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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被虎毒食兒父親謀害的兄妹【1】

  “!!!”


  淩蓁的意識剛恢複,就感覺到了身上一陣陣抽痛,她下意識地倒抽一口涼氣,又感覺到呼吸艱滯,胸腔傳來一種喘不過氣的感覺。


  她本能地抬手想揉一把緩解下,誰知道小臂又是一陣刺痛。


  係統的聲音急急響起:【蓁蓁,你先別動,你這具身體的手和腿摔斷了。】


  淩蓁:【??】


  她緩了一下才弄懂它的意思,難以置信:【手手腳腳都斷了?你就給我選了這樣一個身體?】


  【沒辦法,這種意識剛剛消失又還沒被確認死亡的身體不好找。】係統很樂觀地道,【隻是手腳斷了一下而已,你用些精神力去蘊養,是能夠恢複如初的。】


  淩蓁:【……】


  算了算了,當務之急是弄明白這個身體是個什麽情況。


  思及此,淩蓁不急著“醒”,一動不動地繼續裝著睡,隻腦部一陣風暴式搜刮。


  原主還未滿十六歲,人生經曆有限,記憶很快就被梳理了出來。


  這個身體的名字叫曆琅,是個高二學生,還有一個親哥叫曆瑞。


  之所以特別指出曆瑞她的親哥,是因為她的家庭情況比一般人略顯複雜。


  曆琅和曆瑞是他們父親曆海東的第一任妻子張時佳所生的。


  不過曆海東在曆琅一歲的時候就出|軌了公司新來的女實習生謝玉婉,並且很快謝玉婉的肚子就大了起來,曆海東再也瞞不下去小三的事,得知他出|軌後張時佳毫不猶豫地要求離婚。


  張時佳是早期跟曆海東一起白手起家才打拚出公司如今的規模的,生了孩子之後她才逐漸退居幕後做主婦,如果離婚,不僅是出於法理還是情理,她都能夠分走一半的家產。


  而對於曆海東來說,如果失去他們在公司裏股權的一半,那就意味著他不是最大的股東,在公司裏不再能擁有最大的話語權了。


  所以他絕對不能把股權分給張時佳。


  但是他也知道,這種涉及到法律的事情是不會以他的意誌為轉移的,除非張時佳自願放棄。


  他想來想去,最後在他|媽曆老太以及小三謝玉婉的提議下,以孩子來做威脅——兩個孩子,如果他積極爭取撫養權的話,按照慣例,通常最少會判一個跟他。


  如果張時佳堅持分走一半資產,那留下的那個孩子能在曆家落著什麽好,曆海東肯定會遷怒他的,難道她就忍心不管了?

  當然,曆海東也知道想讓張時佳隻帶走兩個孩子把錢留下太不現實,他索性建議:不如把孩子留在曆家,他保證會好好對待他們,至於本來應該屬於張時佳的資產,因為形勢所需,所以暫時握在他的手裏,但是日後這些都可以分給曆瑞和曆琅。


  對於曆海東用孩子來威脅自己的行為,張時佳其實並沒有覺得情況到了束手無策而非得接受的地步,畢竟曆海東是出|軌連孩子都弄出來了才導致的離婚,她這邊能夠得到同情分。


  況且,曆海東可以用她重視的孩子來威脅她,她也可以用他重視的股權反過來威脅他:如果同意兩個孩子都歸她,那她日後可以在公司的經營和決策上不跟他作對,否則,她就將股份賣給他的對家。


  張時佳覺得自己的威脅比較有勝算。


  但是她卻不得不開始考慮起曆海東的條件。


  因為她在曆海東出|軌的事爆發前不久剛查出來了有絕症,留給她的隻有最多兩年的時間了。


  她不得不為兩個孩子考慮:兩年之後曆瑞才七歲,曆琅四歲,要是她走了,這麽小的孩童哪裏守得住財產?

  而她一直以來跟娘家那邊的關係很一般,就是因為他們十分貪婪,每次接觸都隻想著怎麽從她的手裏占便宜摳錢。


  把他們交給娘家人,就等於送羊羔進虎口,她一百萬個不放心。


  但是孩子始終都是需要監護人的,如果不是娘家人,就隻有他們的親爸曆海東。


  張時佳心想與其她以那樣決裂的姿態把孩子給帶走,之後卻不得不送回他手上,還不如從一開始就讓兩個孩子待在曆海東的身邊。


  俗語有雲虎毒不食兒,對於一直養在身邊的兒女,就算有了後媽,曆海東應該也不至於對他們連一點血脈親情都沒有吧?

  並且她還有後手。後手是為了防止有了後媽之後後爸的誕生而準備的。


  張時佳去找曆海東長談,提出了另外一個解決的方案:


  為了公司控製權的完整,她可以作出讓步,選擇不在現在就分走一半股權。但是她要跟曆海東簽訂一個協議——本該在離婚時就分到她名下的所有財產,在將來所有權隻屬於她的一對兒女,後媽生的孩子別想染指一分一毫。


  因為自己時日無多,為了避免在日後曆海東鑽空子或是為了這些錢而對孩子下毒手導致他們無法順利長大,張時佳跟律師詳細商量出了非常具體的條款:

  要是曆瑞兄妹倆在成年之前身亡,這些資產會重新回到張時佳的名下。屆時如果張時佳先於他們死亡,資產則全部都捐贈給慈善機構。


  而曆瑞二人若是順利長到成年,接收了資產之後,可以自行處理名下的資產。若是他們身亡前沒有進行安排確定繼承人的話,則同樣會默認全部捐贈給慈善機構。


  與其同時,作為她本次妥協的補償,對於原本離婚後分給他的那一半財產,曆瑞和曆琅身為他的子女,擁有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權,這一點不以日後他立的遺囑為轉移。


  如果曆海東沒有陰暗的心思,那關於張時佳的資產由曆瑞二人繼承的條款跟他先前所提出來的沒有什麽不同。


  而他都出|軌連私生子都快生出來了,想要讓張時佳無償配合他也不可能,當誰是傻子呢?

  所以他遺產繼承權的條件他就算再不願意,也不得不慎重考慮。


  因為如果接受了張時佳的條件,他還保有至少現有資產的30%——這是以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隻有曆瑞、曆琅、曆老太、謝玉婉以及肚子裏的那個孩子來算的,未來他要是多生幾個,那分到的就會多於30%。


  雖然這樣看起來他隻剩30%似乎不是很多,但是如果他同意協議,另外的70%至少還可以在他手裏運作十三到十五年,這麽長的時間,他利用這些本錢所創造出來的利潤肯定比他用現有資產的50%能創造出來的多。


  再一個,如果不同意張時佳的條件,她還會給他製造麻煩,這當中的損失不得不考慮在內。


  這樣算起來,他肯定還是同意協議比較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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