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名字
原來啊,胡永麟在學的時候,就聽過見過任思瑤,雖然隻留下了一個淺淺的印象。
留下印象的原因是不久前,任思瑤不叫任思瑤,她之前有個相當瀟灑不羈的名字,任逍遙。
這個名字很有辨識度,隻是和任思瑤這個柔柔弱弱的姑娘很不搭調。
加上任思瑤以前身體不好,又愛哭柔弱,趙丹實在是覺得名字和女兒不搭,左托關係,右塞錢,給女兒改了名字。
瑤字換字沒換音,思字可講思念或者思想。名字從瀟灑變成了婉約,可是人也像是換了一個似的。
以前她唯唯諾諾地和逍遙二字實在不搭,後來遇到了一些事,不知不覺間她長大了,她知道沒有人可以永遠保護她,隻有自己不懦弱,才不會受欺負。
她慢慢改變自己,性格也變得不喜歡拘束,喜歡自由,無拘無束,現在的她和思瑤不搭,和逍遙才配。
直到開學了,任思瑤明媚的笑容落在了胡永麟的眼裏,所有的缺點都被自動屏蔽了,隻留下一個爽朗嬌俏的模樣。
於是,男孩的一整顆心都係在了女孩身上,於是他衝動的地寫下這封信,然後又一衝動遞了出去。
現在他正抱著頭煩惱,紙條送出手的那一刻,他就緊張得要死,擔心自己的紙條人家看不看得懂,懊惱自己是不是太衝動了。
“我的字是不是太難看了,嘖,我本來寫字挺好的,果然自己改重新抄寫一份再給人家。”
真的是,“太衝動了,啊!”其實他寫完那張紙條後,就再也沒好意思看,廣播要下樓集合,他就急急忙忙撕下來拿著了,然後就匆匆忙忙塞給人家了。
第二,任思瑤帶著無比雀躍和緊張的心情上學去了,包裏麵裝著一份沉甸甸的信,昨晚上她反反複複抄寫了好幾遍的。
但凡是寫錯了字,為了不因為勾劃影響美觀,她是寫了一張又一張。她還特意找了信封,仔細封上了,這可是正經八百的信。
其實任思瑤的字不是很能拿得出手,沒有字體,工整度也有待提高,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份心情,她的字看著好像也不賴。
她先是把自己對男孩的看法和感覺寫出來了,然後,然後的內容就亂七八糟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些什麽。
一到教室她就做賊一樣找機會,下午任思瑤終於逮住個機會。
胡永麟不在,裝作去接水的模樣,把信胡亂地塞到胡永麟的書桌裏,幾步竄回到座位上,心髒狂跳不止,久久不能平複。
也不知道胡永麟什麽時候能看到,她的心癢癢地,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自己幼稚,會不會覺得自己的字難看。
哎呀完了,應該用好看一點的紙,完了完了完了,失算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任思瑤在書桌裏,驚喜地發現了一封信,一份比自己的還要精致的信封,粉色的信封上麵有亮片。
這是昨放學的時候,胡永麟飛奔到禮品店買的,一是為了買東西,一是害羞,不敢和任思瑤打照麵。
為了能在正常時間回家,胡永麟拿出了自己最快的速度,他學的時候是校田徑隊的。
雖然他很久沒有練習了,但是這次他覺得比在操場奔跑更快,就隻有一個想法,要買到拿得出手的東西回給人家,要快一點。
到了禮品店,他拿著一遝子信封信紙仔仔細細挑選著。最後挑中了粉紅色帶亮片的,他不知道任思瑤的喜好,不過知道女孩子大部分都喜歡粉紅色,喜歡亮晶晶的東西。
信封和信紙一共是五套,胡永麟先是用鉛筆在信紙上打稿,然後一點一點描好。
這絕對比一開始那張草率的紙條,精致一百遍,他給出手的時候也有自信多了。
今任思瑤給出一封信,明胡永麟就還上一封,一來一往很是默契,誰都沒有過喜歡,那種微妙的感覺,很可愛,緩慢而綿長,兩個人都不覺得厭煩。
也許正是這種朦朦朧朧的,勉勉強強算作喜歡的感覺,才是最美好的樣子。
不因為物質,不因為外貌,什麽都不用考慮,沒有約束,沒有條條框框,單純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