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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的索拉

  (第一卷,地下遺跡)


  索拉,隸屬於人類聯邦的第二大城市:這裏有著規模排的進全世界前三的港口,僅次於首都(某些方麵甚至更為發達)的繁華程度,以及舉世無雙,居高不下,令人發指的犯罪率。對此,有人戲言道,如果你可以在這片大陸上隨便哪個國家,找到比索拉城更差的治安的話,他情願為這個偉大的地理發現而付上一千枚金幣;也有人犀利的指出他話語中的漏洞,反唇相譏道:怎麽找不到比索拉城更亂的地方?——比如夜晚的索拉。


  索拉另一個飽受詬病的地方是它奇怪的城建布局,從高空俯瞰,以北方位於靠近內陸的富人區為中心,像一個大蜘蛛窩一樣,向其餘三麵放射出一條條的‘蛛絲’,直到魚龍混雜,彌漫著腥味的索拉碼頭。無數錯綜複雜的偏僻巷為治安隊的巡邏提供一定難度的同時,也為數不清的各式犯罪提供了最好的溫床;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有錢人們每年都要交上一筆數額不菲的城建費用,號稱將用於明顯改善索拉城街道布局混亂複雜的特點,然而事實上,城主除收錢以外一直毫無動作。於是有錢人們隻得另辟蹊徑,紛紛與城內得上話的大幫會三三兩兩勾結成團,額外掏一份保護費出來使自己與家人的生命與財產得到保障;大家文文明明交錢收錢,和和氣氣。


  綜上所述,實則任何一個受過良好的教育,體麵的紳士都不會選擇在夜晚,在索拉的夜晚獨自出行。隻不過每年都會有那麽幾起特例,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這些紳士們不得不硬著頭皮一個人走夜路回家,或是去哪裏。這時候,要記得膽大心細,心謹慎。多半情況下頂多是會被人打暈了之後剝光丟在哪條巷子裏,沒什麽大事;多半。


  來自北邊大城塔塔卡斯的珠寶商人莫特丹頓剛催促著碼頭的工人把自己的那批貨加緊搬上汽輪,以免遭遇不測。實不相瞞,在輪船開動,聽到汽笛長鳴的那一刻,莫特先生是如釋重負的抹了把汗,緊接著想起來了一路上聽過的索拉城那臭名昭著的治安,以及種種的恐怖傳;他本來打算將就著找家旅館對付一晚上,可當莫特先生發覺連最好的房間也沒有熱水供應的時候,他就決心離開——無關乎別的,這是一個紳士的尊嚴問題。


  此時,莫特先生還是很慶幸自己做出了個英明的決定的——此時,僅僅是此時。不遠處(大約兩條巷子以外)的地方就能看見輝煌的燈火了,各種顏色的光染的這座城市像是從來不知疲倦。——那就是富人區了。啊,鵝絨的被褥;啊,熱水!莫特先生暗自鬆了口氣,他把右手伸進懷裏摸了摸裏襯,感受著手裏傳來的堅硬的觸感,心裏更加踏實了。


  ——那是一把轉膛式手槍,填充有六發子彈。軍用貨,七成新。這是莫特費了好大力氣才弄到了手的硬通貨,留作自己的最後一張底牌。也是他最大的心裏倚仗。而現在距離城區的這個距離,即便是有什麽突發事件,自己槍聲一響,不出三分鍾,就有最少一隊的全副武裝的衛兵趕到這裏。至於非法持槍…非法持槍對於他來從不是什麽問題。


  而就在莫特丹頓胡思亂想的時候,他被人毫無預料的撞了一下。


  “什麽人?!”莫特丹頓飛快的從懷裏掏出了那把手槍對準了來人的腦袋。來人慢慢的把頭抬了起來——莫特先生這才看清楚她的樣子。年紀絕對不超過二十五歲,麵容姣好,氣質獨特。有一對碧綠的眸子,此時眸子裏反映出了她驚慌失措的情緒。


  “啊…抱歉…我還以為是強盜或者什麽別的下三濫的家夥呢…真是失禮了。”不管是不是紳士,用槍指著別人的頭都不會是什麽太禮貌的行為。莫特把槍重新收了起來。“你知道的…你們索拉的特產就是這個。


  ”先生…我嚇到您了…?”姑娘兩隻手不安的交疊在一起,揉搓著打有補丁的圍裙。


  “沒。”莫特搖了搖頭。“不過女孩子家還是少在晚上出門的好,特別是身在索拉。”


  “嗯,謝謝您。隻不過我有些急事得趕到碼頭去。您剛剛拿的是真槍嗎?”


