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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0章 入鄉隨俗

  第1290章 入鄉隨俗 

  葉雨澤有些不忍直視,楊革勇也捂住臉,只是指縫有些寬。到是lighter大大方方解釋道: 

  「之所以如此,就是讓你們根據形狀,挑選自己喜歡的人。我這裡也沒啥好東西,土特產你們就不要客氣了。」 

  人在很多時候要隨和,特別是到一個陌生地方之後。入鄉隨俗才是融入的最好渠道。 

  葉雨澤和楊革勇都是好客人,自然不會讓主人為難,都是朋友嗎沒啥需要客氣的,要赤誠相待。 

  只是lighter他們豪宅差了點意思。無論貧富都是草棚,只是有大小之分。 

  到是酋長的住宅是土房子,裡面還有地毯和傢具之類的擺設。別的人都沒啥區別。 

  第二天早上葉雨澤轉了一圈,還是發現自己的豪宅跟別人的有些區別,那就是有床。人家都是睡地上。 

  只是進了楊革勇的屋子,才發現原來連床都白預備了。沒辦法,人多,那床塌了。 

  四個人就那麼睡在草墊子上,睡得正香。 

  葉雨澤趕緊退了出來,原來這地方流行果睡,天太熱了。 

  身後一雙胳膊抱了上來,葉雨澤聞著味道就知道是誰。他主要是餓了,起來找吃的,結果沒一個起來的。 

  比劃了半天,身後的女人終於明白葉雨澤要的是啥?拉著他來到昨晚點篝火的地方。 

  燒糊的木棍上,還穿著同樣焦糊的肉塊,女人張開嘴,把外面焦糊的那一層自己啃了。然後把裡面的肉遞給他。 

  葉雨澤有些感動,咬了半天牙還是吃了。只是沒啥味道,因為他們烤肉不會腌制,都是烤的時候往表面撒調料。 

  女人又拿來一口鍋,比劃著要給他做西馬。葉雨澤點點頭,反正一會兒楊革勇他們起來也得吃。 

  這東西葉雨澤也是第一次看見加工過程。原來就是把一鍋水燒開,不停的往裡面加玉米面。然後用一根木棍不停的攪。直到粘稠的攪不動就算好了。 

  飯做好了,lighter和楊革勇也起來了,lighter朝楊革勇豎豎大拇指,表示佩服,楊革勇羞澀的笑了笑,老臉發紅。 

  葉雨澤問lighter自己這個女人叫什麼?lighter說叫cat。葉雨澤笑了,難道這裡的人起名都這麼任性? 

  打火機也就算了,貓都出來了。不過細看看,還真有些神似,黑亮的皮膚,亮晶晶的眼睛,雪白的牙齒。渾身一點贅肉都沒有,動作敏捷而輕巧。可不就是貓嗎? 

  作為酋長的兒子,lighter自然還是有吃的,那就是鹹肉。不過他們的鹹肉都是生吃。 

  幾個人就這鹹肉吃了半鍋西馬,總算是飽了,然後驅車便去了草原。 

  非洲大草原的氣候熾熱而又乾燥,可能是氣候影響,這裡的草都有些發黃,但是這並不影響它們旺盛的生長。 

  相對於北疆的草原,這裡的野草簡直可以用森林來形容了。基本都有半人高。葉雨澤也想不明白,這樣乾燥的地方為啥植物會這麼茂盛。 

  而軍墾城那邊卻並不缺水,可是那小草長得,也就是剛剛冒出地面。從春天到秋天,它們能保持三個季節這樣的身高。 

  當然也有一人多高的草,那些就是專門留著當冬儲用了,捨不得放牧的。 

  葉雨澤和楊革勇感慨道:「這草原若是放在北疆,得養多少牛羊啊?」 

  可是人家這裡一隻都不養,想吃肉就出來打獵,都是野生純天然的。 

  別以為部落人打獵會跟他們今天出來一樣,還拿著槍。都特么用削尖的木棍,弓箭還有吹筒。 

  他們自製的吹筒很神奇,就是一個小管,裡面放上小箭。用嘴猛的吹出去。 

  別看這根小箭只有巴掌長,筷子般粗細。但是剪頭部分卻塗著劇毒。基本上是見血封喉。可是這毒人吃了卻沒事。 

  這事也讓葉雨澤深深的感慨,人類之所以在眾多動物中脫穎而出,靠的就是出色的智慧。 

  估計這種毒液,不知道經過多少次實驗才能獲取的吧? 

  三個人開著車漫無目的的在大草原上面飛奔。本來酋長是想派兩個有經驗的獵人跟著他們來著,但是被lighter拒絕了。 

  因為lighter一向認為,自己就是部落里最出色的獵人。 

  葉雨澤問起他的母親,他肯定昨晚看見酋長的一眾老婆當中是沒有白人的。 

  lighter神情失落,黯然道:「我十歲的時候,她就得瘧疾死了。」 

  楊革勇不由得好奇一個白種女人,為啥回來這地方。經過lighter一解釋,兩個人才明白,原來非洲也是有白人的。 

  因為他們很早就在這裡定居,繁衍了很多代,跟自己原來的國家早就沒有關係了。 

  但後來隨著非洲各個國家的獨立,這些原本在非洲國家有著身份地位的白人財產直接被剝奪,也就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只能在非洲各地流浪,靠著出賣體力維持生計。而lighter的母親就是其中的一員。 

  酋長直到死都沒有弄明白她的名字,或許她本來也就不配有名字吧。 

  葉雨澤拍拍lighter的肩膀,表示歉意,而lighter很快又笑了起來。他是個性格開朗的人,很容易把不快拋諸腦後的。 

  轉了一個多小時,除了偶爾蹦出的野兔,就沒有看見別的獵物。野兔三個人自然是不屑打的。 

  楊革勇看了看手裡的槍,這是英國產的李-恩菲爾德步槍。使用7.7毫米的子彈,威力不錯。就是年齡大了些,無論槍柄還是槍管上面的漆都給掉完了。 

  這槍楊革勇還真沒有玩過,軍墾城的槍就那麼幾種,在莫斯科接觸的槍要多一些。但是這種老牌英國貨,不知道準頭怎麼樣? 

  看著lighter還在漫無目的的轉,楊革勇說道:「去河邊吧,無論什麼動物,都是要喝水的。」 

  lighter眼前一亮,隨後一拍自己的腦袋罵道:「我真是豬,這麼簡單的事情我竟然想不到!」 

  但是好像不用去河邊了,因為一群斑馬正從遠處朝他們疾馳而來。 

  盯著看了一會兒,三個人就開始眼花繚亂。因為斑馬的條紋在極速的奔跑中很快就讓視線變得模糊。讓你以為是風讓草叢在那裡起伏。 

  三個人都拿出槍,朝著正前方開始瞄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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