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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五章 改革風暴

  通過兩年的考察,張孝武和一眾官員認為如今聖漢官場中最大的掣肘便是官製,以縣衙為例子,縣令總管一切,全縣的軍民政權都掌握在縣令一個人手中。雖然縣衙有四個人領官餉,分別是縣令、縣丞、縣尉和教諭,但掌握全縣財政大權的主簿居然是縣令的私人會計兼出納。除了四人之外,縣衙內所有人的糧餉花銷全都是縣令一人負責,也就是說除了縣丞、縣尉和教諭外,其餘人全都是縣令的私人雇員。


  因此縣令想要養活衙門雇員,必須增加除了國稅(田稅)之外的其他稅收,而各地層出不窮的稅收花樣,部分因為縣令需要養活衙門裏的人。


  張孝武可以理解許多縣令最後活成了自己年輕時最討厭的樣子,畢竟這是千百年來舊製度的沿襲,家天下讓皇帝認為整個國家都是自己的,讓州牧認為整個州都是自己的,讓縣令認為整個縣都是自己的,在自己家裏拿點錢,並不算是偷。


  在通訊不發達,科技落後的封建社會中,縣令負責製度導致百姓隻知道縣官,而不知朝廷,對於百姓來說,他們的縣令便是當地的土皇帝。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後世國內的校長負責製也是如此。當一個人大權獨攬時,所有的誘惑迎麵撲來,一個人想不都很困難。


  為了改革,張孝武在北方四州財政穩定之後,逐步著手於衙門改革,一是必須進行分權,二是必須增加公務員數量。但張孝武先是增加了國家公務員數量,以縣為例,先前縣衙內隻有縣令、縣丞、縣尉和教諭四人是公務員領取國家薪俸,而今增加到了四十八人。


  多出來的四十四人領國家薪俸,意味著他們不再是縣令的雇員,縣令同樣也無權直接對縣衙裏的四十八人進行開除和停俸處理。當然,縣令仍舊有權對下級進行人事調整,隻是人事任免需要上報給府衙一級,府衙則會派遣專門的人員對這四十七人的升遷獎勵進行核實。


  隨後,張孝武又對縣衙進行了更加明晰化的分權行為,以縣衙為例子,縣令(又稱知縣)統一管理縣衙所有工作,主要負責縣衙內人事、財政和後勤;


  縣丞負責管理當地民生、戶籍和建設,縣城也是全縣衙的二把手,在縣令不在時全權負責縣衙內的一切工作;

  縣尉負責管理當地治安、防衛和軍事,相當於民兵部長和派出所長,隻負責抓捕和公訴;


  教諭主管當地教育、宗教祭祀、文化發展,主持全縣重大節日活動;

  主簿主管當地財政預算、稅收等事務,主簿的設立讓全縣財政權從縣令私人手中回到了官府手中;


  縣判負責當地案件判斷、刑罰和監獄,相當於法院,將縣令最大的判案權收回,從此之後縣令不在審理案件,將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縣祝負責當地檔案縣誌編修,祠堂贈牌,例如某村某個老婦守寡多年撫養子女長大多年未婚,經過村正申請,縣衙七人商議之後,由縣祝代表衙門送去貞節牌坊……縣祝是六個副縣令級中最空閑最沒有權力的人,主要是用作官員的過度或調整。縣令雖然不能直接免職,但可以通過調整將不順眼的官吏調整到縣祝一職,以作懲罰。


  但即便縣衙的公務員數量增加到四十八人,依舊避免不了,好在張孝武並非剛正不阿的人,他知道有人的地方便有,再富裕的國家,也避免不了。


  貪婪是人性之中最難根除的基因,許多嘴上嚷嚷著清廉的人,實際上卻是貪腐的打老虎。尤其大國治國,隻要讓在可控範圍之內,讓人心生畏懼而有所底線,便是成功的標誌。因此張孝武委任張通明擔任北方四州的總督察官,專門監控各地官場是否發生,並且接受百姓的舉報——當然,如果事小的話他們並不會管,除了發生人命官司,他們也不會輕易對官員動手。


  改革是很艱難的,大前提背景則是北方的經濟複蘇,稅收增加,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樂業。而官府衙門的公務員數量增加,也讓一些人在工作中更加具有歸屬感,不再提心吊膽哪日因為得罪了上官而被免職下獄。


  管驤認為張孝武是法家學子,兀鬆認為他是兵家學子,張孝武自己笑稱自己是雜家學子,什麽都會一點點,什麽都懂一點點,但深入下去還需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此時張通明向張孝武引薦了一個人才,號稱東明先生的郭祥。郭祥是司州人,年少時遊曆天下,二十歲參加科舉考試,中舉之後卻毅然放棄了為官的機會,轉而遊學天下,是一個法家傳人,主張法治天下。


  在家天下的社會中提倡法治天下,對皇權而言實在是大不韙,因此郭祥也隻能一邊遊學,一邊用《聖漢律》幫助一些蒙冤的人打官司做訴師,名氣雖然大,但在縣令最大的情況下,他也隻能盡自己的微薄之力。


  郭祥中年之後定居在揚州做訴師,但如今揚州貪腐嚴重,訴師不過是替人行賄的橋梁罷了。郭祥雖然在揚州朋友眾多,但始終不是揚州當地人,做事艱難,且違背內心理想,便聽從了友人的勸告,攜帶全家來到北方四州的幽州府。由於他精通《聖漢律》且口才極佳,很快便引起了張通明的注意,兩人深談之後,被張通明引為知己。


  張通明將其引薦給張孝武後,郭祥說道“《聖漢律》固然為國家根本律法,然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先是此律法乃三百年前製定,彼時時況與今日大不相同,他日之法今留弊端良多。如刑罰一項,聖漢初立之時人口稀少匪盜猖獗,正所謂亂世用重法,便是小偷小摸也會被判處流役。而今依舊采用亂世法則則未免刑罰過甚,致使百姓懼怕官府,心中厭惡。”


  張孝武沒想到此人是個改革家,便問道“你的意思是,連《聖漢律》都需要修編嗎?”


  “不是修編,而是大改。”郭祥道,“律法為人所製定,乃協助官府治理百姓,而他日百姓與今日百姓不同,律法也需順時而變。若是一成不變,則律法便成了禁錮人的枷鎖,禁錮百姓不說,還禁錮官府。若律法完全有用,則世間為何還有如此之多的罪惡?”


  張孝武大笑道“好,郭先生,由你來重新製定《聖漢律》,不,不叫《聖漢律》,我們叫做《新律》,先在北方四州嚐試使用,看《新律》和《聖漢律》哪個更能夠促進國家發展!”


  郭祥拱手道“東明必不辱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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