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腦補
西京,某菜市場,一陣人仰馬翻。
半小時後,順利脫困,綽號莽子的男子,神色複雜的看著腰間僅露著個大腦袋的小家夥。
小家夥是真的不怕生,湛藍的大眼好奇的看著周圍不說,粉嫩的小舌頭,還時不時的吐一下。
“林寧:別急著動手,跟著他,看看他怎麽處理荼荼。”
莽子不遠,伺機而動的林紅,再次看了眼來自林寧的微信。
早在10分鍾前,兩男子分頭行動的時候,林寧那邊就又改了主意。
“林寧:如果他們聯係我媽,那八成是我媽的同事。”
“林寧:如果不是,我要知道他們這種人為什麽會出現在我家,為什麽隻帶個布兜,為什麽偽裝成物業。”
“林紅:你懷疑他們本就是來找我們麻煩的?”
耳聽八方,眼觀六路,即便林紅在回微信,依舊不影響盯著不遠處的一人一貓。
“林寧:你難道不覺得他們出現的很蹊蹺嗎?”
“林紅:是挺蹊蹺的,隻是路過的話,他們沒道理二話不說就打我。”
“林紅:那個,他們會不會是暗中保護伯母的?”
“林寧:不可能,我媽沒這待遇。”
公寓頂樓,吧台前的林寧,默默的抿了口酒。
如果母親有這待遇,夢中的父母,就不會出事。
“林紅:有新情況,他們不止兩個人,有同夥開車接應。”
另一邊,看著不遠處緩緩停駛的別克GL8,林紅一邊回複,一邊壓著腳步閃身跟上。
“林寧:不是沒手機隻有個布兜嗎,怎麽聯係的同夥?”
“林紅:應該是一直在暗處等待接應。”
“林紅:我有聽到他跟司機說話,說的是,得手。”
雙耳微動,林紅皺了皺眉,真心想不明白,這啥都沒幹呢,怎麽就得手了。
“林寧:得手?”
顯而易見,林寧也沒想明白。
“林紅:你說,他們該不會是來偷荼荼的吧?”
想到那個大小適中的布兜,林紅靈機一動,要不是因為林寧,差點真相。
“林寧:有沒有點腦子。但凡是個正常人,誰會為隻貓花這麽大功夫?”
吧台前,林寧沒好氣兒的撇了撇嘴。
事出必有因,如果是後世那隻家喻戶曉的荼荼還有可能,現在的荼荼,不能夠。
“林紅:好吧,那現在怎麽辦?他們在等另一個人,我聽他們意思,好像要去機場。”
“林寧:人打暈,荼荼帶回來。”
“林紅:現在就回來?不查了嗎?”
“林寧:他們八成是帶著任務的,如果牽扯進去,對我們沒好處。”
多一事兒不如少一事,現在的林寧,隻想安穩的過自己的小日子。
至於那些亂七八糟,隻當沒看見吧。
“林紅:好,那一會兒見。”
“林寧:注意隱蔽,別讓人認出你,別被攝像頭拍到。”
“林紅:放心吧,我看了不少刑偵劇呢。”
與此同時,另一邊。
不同於林寧的運籌帷幄,寧芳這會兒,心很亂,臉色很差。
兒子視若親閨女的荼荼,被人當麵捋走,還沒追回來。
講真,任誰碰上這事兒,都不會好到哪去。
“寧女士,林小姐那邊還在等您。”
說話的是大衛,早在看到林紅,荼荼那會兒,心思活泛的大衛就給林凝去了微信。
結果嘛,陪著演戲就是。
“抱歉,我這邊還有事要處理,今天就算了,我會給她微信。”
顯而易見,在荼荼和林老板之間,寧芳選擇了前者。
“.……”
“我需要幫助,有人入室偷了我的貓。”
片刻,看著緩緩駛離的粉色勞斯萊斯越野,眉頭微皺的寧芳,拿過電話,換了界麵,撥了號。
“好。”那邊很幹脆,不問緣由,不問經過。
“那邊很專業,不像是普通的竊賊。”
回想起兩人逃跑時的身法,線路,寧芳說罷,順手掛了電話。
“林寧:媽,我閨女出事了?”
一小時後,林寧來微信的時候,寧芳正跟著警方的人在物業查監控。
值得一提的是,監控恰好又壞了。
“寧芳:那隻貓是林凝養的吧?”
“林寧:為什麽這麽說?”
公寓頂樓,看著不遠處剛剛洗過澡的小家夥,林寧微眯了眯眼,明知故問。
“寧芳:沒有一定財力,荼荼能過的比人還滋潤?你發的那些注意事項,普通人可負擔不起。”
“林寧:好吧。我承認,是她養的。”
“寧芳:為什麽不跟媽媽說你女朋友是林老板?”
“林寧:這你也知道?”
“寧芳:她約我吃飯,接我的那輛車,我恰好認識。”
“林寧:我記得之前有跟你說過,我女朋友跟你很像,是你自己沒當回事兒。”
“寧芳:你倆怎麽認識的?”
“林寧:這事兒我跟你說過,是她追的我。”
“寧芳:她那種人怎麽可能會看上你?”
“林寧:為什麽就不能看上我?我有那麽差嗎?”
不得不說,微信那邊的母親,還挺直接。
林寧咬了咬唇,還是那句話,越優秀的人,越難以被人理解。
“寧芳:行啦,不說這些,特意找我,是她那邊有什麽事兒吧?”
知子莫若母,明知兒子不肯說實話的寧芳,果斷換了話題。
“林寧:還真是。她讓我轉告你,最遲今晚就要看到荼荼,不然會親自找我外公談。”
輕笑,挑眉,緩緩坐起身的林寧,之所以繞這麽大一圈,就是為了外公,就是為了寧忠軍。
“寧芳:找你外公?她什麽意思?荼荼是我丟的,關你外公什麽事兒?”
老宅,監控室。看過兒子發來的新信息,寧芳微眯了眯眼,思緒飛轉。
“林寧:具體不清楚,隻記得她好像說過外公的職位不低,爺爺好像,更高。”
“寧芳:嗬嗬,難怪。我明白了,她之所以追你,是奔著你爺爺和外公去的。”
“林寧:媽,我爺爺,外公,很厲害嗎?”
一記響指,林寧笑著舔了舔唇,事實證明,林紅說的很對。
有時候,完全隻需要給個思路,剩下的,自行腦補就好。
“寧芳:這事兒你不管了,我會跟她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