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抄襲
雖然秦爸在公司沒能趕回來吃飯,但這一大桌子人也算是吃了個團圓飯,算是給秦初堯接風洗塵了。
吃完飯,三個年輕人又逗留了好一會,等五月玩累了,程阿姨抱去客房哄睡,他們才準備離開。
宋景然雖然自己開車過來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事想和秦初堯,還是隻是單純地想湊熱鬧,非要擠在秦初堯車上。
坐在後座很欠揍地:“秦,走吧。”
秦初堯瞪了他一眼,“你來開車。”
宋景然連連擺手,“別別別,開車這事,我現在是盡量不自己開了。”
雖然宋景然看起來沒心沒肺地,但是要宋爸這事對他沒什麽影響,那是不可能的。
“阿然,舅舅不是自己開車出事的,你不用矯枉過正。”秦初堯。
宋景然擺手,“不是因為我爸,我要真矯枉過正我車都不坐了,坐車不快樂嗎?為什麽要開車。”
秦初堯先把田壹野送回去,田壹野下午可能要工作一會,秦初堯直接把人送到了瀾庭。
“你晚上能按時下班嗎?”田壹野問秦初堯。
秦初堯搖頭,“應該不能,你別等我吃飯,我下班了會給你打電話。”
秦初堯剛出差回來,工作多是意料之中的。
“好吧,那我就不管你了。”
宋景然探出頭,“嫂子,你就不管管我?”
田壹野搖頭,“不管,下班了老老實實回去陪孩子。”
目送田壹野走進區,秦初堯啟動車子,對坐到副駕來的宋景然:“吧,什麽事?”
宋景然嗬嗬地笑:“什麽都瞞不過你。”
“你要真想瞞著我你中午就不會跑回去吃飯了,吧,還有十五分鍾到億心。”
宋景然組織了一下語言,“野姐寫完的那個本子怕是沒機會拍了。”
“怎麽了?”秦初堯想不到本子沒機會拍是什麽,最近沒出什麽禁令,更不可能因為資金的原因不能拍。
“製作部門的老殷,你知道的吧,野的本子製作部門好幾個製作人都看過了,因為這段時間還沒著手撥資金到電視劇部分,所以一直沒定下製作人。上個星期,老殷被叫去審片,昨剛審完,昨晚就給我打電話了,今一大早就到我辦公室去了。”
秦初堯聽了半,這也沒田壹野的本子為什麽拍不了了。
“重點。”
“老殷他去審的那部片子從人設到劇情,就連和兩個配角的名字都和野姐那個本子一樣,問我野姐的本子是不是還遞給了其他公司。”
秦初堯皺眉,“他這個意思是野抄襲?”
“當然不是,野姐是什麽人我不知道,再了,她這個本子基本都是簽約之後才完成的,她沒必要去抄襲啊,我們初步懷疑是她的本子外泄了,她被抄襲了。”
秦初堯掐了掐眉心,如果真的被抄襲,打官司是必須的,畢竟寫好的本子就這麽廢了,不追責是不可能的,誰都咽不下這口氣,可是,怎麽追責維權,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這種劇本創作不像專利,我申請了專利,在法律上,這個東西就是我的原創,我是第一人,這種劇本抄襲,這幾年沒有少爆出來,可是能維權追責成功的太少了。
包括他們,他們也遭遇過同名叔改編的電視劇拍出來了,被指控抄襲,最後不是融梗揭過去了,就是扯皮很長時間。
目前對於抄襲尚沒有法律上的量化界定,普通民眾習慣用調色盤比對來判斷是否存在抄襲,但是這個方式在法律上並不是關鍵證據,最後就是個補充證據,想要找到關鍵證據充分證明對方存在抄襲行為,太難了。
秦初堯想了想,“那部電視劇的詳細情況你先調查好,包括製作發行單位,編劇導演製作都是誰,什麽時候上映,看能不能找到那部劇的原始版劇本。”
宋景然點頭,“然後呢?要不要現在社交平台散步輿論?”
秦初堯搖頭,“不要,盡量協調,讓他們的上映時間推遲,給我們爭取時間,拿到劇本了,先找人進行調色盤比對,野那邊錄製還有三四結束,等結束了再和她。”
宋景然點頭,“對,我就是在想要不要現在和她。”
“先瞞著吧,等錄製完,也就是我們的人去審片我們才能提前知道,要不然就得到播出了才知道,上映時間至少推遲到半年後,我盡快把我手裏的事處理好,這事我們又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也就是涉及到我們親近的人你才會覺得是大事。”
“可不是,這事我們幾乎每年都會遇到兩三次,但是這種幾乎一模一樣的我還真的是沒遇到。”
“如果不是她交稿之後從公司層麵泄露出去被抄襲的,那麽什麽時候被什麽人抄襲的,她自己心裏應該多少有點數。”
到億心,宋景然下車前對秦初堯:“哥,你先安心處理你那邊的事吧,這邊做調色盤都得一個星期呢,一件一件來。”
秦初堯點頭,“知道了,還要你教我,我走了。”
話是這麽,他讓宋景然穩住,這事他們不是第一次遇到,因為涉及田壹野他們才覺得是大事,其實,這話也是給他自己聽的。
之前遇到這事,他就交給律師,律師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被抄襲了就賠錢了,抄襲了別人就從編劇或者原著的版權了扣錢賠人家。
可是,這事涉及田壹野,他知道田壹野寫一個本子要坐多少工作,不光要一個字一個字敲,還要查資料,不停修改完善,半年的辛勤工作,結果就因為被抄襲,她的本子不能再見日。
這已經不是維權追責賠款的事了,秦初堯想著想著有點心疼田壹野,這是辛苦工作了半年幾乎顆粒無收的事。
就算維權成功,田壹野這個本子也不可能再拍了,因為要維權,勢必是要提交完整的劇本給相關機構部門,不定還要全部披露到網絡上,這樣一來,本子幾乎就沒有拍攝的價值了。
而且,已經被對方拍攝了,就算他們維權成功,對方的電視劇沒能上映播出,他們也不肯再去拍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