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我要30%的歌曲收益!
第35章 我要30%的歌曲收益!
李雅婷對葉未央提出不賣全版權,一點都不意外。
畢竟葉未央不是單純的一個詞曲作者,他還是一個樂隊的主唱,唱歌才是他的主業。
那麼對於一個原創歌手來說,自己寫的歌,肯定是要把版權抓在手上的,甭管自己唱不唱,因為說不定未來啥時候就想要唱這首歌了呢。
不管是本世界,還是葉未央前世,都有很多歌手在給別人寫歌之後,過兩年又把歌拿回來自己再唱一遍的事情。
所以版權還是抓在自己手上比較好。
就將授權賣給李宗港,讓他可以在任何場合演唱《山丘》,並且可以利用《山丘》進行商業盈利活動就行。
李雅婷聳了聳肩,她其實也只是想試探一下葉未央,也許新人不懂這些,就把全版權賣了也說不定嘛。
但是既然他不同意,李雅婷也沒打算堅持。
「只賣授權也可以,價格不變,還是20萬,合同我都準備好了。」
李雅婷打開自己隨身攜帶的公文包,就從裡頭掏出了一份合同遞給了葉未央,示意他可以檢查條款了。
但是葉未央卻沒有接過合同,而是搖搖頭說道:「學姐,我不打算做一鎚子買賣,我對《山丘》這首歌還是很看好的,所以我希望可以簽署一份電子分成協議。」
互聯網的興起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實體唱片行業的發展,但是也為歌手開拓了一個新的收入來源,數字音樂版權。
各大音樂平台,每年都會花費一筆不菲的金錢,從各大音樂公司手上買下一堆音樂的版權,放在自家的APP上播放。
大部分音樂,都需要開通VIP付費,才可以暢聽。
並且還有一部分是數字專輯,需要額外花錢購買專輯或者單曲,才可以聽的到。
這是一種對原創音樂的保護,也是支持很多獨立音樂人能夠繼續做出好作品的方式。
不然如果所有的音樂在網路上都可以免費聽,那就沒人會去買實體專輯了。
那歌手,以及歌曲創作人辛辛苦苦做出的音樂就會賺不到錢,賺不到錢的話這個行業就會萎縮。
並不是所有的歌手,都是天王歌后,可以不靠賣專輯來賺錢,可以靠上綜藝節目和開演唱會賺錢。
大部分小歌手,以及獨立音樂人,賺錢也就只能靠各大音樂APP付的版權費了。
而這版權費的具體分法,就是看VIP播放量,以及數字專輯和單曲的購買量來進行分成。
一百個VIP有效播放量,大概可能有個幾分錢,一張數字單曲3塊錢或者2塊錢,歌手可以分五到七成。
而從各大音樂平台分到的這筆分成,歌手會再和公司分,因為這算是經紀收入。
而且如果這首歌不是歌手自己作詞作曲的,並且詞曲製作方和歌手簽的還是分成約的話,這筆錢還得也給他們分一部分。
最後歌手實際能到手的,可能只有銷售量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所以也難怪天王歌后們看不上這筆錢,都指望著靠演唱會以及參加各種綜藝節目賺錢。
但是天后歌王看不上,葉未央卻看得上啊!
他偷摸的算了一筆賬。
以李宗港老牌歌王的影響力,再加上《山丘》這首歌的本身質量。
如果以EP數字專輯的模式發售,以一張單曲3塊錢來算,至少也能賣出百萬份吧?
前世數字音樂發展的不算特別好的華夏,一些老牌歌王的數字單曲全平台加起來,動輒都賣超過百萬份的!
在如今這個非常注重版權,數字音樂發展的非常規範和完善的世界,《山丘》賣個一百萬份,不過分吧?
以一百萬份來算,銷售額至少就有三百萬了,而李宗港作為老牌歌王,和各大音樂平台簽署的都是三七分的協議!
這就有210萬的利潤了!
葉未央如果按照業內常見的分成模式,以詞曲創作人的身份,分30%的版稅,那就能有60多萬的分紅到手了!
這可比李雅婷給的一口價20萬賺多了!
