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說明
作者十萬字申請簽約,被拒絕了。
嗯,確實,我開頭的套路,不太符合正常操作。
但,這本書,是我真正嘔心瀝血的創作。
光大綱,我就想了整整一年時間,不斷完善,欲將之呈現。
我想將這份日思夜想的,英雄聯盟的故事,書寫下來。
舍棄這本書?或者大改?
這兩個問題,我想了數天,說實話,我做不到。
舍棄,父母會舍棄自己的孩子嗎?
舍棄了的人,還配做父母嗎?
同理,作品於作者,就是一個集之心血創造出來的孩童。
舍棄,我辦不到!
大改:這些鋪墊,我左思右想,無法將之舍為回憶殺。
否則,就失去了靈魂。
……
生活的無奈,總是不可避免的。
少許金錢,有時確實難倒英雄漢;作者也是人,也得吃飯。
創作,也需要互聯網、資料、多種文化的實體書籍、電、電腦、手機等等工具。
而這些東西,都需要給運營商、硬件商、印刷部、版權方交錢。
若沒有錢,寸步難行。
如此,作者已無法,再去全力堅持。
新書期,兩更,上架之後三更,作者已經做不到了。
為了生存,為了許多資料等東西,作者需要工作,需要收入。
…
這本書,我絕不會放棄,在工作之餘,作者會將它寫完。
連帶出門時間,九到十一個小時的工作,假期時間不定。
如此的工作強度,也許兩天,甚至三天,隻能有一更。
但我會繼續更新,一直更新。
我寫的也許很差,但放棄,絕不可能。
比天賦更為重要的,是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