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關於Q的猜想
ivy這位大姐可能和q有關係,這是自己的背後勢力恐怕也是惹不起的。
比全盛時期的大伯還要強的北美最大的堂口領導人,七叔唯一的繼承人jason伍的死雖說是變態醫生所為,但是q在其中肯定扮演了什麽不光彩的角色。
單純從勢力的大小來講,並不是q真的要被閆先生強,而是隻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嚴先生的生意雖然也不合法,但對於地下黑市來講,幾乎相當於公開的,那是打開門來做買賣。而這個q,到目前來講,閆宇對他一無所知,要知道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而閆宇一直覺得,q雖然是偵探排行榜的第一,但是卻並不是啥好鳥,閆宇並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會有一個真的沒有到過現場、幾乎沒有案件信息來源的人,能比所有人都要快一步找到殺人凶手,極大的可能就是這個人就是案件的幕後指使。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q在這群偵探之中安插了自己的眼線。
雖然閆宇懷疑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但是不得不防備眼線的存在,而在閆宇的猜想裏,如果唐探二的案件中有眼線的話,那最有可能的,還得是kiko。
唐探二裏,kiko追查過q的ip地址,雖然不在加拿大也不在美國,那可以肯定的就是宋義不是q,至於他說的兩次出現在凶案現場是受q的指引,閆宇覺得很有可能,是因為宋義和q極有可能是互相利用的那種合作關係。
而kiko說的q的id不在加拿大,那這話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這個眼線也不可能是宋義,否則,q給所有人指明殺手就在糖廠,那是在出賣掉自己的眼線。
而且,宋義做偵探的目的很純粹,根本不是因為什麽愛好破案,當什麽偵探有成就感。
他成為偵探的最初目的隻是找到他的妹妹,後來查到她妹妹被陸國富,賣到南美,十死無生後,他的目標也隻有搞死陸國富。
那麽他為什麽對本不應該過多關注的兩起案子那麽關注,還特地在監控畫麵中留下了自己的正臉照片。
那麽極有可能是q提供了一個能夠殺死陸國富的機會,宋義才選擇了加入變態醫生的殺人案件,完成順風車殺人,否則宋義對這個案子估計都沒啥興趣。
這樣一個人,可以保持短暫時間的合作,但是想要他死心塌地地匯報一切事物,那是萬萬不可能的。
宋義的複仇這個詞聽起來很正義,但有一句法諺,閆宇覺得說得很對,那就是“犯罪就是犯罪(urderisurder)。”
閆宇作為一個受多年法治教育的人,可以理解宋義為妹報仇殺人的心情,但是卻並不同意他打著複仇名義想要殺人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做法。
這也是閆宇身為一個警察和那些偵探不同的地方。
閆宇崇拜的複仇,是民國第一女刺客施劍翹那樣的複仇,她報殺父之仇,刺殺孫傳芳後,坦蕩地留在現場自首,不連累孫傳芳護衛不力的保鏢,也省得警察抓人製造恐慌,或者連累其他無辜的人。
如果警察不能主持正義,那我願意做好付出代價的準備為親人主持正義,不連累其他人,堂堂正正地拆穿他人的麵具,讓世人知道這個人的死不是什麽意外或者謀殺,是當初被他害過的人來給他的報複,這才叫複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一方麵,你殺了人後栽贓給一個變態殺人醫生,那就不是讓別人承擔責任了麽?
荒謬,任何人,就算是罪犯,他也隻需要為他做過的事承擔責任,這才叫公平正義。
換作閆宇是秦風,根本不會像他那樣放宋義一馬,還把證據還給了宋義,閆宇隻會送他進去,然後看在朋友一場的麵子上,找最好的律師為他辯護。
另一方麵,打著複仇的名義殺人,殺的是就算是個人渣,還覺得自己替天行道的人,閆宇覺得得離這樣的人遠一點,小心雷劈他的時候,稍帶上自己。
q就很像是一個非常職業的犯罪組織,他當偵探也不是為了什麽匡扶正義,還原案件真相,而是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多麽的高明。
對此,閆宇一直猜測,q是一個組織,賬號由組織共享。
以kiko的黑客水平,q的ip地址如果是個無法定位的浮動ip,或者虛假的ip地址,根本逃不出kiko的手掌心,一定能查出個具體國家。
當然,在閆宇的懷疑中,kiko也和q脫不開關係,但編了謊話欺騙秦風,但這個可能性稍低,因為沒必要。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q在加拿大是真的,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也是真的,所以,根本不知道具體哪個地址才是,因為都是。
但是,因為這一切都沒有最後的結論,因為閆宇還沒看到《唐探3》,但是,以閆宇謹慎小心的性格,如果q真是個組織,後果自己以及大伯的勢力是很難承擔的。
criaster,一個破案的app為什麽要叫做犯罪大師,閆宇覺得,很好理解,能破案就能犯案。
就像唐探2說的那樣,白天做破案的神,晚上做犯罪的獸,反正就是不當人。
宋義說的那句‘當你在凝望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望你。記住,看可以,別看太久。’
在閆宇的理解中,可以簡單的翻譯成,當你在偵破犯罪的時候,犯罪也在引誘著你。偵破犯罪可以,但是要抵得住誘惑,別去犯罪。
所以,閆宇覺得q根本就不是什麽偵探,更有可能是經驗豐富,智商奇高的犯罪分子,或者說犯罪組織。
所以,在謎底揭開的時候,如果動用私人力量,很有可能招致報複。
隻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所以,如果無法通過法定程序給ivy定罪量刑,又不甘心放虎歸山,最好的選擇就是拖下去。
反正,汶頌一死,用不著移送起訴了,牙套妹走程序可以正常另案辦理。
至於ivy,這個案子是個犯罪集團案件,可能判處刑期10年以上,羈押期限最長能達到7個月。
閆宇都用不著羈押她,先監視居住,讓她安心生孩子。
反正閆宇不擔心ivy逃跑,她一逃跑,就做實了她畏罪潛逃,以後除非找地下黑市進行整容,否則再也無法用她的那張臉實施犯罪了,
閆宇從警的第三個年頭,還是第一次通過這種合法耍無賴的方式對付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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