  “我剛從碼頭那邊過來。如果不是沒得選,誰願意走夜路呢?特別是身在索拉。”莫特先生俏皮的朝少女眨了眨眼睛。“至於槍嘛…我想該是真的吧?”


  “哇。”姑娘配合的驚訝道。“我能看看嗎?”


  “當然,請便吧——”無論什麽時候,一位紳士都無法拒絕一位可愛的姑娘的請求——有誰會拒絕呢?莫特從懷裏抽出那支槍放到她手上。“有些沉,你心——”


  “哇!”姑娘為它的重量驚訝了一下。“先生,你真是個很厲害的人。”


  “這都是平時鍛煉的結果。”莫特笑了笑,把槍支插回懷裏。“出門在外,哪能沒有一技傍身?”


  “先生你是個很有故事的人啊…”


  莫特又笑了笑。“應該是。晚安,姑娘;怎麽稱呼?”


  “噢。叫我帕奇就好。”姑娘伸手撩了撩頭發。“先生你呢?”


  “莫特,莫特丹頓。珠寶商人。”莫特報以微笑。帕西?這就是這位姐的芳名嗎?他猜測這姑娘曾經一定是位貴族。


  “晚安,莫特先生。”姑娘行禮道,隨即很快就消失在了莫特丹頓來時的那條路上;海邊城市多少都會有些的霧氣隱去了她後來的行跡。


  莫特一直目送著那道倩影離開自己的視野,回味了這次美好的相遇片刻;接著臉色刷的一變:糟了!——他的槍不見了,同樣不見的還有那個做工精美質地精良的皮夾。


  ————


  確認了那可憐的家夥絕對追不上來之後,姑娘飛快的伸手在臉上抹了一把,她的五官飛快融化,然後像是攤軟泥一樣被一隻看不見的手捏動著,逐漸捏出一副年輕俊朗,作風正派,眉眼深邃,的男人麵孔;她,不,他的身高憑空拔高了一截;一分鍾後,在他從巷的另一邊走出來時,連身上的衣服都換成了一套嚴肅的,合身的(甚至加上了肩墊)的正裝。全身上下,他唯一不尋常的地方就是披散下來鋪滿肩頭的黑色頭發————事實上,如果這時有人扯住他,提出來要看一看那頭黑發,帕奇多半就會露出馬腳————那頭黑發的每一根發絲的發梢上都有璀璨的金色像活物一樣不斷的向上蠕動,試圖給帕奇的頭發重新染上一種顏色。


  講真,帕奇現在心情不錯。所以他的頭發顏色現在就是明亮的金黃色,熟悉帕奇的人都能從他今的發色判斷出來他今的心情,進而推測出他今的收獲。其實帕奇一向覺得這能力挺討厭的,因為他一向不喜歡任何可能導致自己思維被讀取的方式。


  不過作為一個變形怪,帕奇的外貌大多數時候都變得連自己媽都認不出來的那種,所以也沒多少不便。


  此刻,原屬於莫特丹頓先生的皮夾出現在他的右手中,而一道黑色的細線從他左手的食指中憑空生了出來,繞著皮夾上的精靈花體字“莫特丹頓”不斷打轉,然後一點點的注入了這個昂貴的手工皮夾,皮夾上能證明它所屬的唯一痕跡正在被人強行篡改著。僅僅二十次呼吸,銀線繡出來的莫特丹頓的字樣,就變成了完全嶄新的花體字——帕奇。


