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4章 新的審核制度
第1074章 新的審核制度
這些公布出來的舉措,讓許多的研究員們都感覺如坐針氈,尤其是那些掛了名字的,那個個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名字從公告上面劃掉……只可惜辦不到,因為這些公告被封在了玻璃罩內,而周圍還有幾個保安在執勤。
況且所有的公告在內網上面都可以查到,你在這裡刪掉了,其實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不過很快,眾人就熄滅不理智的想法,因為在公告的後面,直接就給出了除名的辦法。
而這個除名的辦法也非常的簡單,一句話概括就是等時間自己來修復,根據公告的說話,凡是被點名批評的項目和人員。
項目中程度輕的,一年之後撤銷所有數據和公示,同時永久刪除相關數據。
程度中等的,三年之後撤銷所有數據和公示,同時永久刪除相關數據。
最嚴重的,但是又不涉及違法,被公安機關帶走的,則要等五年的時間。
而在這等待的過程中,只要項目所有相關人員不再犯任何主觀上的錯誤,同時認真工作,沒有其他嚴重問題的話,就可以撤銷。希望項目相關的人員互相監督督促,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云云。
這一段公告的內容其實是非常有意思的,首先這段文字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用來安撫人心。告訴大家雖然你們上了黑名單,但這個名單是可以消除的,而且是徹底刪除所有數據,不留下任何案底的那種。
而想要做到這一切非常簡單,只要繼續老老實實的工作,不再犯相同的較為重大的錯誤就可以了,像上班遲到或者是實驗出錯之類的,都不算重大錯誤。
這樣一來那就非常簡單了,只要老老實實的工作就行,無疑是極大的安撫了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們。
有人可能會質疑,這種手段有什麼用?
既然要讓人家上黑名單,但後來又公布可以完全消除的辦法,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的事情嗎?
當然不是,因為如果沒有這份黑名單,那這一次事件就起不到震懾作用,也不可能把這些尾巴都快要翹到天上去的傢伙們,徹底打落凡塵。
可黃鶴又不能真的將這些傢伙們全部趕走,畢竟現在全華夏光電領域最優秀的科學家們都在這裡了,黃鶴要是把他們真的全都趕走了,那江南光電研究所就真的白白為別人做嫁衣了。
所以到頭來還得通過這種手段來安撫他們,告訴大家只要沉下心來工作,一切都會重新回到原來的狀態之中。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整個公告裡面都沒有任何要降低工資待遇的文字,所以說哪怕這一次調查出了如此嚴重的結果,但整個光電研究所的待遇依然不變。
如此文案也透露出了江南集團的糾結,最終黃老闆通過這種方式讓所有研究員們明白,你們終究還是江南集團的員工,而在江南集團黃鶴最大,沒有之一。
在這些針對人員的手段之後,公告中接下來展示的,就是這一次科研中心改革的具體措施了。
在公告中總共列舉出了3條整改措施,而第1條措施,就是項目申請審核制度。
之前江南光電研究所的項目申請審核制度,那完全處於一種粗獷式發展的地步,因為整個光電研究所是倪光南一手建立起來的,研究人員的培訓和邀請也幾乎都是倪光南負責的,再加上黃鶴對於倪光南的絕對信任,所以整個項目申請審核制度的權力,幾乎完全集中在倪光南一個人的身上。
除了由集團決定要進行科研的項目,是集團親自交到倪光南手中,要求倪光南安排之外,其餘的項目幾乎都是集團下面的人員提出申請,然後由倪光南審批,並且批准經費的。
所以說按照研究所的規定,項目必須與研究所正在執行的研究路線相關。
所謂的研究路線,就是由江南集團,也就是黃老闆本人設計出來的一條大的線路。
比如目前江南光電總共有三條研究路線,分別是新型晶元和電子設備研發路線,個人移動終端研發路線,以及可持續性創新能源研發路線。
按照要求,所有研發人員自行提出的研發項目,必須是和這三條主要路線相關,其研究成果能夠直接作用在研發路線上面的。
比如伱提出要搞一種新型材料的測試,這種材料有可能提高電池的效率,那這就是符合第3條可持續性創新能源研發路線的項目,是可以批准的。
可你如果說想要拿高能粒子對撞機去找到高能粒子,那就和這三條路線沒有關係了,這就按理來說絕對是不允許批准的。
這樣的批准許可權原本都集中在倪光南一個人身上,他認為這個項目符合三條路線之一,那就能夠直接予以批准,然後給予經費進行研發。
黃老闆本人因為信任倪光南,同時整個光電研究所也一直不斷的有成果拿出來,個人終端的研發進度也很快,所以黃老闆一直沒有過多干涉,甚至都沒有去進行過調查,直到今天這檔爆發出來之後,才落得現在一片狼藉的狀態。
誰能夠想得到,在倪光南批准的一千五百多個項目裡面,居然有超過2/5的項目都是與三條路線無關的項目呢?
