仙女在這裏轉圈圈,而且還是他找了幾天的晚歌。
“開心,我也很開心啊,開心得想唱歌。”她笑著,這滿園的美景讓她開心了起來。
楚向風驚喜地叫著:“姐姐唱歌給我聽?真的啊,太好了,可我沒有聽過姐姐唱歌,會好聽嗎?”她越是開心,他的心兒就像喝了蜜一般的甜。
“好,好好聽的哦,不好聽啊,我就打手心。”她笑著,腦子有點輕飄飄的,要怪,就怪這如雪花的美景吧!讓她都要醉倒了。
“好,姐姐,跟我來。”他拉著她的手,穿過那株株的杏花,在那碧綠的糊邊,花簇成雪的草地上,擺著一張琴。
“我不會彈琴。”要彈也是鋼琴啊,這個古代的琴她可沒有學過。
他大眼轉了轉:“我來彈,弱弱的那種,絕不會蓋住姐姐的聲音。”
“好,沒問題。”她笑著,好久沒有這麽開心了,這種開心,是說不上來的開心,她的心是輕飄飄的,沒有什麽壓著,有個習慣,就是一開心就想唱歌。
錚錚的琴音響了起來,她輕輕地唱:“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閑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這曲月滿西樓是她最所喜歡的一首詩編成的曲,而這才女李清照也是她所喜歡的女詞人之人。
她的聲音,婉轉曲鳴,如黃鶯的啼聲,破雲而出,那般的清新動人,縈繞在心尖上,像把那含苞的杏花兒也驚醒了,一朵朵怒放著它的潔白芬芳。
久久,楚向風才如初夢醒,拍著手:“姐姐,真是好啊,此聲應是天上有。”
她臉羞紅了:“你別亂誇了,我唱得一般般,那原創者才是厲害。”
“在我十八年來,這是我楚向風聽過最好聽的歌聲了。”楚向風灼灼的眼神望著她,充滿了敬意和愛慕之意。
“世上好聽的歌曲兒可多著呢?”她淡淡一笑:“你怎麽也在這裏,是不是又是你家大人讓你來詩會見識一下了。”初遇他的時候,還在那裏吟呢,這緣倒是結得挺好的,要不是他幫她買藥,哥哥都不知會怎麽了?
“嗬嗬。”他傻笑著,自是不敢說皇兄讓他來看看的,他喜歡這樣和她相處,一旦要是有了身份上的認識,會比較麻煩的,怕失了她的自然。“你呢?姐姐的詩那麽好,必然是來奪魁的,姐姐一定會贏的。”
“嗬。”她也開心地笑著:“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