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94章 證據真偽
宦海弄潮 - 第0694章證據真偽
馬駿此次到江都的目的已經實現,一方面隱瞞了自己的真實意圖,麻痹了王重山,王重山在目前的形勢下是不會讓鄧火強一案再生旁枝末節,這樣一來鄧火強的安全就得到了保障。 另一方面,馬駿臨走之前,留下了趙未松,他對江都縣紀委書記郝正源說,趙未松作為市紀委派駐在江都的工作組負責人,負責跟蹤鄧火強一案的處理進展情況。
對於馬駿留在江都的趙未松,王重山不敢大意,指示郝正源和於向明,每天把處理的進展情況按時向他反饋,當然,反饋的情況肯定經過了藝術性的加工。馬駿回到楚湖后,趙未松每天都會向他彙報江都的情況,馬駿只聽,不作任何指示。這天,馬駿接到了來自江都的一個電話之後,把嚴鐵叫到了楚湖賓館,直到晚上十一點,嚴鐵才離開。
嚴鐵剛剛從楚湖賓館出來,劉壽福就接到了電話,有人告訴劉壽福,嚴鐵被馬駿召見,兩個人在賓館里密談了三個多小時,談話的內容目前不明。劉壽福說:「你給我去盯嚴鐵,查明他的去向再向我彙報。」安排之後,劉壽福不放心,又給王重山打電話,他說:「現在的形勢十分詭譎,你那邊力求速戰速決,儘快結案,凡事要多加小心。」
第二天中午,王重山又接到劉壽福的電話,劉壽福告訴王重山,嚴鐵今天一大早獨自開車離開了楚湖,目的地是江都縣。王重山聽到這個情況,坐不住了,他叫來於向明,要求他在三天之內,把鄧火強一案辦結,當天下午,江都縣人民法院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在明天上午對鄧火強一案進行開庭審理,與此同時,縣檢察院加班加點起草公訴書,核查相關證據,為明天的庭審作準備。
馬駿也沒有閑著,他和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郭佳聯繫后,專門去了一趟省城,郭佳向原來工作過的律師事務所打了一個電話,幫馬駿找了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這個律師叫王樹仁,王律師先是在車裡跟馬駿交流了一路,又隻身來到江都縣,開始履行起辯護律師的職責。
晚上,王樹仁給馬駿打了電話,他說:「馬書記,經過初步的調查,此案有太多疑點,憑我的直覺,鄧火強是被冤枉的。」馬駿說:「王律師,我也有這樣的推斷,請你出馬,就是想還鄧火強一個公道。」王樹仁有些為難地說:「明天就要開庭審理了,我的時間不多啊,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你讓我怎麼能拿出有力的證據來為當事人辯護?」
馬駿說:「王律師,這個我可幫不上什麼忙,你是專業人士,是行家裡手,現在,我的要求不是想證實鄧火強無罪,而是憑您的能力,讓此案在明天的審理中不能結案,只要做到這一步,就達到了目的,一句話,就是為下一次庭審贏得充裕的調查取證時間。」王樹仁說:「馬書記這麼說我就放心了,從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個問題不大,我相信自己辦得到。」馬駿說:「我等著您的好消息。」
江都縣人民法院對鄧火強的第一次開庭審理無果而終,審理中,王樹仁緊抓住坐台妹小雪的供詞不放,從中找到了破綻,他質問小雪:「據你所說,鄧火強酒後到你處行歡,之前你認識他嗎?」小雪說:「不認識,這是他第一次來我這裡,只到晚上十一點,他才回去。」王樹仁問:「他是怎麼回去的?」小雪說:「我把他送到門口,剛剛出門,一個女人就從暗裡地沖了出來,抬手就打了我一個大耳光,罵我不要臉。」
「然後呢?」王樹仁繼續問道。「然後這個女人就推搡著鄧火強,罵罵咧咧地離開了。」小雪流利地答道。王樹仁盯著小雪,問:「這個女人是誰?你看清了嗎?」小雪說:「這個女人就是鄧火強的老婆王小美。」王樹仁問:「你之前認識王小美嗎?」小雪躊躇了一下,答道:「不認識。」王樹仁笑了笑,問:「據我調查,在你的住處細柳巷143號,最近的一個路燈在二十多米遠的地方,晚上十一點,能見度如此之低,你是怎麼斷定這個女人就是王小美的?」小雪吞吞吐吐地說:「我幹這一行四五年了,只有是他的老婆,才會如此生氣。」
王樹仁輕鬆地笑著,說:「這麼說,你只是推斷而已,並不能肯定這個女人就是當事人的妻子王小美,是不是?」小雪說:「我還聽見這個女人罵鄧火強,說老娘嫁給你們鄧家算是撞到鬼了,說什麼要離婚之類的話。」庭間頓時沉默了下來,有幾束得意的目光射向了王樹仁。王樹仁的臉色依舊平靜,他問:「我問你,王小美當時穿著什麼衣服?她打了你一個大耳光,距離如此之近,你應該知道。」
小雪的臉上閃過一絲慌亂,她停了一下,隨後說:「時間太長了,我哪裡能記得起來?」王樹仁又問:「他們當時是怎麼走的,你總會記得吧?」小雪說:「坐的計程車。」王樹仁問:「你確定他們是上的計程車?」小雪咬了咬牙,肯定地回答道:「是的,我看著他們坐計程車走的。」王樹仁喝問道:「據我調查,當天整個江都縣的計程車都在為起步價的問題鬧罷工,怎麼會有計程車?」小雪呆住了,她說:「可能是走回去的吧。」
王樹仁輕鬆地看了看四周的人們,說:「各位都聽到了,證人小雪所說的證言前後矛盾,一會肯定地說當事人和受害人是坐計程車離開的,一會又說可能是走回去的。不僅如此,她能清楚地記得當時的情景,記得當事人與受害人之間的對話,卻以時間太長為由稱自己忘記了受害人的衣著,我提請法官,對證人小雪的證言可信度進行評估。」
審案法官面面相覷,公訴人在此時站了起來,他說:「辯護律師,小雪的證言在本案中只是輔助性證據,在本案中,受害人王小美頸部的掐痕與被告鄧火強的手部特徵基本吻合,從鄧火強指甲縫裡採集到了王小美的衣服纖維,這就充分說明,鄧火強在王小美生前與之發生過激烈的打鬥,鄧火強就是殺死王小美的兇手。」
王樹仁搖搖頭,他說:「公訴人,僅憑著這兩點,不足以證明被告人殺死受害人,如案情陳述所言,被告人在前一天曾經與受害人發生過口角,起因是貨款難以收回,但是江成公司的經理下午告訴鄧火強,公司已經同意支付貨款,這就說明,被告人與受害人之間的矛盾已經解除,按你們的推斷,真正讓被告人殺害受害人的起因是因為被告人找坐台小姐,對不對?」
公訴席上的三個交換了一下眼神,其中的一位說:「是的。」王樹仁指了指小雪,說:「所以,她的證言的真假,才是本案的關鍵因素,如果證人所提供的證言是虛假的,那麼完全可以否定被告人殺人的動機,從我詢問她的情況來看,她的證言值得推敲,不足以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