當然了,其實黃鶴也能夠大概明白倪光南的想法,首先是有些項目看上去確實模稜兩可,似乎確實可能和路線有關,而倪光南是喜歡科研,同時討厭麻煩的性格,覺得如果拒絕了肯定會非常麻煩,那就乾脆批准了。
剩下的那些完全沒有關係的項目,則多半是這些項目的負責人來找倪光南聊天,說自己的項目對國家未來的科技發展有多麼的重要,這個項目和技術如果掐在外國人手中會被卡脖子云雲,而這正是倪光南個人的死穴,他總是希望祖國的科學技術能夠大跨步的發展的,於是哪怕明知道這個項目其實和三大路線無關,可倪光南想著就這麼花費一點費用也不打緊,於是也就批准了。
結果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最終倪光南習慣成自然,只要項目確實有研究的意義,他幾乎都不會去阻止,而是默認通過。
當然了,通過審核可以確定,倪光南審核批准的所有項目都是確實對科技發展進步有著推動意義,從來沒有批准過任何無聊的,毫無意義的,比如研究什麼個子矮和禿頭之間有沒有什麼必然聯繫之類的項目,那都是一概不批准的。
不過倪光南也沒有想到,這些項目裡面其實還有一些包藏禍心,惡意借用公司資源給別人研究的項目,最終導致負責人鋃鐺入獄的情況什麼的。
總的來說,倪光南或許確實是一個好人,但絕對不是一個合格的負責人,更不適合拿著項目審批的許可權。
事實上黃老闆在此事件之後,也不認為將這樣一個許可權放在一個人手中是一個合適的選擇,因為一個人的人品就算再高潔,那他也是有著自己的喜好和傾向的,那麼就會天然的按照自己的喜好與傾向以及性格特點來做事。
而且想要欺騙一個人也非常容易,只需要把項目包裝的非常貼近三大路線就行了,而一個人所有項目的話,又勢必會出現精力不足,無法對所有項目全都嚴格審核的情況出現。
於是乎,這一次的改革就醞釀而生了,其中審批制度就成單人審批,直接變成了群體審批的制度。
這個制度其實參考了西方的陪審團制度,根據公告表明,所有項目來源依然是分為兩種,其中一種的集團層面下達的項目,這是最高級別的項目,研究中心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分配研發人員負責。
而研發人員必須無條件的優先履行集團下達的研發任務,不得有任何推遲搪塞。
至於第2種由研發人員自己提請的項目,則首先要進行項目公示,該項目會在整個內網的網站上面進行公開,所有擁有內網許可權的人員都可以瀏覽項目,如果覺得這個項目與三大路線無關的話,可以對項目進行命名舉報。
當舉報人數達到一定標準之後,該項目就會自動進入加強審核環節,直接交由集團總部,又江南集團總部來進行審核確認。
而如果項目通過了公示的話,則交給研究所所長進行單獨的審核,如果單獨審核不通過,要麼就直接放棄該項目,那麼提交人可以直接將項目送到集團總部,由集團總部負責審核。
不過這個後果就比較嚴重了,如果總部審核通過的話,那研究所的所長就要接受調查。而如果審核不通過的話,則提前審核人會受到相應的調查,相應的調查同時必然會受到一定的處分。
最後,在通過了公示和所長審核之後,就要進入陪審團審核的環節,研究中心的自動程序會自動抽取20名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
這20名工作人員會避開項目相關人,從其餘的研究人員中完全隨機的進行挑選,哪怕是剛剛進入研究中心一天,也能夠有相同的幾率被挑選進陪審團之中。
之後項目提請人本來要和20位陪審團成員進行審核會議,在會議上詳細闡述自己項目的目的,費用,和三大路線的關聯性等等,最終由20位陪審團成員進行投票決定,有超過60%的陪審團成員投票認可,則項目通過,報給總部進行最後的批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