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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1章 婚姻法,打破大鍋飯

  三天後,健找到了蘇尋。


  提出他想和燕住在一起,讓蘇尋幫他們做主,告訴所有國民在有那方麵需求的時候不能再去找他和燕。


  如果蘇尋不對外宣布的話,其他人還是會去找他或者燕,很麻煩。


  蘇尋沒想到推行家庭製的契機會來的那麽巧,居然是從身邊人開始。


  不過想想也是,健他們可以說是夏國的第一批貴族,有女人願意跟他們單獨過是很正常的事情。


  “去,召集全體國民廣場集合。”


  蘇尋決定趁這個機會宣布了,隻要雙方同意可自由配對組成家庭。


  “多謝王上!”


  健欣喜若狂,他知道蘇尋同意了,當即出去召集國民集合。


  半個小時後,廣場上已經匯集了所有國民,議論紛紛猜測集合原因。


  “王上到——”


  隨著一聲大吼,原本還議論不停的眾人紛紛禁聲,安靜的站在原地。


  緊接著蘇尋走向了廣場的高台。


  “參見王上,王上聖安!”


  維持秩序的士兵先行單膝跪下,隨後所有國民紛紛跪下參拜。


  部落成員是不需要向族長行禮的更何況是跪禮,不過蘇尋是天神,大家跪起來就自然了,沒有心理負擔。


  “免禮。”


  蘇尋話音落下,眾人起身站立。


  蘇尋開口“國民們,剛剛健找到孤,說他和燕想兩人單獨生活,讓其他人不要再去找他們,孤王允了。”


  嘩!

  一瞬間,全體嘩然。


  因為這是第一次出現這種事,讓眾人感到莫名的震驚又發懵。


  “怎麽能這樣呢,以前從沒發生過這種事,族群裏的人怎麽能分開呢?”


  “是啊,健是國中最強壯的男人,燕也是美麗的女人,他們兩個在一起了,那其他人怎麽辦呢?”


  “王上三思啊……”


  大部分人都表示反對,但蘇尋覺得這些人怕是垂涎健和燕的美色。


  畢竟健和燕在一起後,他們無論男女就不能再找健和燕啪啪啪了。


  “肅靜!”蘇尋嗬斥一聲。


  “噠噠噠噠噠噠……”


  維持秩序的士兵用手中的長槍一頭擊打地麵,發出整齊清脆的聲音。


  紛亂的廣場中雜音逐漸消失。


  “有何不可?”


  “難道你們就沒有自己喜歡的想永遠在一起的對象,你們就樂意看見自己喜歡的人和其他人睡在一起嗎?”


  蘇尋語氣嚴厲,推行家庭製度是必須的事情,否則以後人口越多,還像這樣搞大鍋飯完全不利於發展。


  而且那麽多部落融入進來,如果還讓部落之間死死抱團的話,不利於統治和融合,所以必須支持他們脫離部落以家庭為小單位在國中生活。


  不少人聞言都是神色陰晴不定,偷偷看向某人,畢竟有誰都有自己喜歡,想讓對方隻屬於自己的人。


  隻不過以前是根本不能脫離族群生活,因為捕獵必須要許多人一起動手,而且對付野獸襲擊也需要族人團結,兩人單獨脫離族群就等於找死。


  可現在夏國根本不缺糧食了,有了弓箭,鐵器,他們自己也一個人能捕獵小型獵物,又有夏國的軍隊保護他們的安全,完全可以脫離族群了。


  蘇尋見大部分人態度有所鬆動,便繼續說道“以後凡是男女兩人願意單獨生活在一起的都可以來找孤王做公證結為夫妻,男為夫,女為妻。”


  “另外,沒有心儀之人而想要獨立生活的也可以來找孤王說明。”


  “王上,可健他有軍功有房子,沒有軍功的怎麽辦呢?”一名青年問道,他是負責開荒的,根本掙不到軍功。


  其他人也都看向了蘇尋,畢竟士兵隻是小部分,還有不少普通人呢。


  蘇尋看了他一眼“這個問題問得好,沒有軍功的人可以靠上交獵物換取地,不同的麵積要不同的獵物,有了地之後,你可以自己修房子,大家可以互相之間找人幫忙修建房屋。”


  “而且明年後還可以用黍米換地,凡是國民,都能分到城外的荒地,用於種植黍米,所種黍米收成為你們自己所有,僅需上交部分給國即可。”


  現在是用獵物和糧食交換地,以後就是用錢來買地了,所有地都屬於國家,國民們隻能給錢購買使用權。


  聽見這話,不少人都是露出了喜色,誰不想擁有隻屬於自己的房子?

  如今有了弓箭,鐵槍,他們完全可以自己去捕獵換地,或者說三五成群合作起來去圍獵來換取地皮。


  而且明年後他們自己種的糧食歸自己所有,這更是個天大的好消息。


  至於要上交部分,這在他們看來都是應該的,畢竟沒有國哪有地?

  “王,可我們老人怎麽辦?如果他們都分出去單獨生活,我們怎麽辦?我們無法打獵,分到地都無法種植。”


  一名白發蒼蒼的老人舉手提問。


  剛剛反對最激烈的就是這些老人,他們憂心的就是這點。


  “凡是願意贍養老人者,老人的地歸其使用,老人去世後,地的所有權正式歸贍養者所有。”這樣就能避免不肖子孫的出現了,如果你不願意養你爹媽,行啊,那外麵有的是人願意。


  老人露出了笑容“多謝王上為我們這些老東西考慮,我沒意見了。”


  “可還有異議?”蘇尋環視一周。


  “王上聖明!”有人喊了一聲。


  “王上聖明!”


  隨後所有人都紛紛跟著高喊了起來,讓城外的野民一陣好奇。


  隨後兩天,夏國正式頒布律法,婚姻受法律保護,鼓勵單獨生活。


  不隻是城內的國民,城外的野民也一樣,野民也能分到荒地,隻不過要比國民少,而且還不能建土房。


  至於罪民,隨便,罪民不算人。


  國民和野民之間不得通婚,野民和罪民之間不得通婚,階層分明。


  律法頒布後,想要脫族單獨生活和想要皆為夫妻的太多了,特別是那些有爵位在身的士兵更是搶手貨。


  蘇尋忙都忙不過來,所以專門選了個人組織人手負責這件事。


  選拔官員已經迫在眉睫了,管理崗位人手嚴重不足,隨著頒布的政令越多,需要的管理者就越多。


  蘇尋開始著手準備組建官製,選拔第一批國家公務人員,也就是官。


  至於吏,可由官自己去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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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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