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幼時相遇青梅竹馬
元戎從懷裏掏出一枚耳環,耳環墜上吊著青白透光的玉珠,款式簡約淡雅,一看就是世間少見的美玉。
他輕撫著玉珠摩挲,隨即抬手戴在女人的耳朵上,借著月光的色調淡淡敘述。
……
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一個冬天,七歲的男孩討飯討到獨孤家門口,家主獨孤忻看他可憐,讓人拿了幾個饅頭和禦寒的舊棉衣給他,還說如果餓了就來這裏拿些吃的。
就這樣,男孩兒乞討的生活有了定點,獨孤家附近百米就是他每天的活動範圍。
一天,有夥賊人夜裏闖進去,偷走了當時還在牙牙學語的大小姐,男孩兒不敢與之硬搶,想要偷偷跟著賊人探到蝸居之地,再回來告訴獨孤家主去營救大小姐。
可是,他隻有七歲,腳程根本追不上行動敏捷迅速的賊人,隻好大聲喊叫,希望引起別人的注意,這喊叫雖然喚醒了獨孤家的侍衛群體出動,也惹得賊人朝他胸口砍了一刀。
後來,大小姐成功被救回,男孩兒也因提醒有功被獨孤家收為下人。
許是有這一番經曆,大小姐自小就喜愛跟男孩兒玩。
那時年歲小,他被院中的一位武林高手看中,收為義子學起武功。
大小姐最喜歡的事,就是搬著小馬紮坐在台階上看他練功。
義父開玩笑讓她給他起個名字,說大小姐賜名是無上的榮耀。
小女孩兒那時正在學古籍裏的謀略,看著消瘦的男孩兒略微沉思,便取出了將帥的稱號——元戎,希望他像書裏那些驍勇善戰的將軍一樣,剛毅無比,所向披靡。
年紀太小的女孩還不理解獨孤這個姓氏代表什麽,隻天真地讓所有人隨爹娘一樣喚她九娘,可是元戎這樣叫的時候,卻被一記白眼嗬停,小女孩嘟著小嘴撒嬌:“你不許叫九娘!”
男孩兒低下腦袋,聲音中充滿失望:“知道了,大小姐。”
女孩又是一記白眼:“也不許叫大小姐!”
元戎頓時語噎,再想不出別的稱呼:“啊?那我叫你什麽啊?”
獨孤九的小肉臉彎出兩個酒窩,歪著腦袋甜甜地命令他:“九兒,元戎哥哥以後要叫我九兒,記得了嗎?”
“記得了!記得了!永遠都記得了!”
兩個孩子對視著傻笑,純真到極致的笑臉,沒有一絲被世俗染指的他意。
從此以後,相差四歲的兩個人幾乎形影不離,他是她的保鏢兼玩伴,她是他的夢想和希望。
獨孤家聲名顯赫,九兒剛剛長到豆蔻年華,上門提親的人幾乎踩破了高高的門檻,上到王宮貴族,下到豪門城富,但凡家中有未成親的男子,無論年歲幾何,都想登門躍躍一試。
獨孤忻隻有這一個女兒,整個家族都將其奉為掌上明珠,何況已經足夠有權勢,並不在意“結親攀高”這種事情,便向所有來提親的人放出話去,待到愛女成人,佳婿由女兒自行定奪。
獨孤九在自己十六歲的成年禮上,當眾宣布“已有心上人”,這些覬覦之人才了了心思,轉而攀親其他家族。
獨孤忻和夫人是看著兩個孩子長大的,對元戎的品性也很了解,篤定女兒所謂的“心上人”就是他,漸漸開始著重培養起來。
從授受兵法,到所有侍衛的獨門絕技,在那兩年,元戎幾乎廢寢忘食地在學習本領,以求為心愛的女人完成嫁予將帥的夢想。
皇天不負有心人,二十二歲的元戎終於有機會成為獨孤忻的左膀右臂,隨他一起出門辦事,或者保護他到各處去,也是這樣短暫的分離使另一個人插入他們的生活。
楊薦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他隨父親到獨孤家拜訪,可是剛好與外出辦事的獨孤忻和元戎錯過,府裏隻有獨孤夫人迎接待客。
一陣寒暄過後,楊父便起身告辭,可是楊薦突然腹痛難忍,情急之下借用後院的茅廁,這才看到了正在為元戎學做鞋的獨孤九。
彎眉杏眼,人麵桃花,燦如春華,姣如秋月,他忽然明白了書中描述的絕世女子應該長成什麽樣子,普天壤其無儷,曠千載而特生。
年少輕狂的楊薦僅此一見,就把獨孤九當作終極目標,誓要娶回楊家成為自己名正言順的夫人。
於是,家世、權勢處處不如獨孤家的楊家公子,改掉了浪蕩紈絝的性子,昭告天下,一心追求起心中可人兒。
元戎出差回來的時候,路過胭脂鋪子想要為九兒帶些禮物,可詢問了幾家都沒買到新鮮製成的胭脂水粉。
這個季節的花卉都已經敗落,再想買到新鮮的就得等到來年春天了,無意間探問得知,城中最好的胭脂和最貴的首飾都被楊公子定下了,每日一件,送到獨孤府。
胭脂和飾物都是女人專屬,元戎即刻猜到那些東西是給獨孤九的,雖說他對青梅竹馬的九兒萬分信任,可還是架不住胭脂鋪老板娘的嘖嘖之詞,心緒波動快步奔回府裏。
事有湊巧,進門的時候恰好遇到一位玉器店老板來送貨,雖說那貨物隻有巴掌大小,可一看外麵紅木鎏金的首飾盒,就能猜到裏麵的東西價值不菲。
他叫住了那人,想要看看裏麵是什麽寶貝,老板靈機一動,一邊動手打開盒子一邊說道:“這可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翠種,也是我鋪子裏的鎮店之寶,換做他人,是連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的,今日既然有緣與大人相遇,我也該交您這個朋友,您打眼看看!”
盒子打開,一對清雅溫潤精致無比的耳墜躍然於眼前,綠白相間彼此融合,細看這珠子並不是光潔的圓麵,而是雕刻著暗紋花樣,似山水似雲霧。
元戎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決定要把這東西買下來送給獨孤九:“老板,這東西我也喜歡的緊,您看能不能割愛於我,在下絕不還價!”
老板精明的眼神泛起亮光,裝作為難:“這……實不相瞞,大人,這物件是楊公子早就定下要的,半路易主怕是不合規矩……”生意人的精明,在於說話不會咬死,總給自己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