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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瞳色與金眼

  �~����“非常好的計劃,在暴風雪前夕蹣跚前進,順便欣賞欣賞廢土荒野的獨特魅力。”拉米雷斯每走一步就感到厚達數十公分的積雪在一點點吸收著體力,雖說黃金眼有自信在冬季中獨自存活,但也得分什麽情況,照這個速度走下去,一天黑,等同於宣判死刑。


  及膝的雪地長靴內裏繡雪狐絨,盡可能地阻擋熱量流逝,饒是如此,西蒙露在空氣中的也隻有一雙眼睛,若是阿多菲娜在場,定能看出他的左右眼瞳色的細微差距,鋼藍與灰藍的區別一般人難以辨別,但海德拉最擅長的即是查認血統。


  活屍的顯著特點不單在於極端敏銳的聽覺嗅覺,活屍一旦靜止,除非是直接看見,否則以人類的直觀印象,幾步之遙外也難以發現。西蒙吸收了數十具活屍神經,以及夜魔女王的精華部分,他的呼吸頻率壓製得極為穩定,恒定持久的心跳泵出精確能夠用計量杯測算的血液。在海德拉的預備成員公寓恢複視力後,西蒙越發掌控自己的肉體。


  一望無際的荒野沒有灰白之外的異色,西蒙拄著手杖,雪橇板落後了拉米雷斯幾步,一口白氣凝結,他說道:“我知道你是隊伍最優秀的生存專家,其他人跟我這麽‘散步’,恐怕我付尾款的時候就要換做他們的繼承人了。”


  拉米雷斯吭哧吭哧地爬到背風坡,掏出熱水壺喝了一口,都不舍得讓寶貴的熱量消逝一分,他迅速將水壺揣回了懷裏,注視著踏出教堂行進了快有三個小時而始終不喊一聲累的西蒙,說道:“你很年輕,二十五歲?”


  “過了下個月,我二十四歲。”西蒙把手杖往雪地上一插,翻過肩後的狙擊槍,M110A4包裹著冬季迷彩,長久以來,他都是以狙擊槍 模式調校著這把彌足珍貴的槍械,但不意味這支槍是傳統意義上的單發栓動步槍,隨著材料科學的進步,新式狙擊槍采用的合金保證了任何條件的可靠性、精度性,即便在此時野外的零下三十度嚴寒,槍管也不會發生熱 脹冷縮的位移,簡單上一些槍油就能確保M110A4成精準射手的半自動狀態下的順暢度,堪稱是士兵的最愛。


  “這應該是你首次經曆冬季。”拉米雷斯沒有止步,而是做著原地小跑,消耗體力並不重要,像他們這種習慣艱辛的傭兵,若是吃幾根能量棒便能回複的事情,便不是事情,重要的是有效將一種力量轉化另一種更需要的力量。


  拉米雷斯一隻眼孔是純粹的白,被布料覆住,正好與西蒙仍舊鋼藍的眼睛對上,西蒙借著摸水壺的契機挪開了視線,說道:“我懂你的意思,這是我第一個在新世界經曆的冬季,在那個時代,這會兒的冬季大概是又一個合理泡妞的機會。”


  “所以你就大大方方地告訴我,你是戰前純血人的秘密。”拉米雷斯短暫歇息了幾分鍾,不用催促,自行翻越著山坡,臨近迎風坡的刹那,他弓下了腰,檢查著視野內可疑動向,昨天他們就如此打了十字軍一個措手不及,誰能料得到打鳥啄眼的窘迫?更何況廢土鳥類早就撇開了“bird”這類帶著嬌俏的懦弱單詞,改為“demon”,恰如其分的稱呼。


  西蒙甩回了步槍,繼續撐動雪橇板,他仍不肯走到與拉米勒斯並肩前行,西蒙說道:“既然彼特能看出我極力隱藏的戰前人特征,你沒有理由看不出,我想,馬爾科也知道,我估計你的獨眼裏隻分三種人,第一,死人,第二,能被殺掉的人,第三,不能殺掉的人,對麽?”


  拉米雷斯冷哼一聲,悶聲道:“如果說戰前人的特征是喜歡叨嘴,那我是看出來了。”


  西蒙仿佛有無窮的傾訴欲望,況且他的身體機能在經過海德拉基因藥劑改造後,騰出了大量動嘴皮子的空暇精力,於是他說道:“你就對戰前的世界不感到好奇麽?繁華如夢的物質世界,無憂無慮的生活,金燦燦的陽光照耀著的草地。”


  “年華短暫,無暇幻想。”拉米雷斯停下了腳步,扭頭看著正欲喋喋不休的戰前小子,獨眼爆射出如有實質的精光,說道:“我猜我們倆出來不是為了什麽狗屁的檢查十字軍滲透蹤跡吧。”


  西蒙無所謂地走到了前頭,而且一步不停,空曠雪地清晰傳遞著話語:“你可以在出發前拒絕我啊,或者找個借口讓馬爾科來。”