而且這還是最低預期!
一百萬份的銷量預測是最保守的結果,葉未央很有信心,《山丘》可以賣數百萬份數字專輯!
這樣,光是分成,就能拿一兩百萬了!
所以葉未央是萬萬不能接受一口價買斷的,這樣也太虧了!
拿出《山丘》賣給李宗港,葉未央就已經很心痛捨不得了,如果再損失一筆本應該賺到的利潤,那就已經不是賤賣了,而是白送了!
「李學姐,我可以一分購買費用都不要,但是我要《山丘》這首歌產生的數字音樂收益的30%,這也是業內的一個正常要求,不算是獅子大開口。」
「如果李宗港老師要將《山丘》刻錄到下一張專輯中,我也要分潤專輯銷量的5%分成收益。」
「至於其他的商業活動以及演出產生的一切收益,我就不參與分成了。」
葉未央一口把盤中的芒果班戟吃完,抹了抹嘴,眼神平淡的看向了李雅婷。
他篤定,李雅婷一定會答應這個條件,因為《山丘》這首歌對李宗港來說,非常的重要。
哪怕這首歌的收益,李宗港一毛錢都收不到,他估計都會上趕著唱這首歌。
因為這首歌能幫他再次翻紅!
只要能翻紅,可以重新回到大眾視野中,熱度可以重新聚集起來,那麼彩虹計劃有的是方法幫翻紅的李宗港創造足夠多的利益。
不管是趁熱打鐵開演唱會,還是接一堆綜藝,以及節目出演,都不是問題!
果不其然,李雅婷表情複雜的與葉未央對視了一眼,苦笑著說道:「葉同學,真不知道應該誇你太有自信,還是誇你眼光狠辣。」
「應該是太有自信吧。」葉未央露出了一個明媚的笑容,自信的說道:「我相信,《山丘》這首歌絕對可以讓李宗港老師再次翻紅,並且重新成為樂壇常青樹。」
「這首歌能創造的收益,絕對不只是20萬而已。」
李雅婷不置可否的聳了聳肩:「你就不怕這首歌發布之後,並沒有引起什麼熱度,也沒有引起熱烈的反響,數字EP也賣不動,那也許你只能收到幾萬塊的收益。」
「我相信我的創作能力,我也相信彩虹計劃的運營能力,絕對不會讓一首好作品蒙塵,不是么?」葉未央挑了挑眉,饒有興緻的反問道。
「好吧,你賭對了,我覺得應該誇你眼光狠辣才對。」
李雅婷嘆了口氣,將那份合同又重新收回了公文包中,無奈的說道:「我會再重新擬一份分成協議,《山丘》這首歌獨家授權給李宗港演唱,產生的數字版權收益將會有30%屬於你,專輯銷售利潤也會有5%分潤給你。」
「版權和署名權,也還會是你的。」
「真搞不明白,明明你只是一個大二的學生,按常理來說,你應該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萌新才對。」
李雅婷拍了拍自己的腦門,有些無語的說道:「但是這兩次和你的談判中,學姐我都沒有佔到如何便宜,反而主動權一直都被掌握在你的手上,這讓我備受打擊啊。」
「現在的學弟真的太厲害了。」
李雅婷原本以為,開出20萬這個對於一般詞曲創作人來說幾乎是天價的價格,能夠輕鬆砸暈葉未央,從而簽下一份對彩虹計劃十分有益的合同。
他才大二欸,對於一般的大二學生來說,20萬已經是一筆非常巨額的數字了,足夠把人迷昏頭腦了。
將心比心,如果是李雅婷自己,在大二的時候有人說要花20萬買她一首歌,她絕對會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下來,甚至還會覺得自己賺大了,心中都會惴惴不安的。
但是沒想到葉未央根本不被20萬所動不說,還精準的找出了最合適他的銷售方式,將利潤最大化!
李雅婷真不知道應該說啥好了。
她深呼吸了幾口,稍微平復了一下心情后,臉上重新浮現出了一副標準的笑容。
「那麼,葉未央同學,接下來我們來討論下一個話題吧。」
「關於你,還有不打烊樂隊經紀合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