  沒錯,隻是帕奇。帕奇從他有記憶開始就一直是一個人住,直到後來認了個大哥,這才跟著他來到了這座城市。所以帕奇一直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他也不在意。


  一個絕不該出現的,輕佻的表情出現在了這張臉上;帕奇笑了笑,隨手顛了顛皮夾嘟囔著。


  “穿的人模狗樣沒想到居然就這麽兩枚金幣…我點子也是夠背的。”


  伸了個懶腰,帕奇決定去放鬆一下,去他老夥計的酒館“硫磺烈酒”喝一杯什麽,捎帶著看看有沒有機會把那支槍出手掉。


  在帕奇一本正經地坐在了吧台前,還來不及學那些闊佬們故作威嚴的清一清喉嚨的時候,正在擦一隻高腳杯的老湯姆頭也不抬的道。


  “老樣子?帕奇?”


  “噢好吧好吧…”帕奇一下子沒忍住。“你是怎麽認出來我的?”


  老實他一直搞不太懂這件事,他的變形能力並不是像開關一樣方便的東西,能不能再變回來全憑記憶力。這麽多年他每都保持著換七八張臉的頻率,早就不記得自己長什麽樣子了。


  然而老湯姆一直都可以把帕奇認出來。


  老湯姆把剛剛擦好的高腳杯擺在同樣整整齊齊的吧台上的一堆擺放的整整齊齊的高腳杯中,不緊不慢的道。


  “不用擔心,別人學不會的。”


  “…”帕奇一時不知道什麽才好。


  “來一杯喝的?”


  “不了吧?我其實不太喜歡在幹完活之後喝酒的。”


  其實相對於老湯姆認出來自己這件事背後隱藏的門道來,帕奇還是更關心別人有沒有可能學會這門技術。至於前者,帕奇是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不會好奇的。


  “唔你看看這個…”


  一支烏黑色的手槍被一隻手沿著櫃台滑了過去,截住它的是另一隻粗礪的大手。


  “這可是軍通貨。”老湯姆隻瞥了一眼,不動聲色的——帕奇已經轉過身去,吹著歡快的口哨,用歡快的目光打量著全場的客人。


  “帕奇。”


  帕奇仍舊坐在椅子上歡快的扭動著,哼著曲。


  “帕奇!”


  “帕奇!!!”


  “怎麽了?”帕奇慢悠悠的轉了回來。“我的飲料好了?”


  “帕奇!!!”老湯姆低聲道。“你會把我們都玩進去的。”


  “好吧好吧我坦白,是這樣的來的路上我幹掉了兩個軍方的高層,摸過他們屍體之後找到了這把手槍。這麽你會不會好受點??”帕奇嬉皮笑臉。


  老湯姆麵無表情的把槍收了起來。


  “帕奇,你又偷雞摸狗了。”


  帕奇搖了搖頭。“這怎麽叫偷雞摸狗呢?這叫資產的合理轉移;那些闊佬們少了這麽幾枚金幣又不是什麽大事,而我沒了這筆收入就會餓死。你看這是什麽?”


  帕奇把右手的食指和拇指蜷曲起來,高高的舉起手展示給老湯姆看——帕奇的食指和拇指間,有一枚金燦燦圓滾滾的金幣。


  “哇哦。一個金幣。”


  “不不不不隻是一個金幣。”帕奇搖頭。“你仔細看。”


  “可它還是一枚金幣。”


  “不不不,你仔細去看;非常仔細的去看,非常非常仔細,調動你全部的精神力去看。”


  “可是它還是一枚金幣。”老湯姆從牙縫擠出這樣一句話。


  “你錯了!”帕奇誇張的喊到。“這是我在地上撿到的一枚金幣!”——誰會不喜歡金幣呢?

  “第一,你不是幸運女士(也就是執掌幸運的幸運女神,這麽叫好像就能拉進與神祗間的距離一樣。)的眷者,所以不可能在我的酒館裏撿到金幣——即使你是也一樣。”老湯姆無動於衷,把一杯金色的泛滿氣泡的飲料放在了帕奇麵前。“你又偷我東西了。”


  “我沒有——啊好吧好吧。”帕奇垂頭喪氣。“第二呢?”


