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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找個事情做

  該幹什麽呢?


  修煉?


  穀衣心法境界的事情都是交給僵屍分身了的,因為僵屍分身家底厚實,不斷氪的話,進步不是起源分身能比的,哪怕現在進度慢了,也不是起源分身能比的。


  境界有了,起源分身差的隻是法力多少。但是自從林牧學會吸收月華以後,每個月修煉那麽幾天,就比以前不停修煉一個月效果好幾倍,林牧就再也不修煉了。


  況且現在本體融合了手機分身,起源分身現在能夠吸收光能,每天曬曬太陽,然後自己再轉化一下,比修煉輕鬆多了。


  那做點什麽呢?研究下異能?


  飛行異能還不如飛行功能好用呢,土遁,哦應該叫萬物歸虛異能的話,自從改名之後,林牧就沒有再發現更多用途了。不過就現在來說,這個異能已經很夠用了。


  而血異能,基本是跟鬼子杠完就沒用過了。至今為止,血異能隻能在擊殺普通人的時候,有點用處,這樣的話是不是有點太廢物了?

  就選血異能開發一下吧。


  不過具體開發方向,林牧還沒有什麽頭緒。


  “如果我的異能能能控製鮮血,我該做點什麽好呢?”


  遇事不決問網友,林牧直接在網上發了個帖子,然後扔到一邊。


  “安娜,準備一下,好久沒出門了,我想出去浪,咳咳,出去逛逛!”


  安娜作為林牧的私人助理,除了有事情出去辦的時候,大多都是在林牧家裏待命。


  當然,隻是工作時間!

  然而,林牧長期都是在僵屍世界搞事情,不對,好像也沒搞出什麽事情,隻是在修煉。


  這邊本體要麽在床上躺著裝睡,要麽盤著腿裝打坐。


  安娜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個人在那裏做自己的事情,然後給林牧安排三餐。


  至於翡翠玉石的事情,剛開始還忙一點,把品質差一點的批發出去,好一點的就要去找人雕琢,不用一直看著的。


  於是安娜這些日子很閑。


  至於林牧讓安娜準備一下,出門。具體要準備什麽,林牧也不知道,就那麽一說,顯得有逼格不是麽?

  停車場,看著安娜的甲殼蟲,林牧突然覺得有點不搭調,自己堂堂暴發戶,坐這麽女性化的車,是不是有點……


  “安娜,咱去買輛車吧?”林牧挑起話頭:“我堂堂男子漢大丈夫,出門坐你這麽娘……咳咳,這麽萌萌噠的車,感覺有些不太好。”


  安娜看了林牧一眼,沒有反駁:“好的,那您決定要買什麽車了嗎?”


  “沒想好。”林牧搖了搖頭:“這不剛想買麽?哪有那麽快?我連有哪些車都不知道。”


  說著林牧拿出手機,輸入了“好聽的汽車名字”。


  “保時捷?不好聽!法拉利?不行,會讓我想起法拉第,破壞氣氛!蘭博基尼?還是不太好聽!對了,這個可以,瑪莎拉蒂!我覺得這個好聽,咱們就買瑪莎拉蒂吧!”林牧高興的拿起手機對安娜道。


  安娜很是無語,她平時跟林牧交流挺少的,畢竟林牧大部分時間都處於神遊狀態。


  隻有吃飯的時候,林牧才會跟安娜聊上幾句,安娜也能看出來林牧是個不太著調的人。


  萬萬沒想到,林牧想買車,第一個選的不是性能或者價格,居然是名字好不好聽!

  安娜帶著林牧到了4S店,林牧看了一下幾種車型,最後選了一輛白色GranCabrio,花了三百萬多點,林牧選擇它的原因——林牧覺得好看。


  林牧覺得現在自己買車,除了好看,真沒什麽用。畢竟如果不是今天突然覺得自己坐一輛很卡哇伊的車有點怪怪的,都不會想到買車。


  車暫時拿不到,還要等一段時間。林牧還是坐著安娜的甲殼蟲離開。


  “老板,接下來又想去哪裏?”坐在車上,安娜向林牧詢問目的地。


  林牧突然有點懵,自己出門是要幹啥來著?


  對了,要研究一下血異能,然後自己沒頭緒,要出來走走尋找靈感!


  “安娜,我想去旅遊!”林牧頓了頓,又補充道:“去看看壯麗山河!”


  “要不,咱們再去買輛房車吧?”林牧一臉憧憬:“可以開著房車去旅遊。”出於林牧的宅屬性,出去旅遊都想帶著個房子去,林牧第一時間想到了房車。


  安娜看出林牧現在有點想一出是一出,說不定什麽時候就沒興趣了。


  “開房車去有各種問題需要解決,你需要找地方加水,找地方倒排泄物,想回來了還要開回來。如果您是突然想去旅遊,建議您坐飛機來回,快,而且方便。”


  林牧一聽這話,突然又沒興趣了,想看風景,自己飛著去好了,沒那麽麻煩。


  最後林牧也沒個決定,隻是開著車亂逛。


  看著道路兩旁的高樓大廈,以前的林牧根本沒有心情去注意這些。


  那時候,林牧隻會忙碌的走過,想著的是工作,掙錢。


  現在一副遊覽的心情去看,卻感覺有種說不出的美,讓林牧心情舒暢。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林牧讓安娜把車開到江邊,找了個烤串的地方,就坐在江岸邊,吃起了烤串。


  以前林牧偶爾吃烤串,都不會點太多,作為一名吃貨,放開了吃烤串,估計一頓下來,幾天的工資就沒了,所以隻是嚐嚐。


  現在有錢了,敢放開吃了,卻感覺沒有以前那種味道了。


  看著江水兩岸,燈火通明,林牧心中找點事情做的想法越來越強烈。


  在另一個世界待久了,林牧感覺和這個世界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林牧想給自己找點事情做。


  這樣,自己才會感覺融入了這個世界,成為了其中的一部分。


  吃完烤串,安娜把林牧送回家,然後離開。


  林牧現在窗戶前,看著繁華夜景,心胸在盤算著,到底做點什麽好呢?

  鮮血是流淌在一個人身體中的大河,溝通著一個人的身體各個部位。以前林牧可以用它來殺人,自然也可以用它來救人。


  難道自己要去當一個醫生?憑借著醫療功能,自己怎麽也能成一名合格的醫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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