  風雪驟然,才十來秒沒動,粉塵似的灰雪瞬間黏附了外套、麵罩。槍支上的舊雪,在西蒙幾乎要喪失在視野前,拉米雷斯重又邁出腳步,紡織槍套裏的卡賓M4晃動著,他奮力揮動著手杖,趕上了西蒙,看清楚了他的狙擊槍仍在肩後,似是幽幽地歎了口氣。


  西蒙細數著黃金眼追來的步伐,風雪呼嘯聲阻礙不了他聽清拉米雷斯的動作摩擦,所以西蒙別無異樣,甚至放緩了幾步好讓自己保持在拉米雷斯視線。“動作快,天黑前最好趕到伏擊地點,我希望你帶了足量的熱量貼片。”


  “是的,頭兒。”首次,拉米雷斯這麽說道。


  逐漸升起的暴風雪令荒野旅者無法通過太陽判斷方向,這對於西蒙與拉米雷斯而言卻是小事一樁,有指南針在,他們就能尋得到歸途。


  “到點了。”西蒙忽然說道,旋即,他指了指腳下,掏出工兵鏟開始掘洞。“你去我的對麵。”


  拉米雷斯努力回想著,他摸出地圖一看,驚呼道:“昨天的伏擊地點,你要做什麽?”


  “欣賞雪景。”鏟子拋出的灰雪每積滿一層,西蒙便撫平,爭取在埋入雪地後不留一絲痕跡,工兵鏟一頓,冰冷說道:“你可以選擇掉頭返回,沒有問題就執行我的命令,傭兵。”


  “瘋子,你這個瘋子。”拉米雷斯哪裏肯再向前多走一步,這裏分明是昨日中午,應該就是此時此刻打過的伏擊,第一次也就罷了,西蒙居然想原地打第二次?若是說昨天是精心準備下的突襲,這次百分百的送死!


  西蒙沉寂地掘進。“我要回去,我要回鋼鐵城,老子就不該聽了你的邪,參加這趟見鬼的遠程!”拉米雷斯剛越過西蒙,幾乎同時,一人出拳,一人踢腿。


  “我說了,執行我的命令。”西蒙單手接住了拉米雷斯勢大力沉的踢擊,右手閃電般探出,掀翻了拉米雷斯小腿,欺身而上,手腕扣著他的喉嚨,西蒙的左眼如退潮一般褪去瞳色,片刻內化作了純粹的眼白,隻餘下針尖似的瞳仁。


  一秒後,西蒙製伏了數月前平分秋色的對手。


  “你聽清楚我的命令了麽?傭兵?”西蒙手臂逐漸發力,任憑拉米雷斯如何掙紮,他的頭顱恒定地陷入雪地裏,在口鼻行將淹沒前,拉米雷斯叫道:“我去!我去!”


  “明智的選擇,士兵。”西蒙鬆開了手,看了看AATS腕表,說道:“距離下午一點還有十五分鍾,半小時內,我要我的相對位置看到你,否則……”西蒙卸下了狙擊槍。


  一小時後,西蒙藏在半米厚的積雪下,透過刻意留出的觀察口望見了如法炮製的拉米雷斯。在自我營造的掩體或是墳墓中,西蒙打開了對講機,提示道:“直到天黑,不移動位置,你負責觀察,不要開槍,從現在起,關閉電子設備。”


  結束通話的瞬間,西蒙深吸一口氣,借著調整氣息,他進一步降低著心跳,減緩著泵動血液的流轉速度,血液循環減到最適合的比例,每隔一分鍾,他才眨動一次眼,並不是為了潤滑眼球,而是掃除睫毛冰雪。他能感受到刻骨冰寒,但他無動於衷,一具屍體,一具緩緩失去溫度的屍體。


  幾個小時對於戰前人而言,僅是一場電影罷了,拉米雷斯卻凍得臉龐發紫,不像昨日的掐點埋伏,一群人忍受苦寒總比獨自來的強,他感覺到了幾百米外,昨日中伏死去的十字軍士兵冰雪下的屍骸,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都會被掩埋於此,直到短暫春天來臨,解凍後成了野狗腐狼的食物。但一夜風雪後,這兒嶄新如初,寧靜祥和。


  隆隆的車聲驚醒了拉米雷斯,常年的戰鬥意識迫使他握緊了扳機,順著ACOG瞄準鏡,他看見直線另一端始終睜著眼的西蒙。傭兵知道,這個十有八九出自戰前某精銳部隊的年輕人在耐心挑選最佳時機,一如昨日。


  引擎蓋刷著鮮亮血十字的雪地履帶車停在山丘入口,這條路線是通往交戰前線最近的一個,變道要多付出幾個小時。同理,一部電影時長,問題在於,多花費一個小時,就會天黑,天黑後的荒野,不付出慘重代價,決不會天明。


  又是一輛步戰車,車內的指揮官聽取著部屬的匯報,數百米外,幾個個凸出的雪堆,不消說,是昨天遇襲丟棄的載具,十字軍損失了一輛步戰車,物資沾染了毒氣基本報廢,卻讓襲擊者全身而退。指揮官沉默地看著手表,痛恨為什麽沒有早出發一小時,但他又旋即意識到,他在拂曉時便出動了,再早,便是天明前最深沉的黑暗。


  “全隊,行進。”指揮官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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