  “你應該回頭看看的——你會有很多想的的。我可是個好公民,勤勤懇懇,按時交稅。”老湯姆嘟囔著,踱向和吧台隻隔著一張簾子的裏屋。“記得付錢,金色陽光;你應該付三個金幣。”


  “三個?!為什麽?!”帕奇抗議。


  “因為你是個爛人,爛人加倍。好了不早了,關於你為什麽是個爛人的問題,問你身後那位先生就好——晚上好先生,我想你應該不會點一杯喝的;原諒我這把老骨頭先去睡覺了。好了,晚安,二位。”老湯姆自顧自的完了話,慢吞吞挑起了簾子,走進了酒館裏屬於他的吧台後的一隅空間。


  “好吧好吧讓我猜猜…克魯格大老爺晚上好~”帕奇深吸了口氣,換上了副笑容如春風般和煦。


  哢擦——


  一副銀色的鐐銬拷在了他的手上。


  ————


  克魯格。


  很高大,很健壯;異常凶狠。


  盧米修斯的聖武士。


  條子。


  所謂的聖武士,是一種看到有人亂丟垃圾就恨不得把他丟到監獄裏的生物。


  盧米納斯的聖武士尤其如此。


  當這種人真的當了條子之後,可以想見的是,有很多亂丟垃圾的人會被丟到監獄裏了。


  “哇噢,”帕奇看著手上的鐐銬,驚得就要連退幾步——不過來人一把揪住了他的衣襟,沒有讓他退成。


  “這是玩的哪一出啊。”帕奇聳聳肩,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帕奇,通稱沒鼻子帕奇。”克魯格甕聲甕氣地,“你被逮捕了。”


  “好吧,又來,”帕奇兩手撐著頭,索然無味地問,“不知道罪名是?”


  “詐騙、盜竊、非法乞討···”


  “好了好了不要念了…”帕奇打斷了克魯格的話。“你得拿出證據吧?”


  克魯格平靜的拿出了個乳白色球,放在攤開的手掌中按了一下。球當即浮到半空之中,投射出一片光幕,一陣劇烈的黑白色閃動之後,光幕上漸漸浮現出了兩個人影來,畫麵也一點一點的清晰起來。


  放著的是帕奇變成一個中年男子從商人身上順走錢包的景象。


  “這是有人假裝成我的樣子陷害我。”帕奇臉不紅心不跳地。


  克魯格又按了一下,放著帕奇一彎腰鑽進了人流,旋即變成了個紮雙馬尾的姑娘,蹦蹦跳跳的站在一個身價富有,麵容慈祥,無兒無女的老奶奶身前,乖巧可愛的伸出手;老奶奶笑眯眯的叮囑了兩句話之後,把一個鼓鼓囊囊的錢袋放進了她的手心裏。


  “這也是有人陷害我。”


  整整七八段都是這種東西,兩個人一齊看著帕奇從又一位紳士身上順走錢包之後,一路溜達到了硫磺烈酒酒館,就再也沒出來。


  克魯格看著帕奇。


  “這不是——噢好吧,”帕奇捂臉。“你贏了,帶我去監獄吧。”


  克魯格帶著勝利的微笑一扯鎖鏈——這副手銬是用秘銀打造的,同時施加了十七八種不同的反魔法以及反開鎖魔法;理論上沒有鑰匙是絕對,絕對無法使用物理手段或者非物理手段強行打開的,所以戴上了這副銬子的罪犯還沒有哪個能夠逃脫的——幾乎——克魯格一扯鎖鏈,把整副手銬都扯了下來——克魯格回頭看去,隻見帕奇已經跑遠了。自己手裏隻剩下了一副手銬。


  “用鐐銬來抓一個全身可以變形的人,唉,怎麽你好。”開溜的同時,帕奇也不忘放一下嘴炮。


  一把椅子擦著他的頭飛了過去,嚇了他一大跳,他這才不敢再廢話,趕緊朝街上跑去。


  “帕奇!!!”


  身後傳來了克魯格的陣陣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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