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人性的貪婪
“我並不讚同一個人是否值得尊重是建立在年紀的基礎上,我覺得尊重跟年紀沒有半點關係,而是跟一個人為他人做出的貢獻有關係。”“隻要是一個對他人,對社會做出貢獻的人,無論大人還是小孩,都值得尊重。相反,如果一個人總是做出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即便他是年紀最大的人,也不應該值得尊重。”這就是範小乖從林書英女士那裏得來的答案。可是,因為這個問題,林書英女士和範誌宏發生了爭吵行為。範誌宏嚴重地不同意林書英女士的觀點,覺得她是大逆不道之人。範小乖覺得自己站在林書英女士一邊,認為範誌宏的思想就是處於封建社會的那種思想。反正範小乖今天在漠西域的雲陽山六百裏的地得到的尊重,讓他一輩子都會銘記。“要努力做一個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有用的人,這樣的人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範小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心。說完了所有的法令和規矩,大家才開始排隊飲水,哪怕是大家都渴得要死,還是自覺地排隊,這一點讓範小乖特別地敬佩。想象著地球人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很多人都會搶,根據自己的體能,身高,還有可能就是權勢。以前知道超市遇到打折的情況,大家都瘋了一般去搶;還有一些公共服務區域,比如說廁所裏的紙巾。範小乖就是不明白為什麽有些人要把公共廁所裏的紙巾偷偷帶回家,害得後麵上廁所的人沒有紙巾用。“這就是人性的貪婪。”這就是林書英女士給出的答案。範小乖還不明白什麽是人性的貪婪。“饑寒起盜心。”這次範爸爸就踏準了節奏,用粗俗的話來告訴範小乖答案。“有的人是因為貧窮才會這樣;但是,不排除富裕的人也會這樣。道德跟貧窮還是富有沒有關係,隻是跟人的自我教育和修養有關係。”林書英女士每一次都跟範爸爸的觀點不一樣,範小乖覺得範爸爸就是不愛學習,所以,他沒有媽媽那麽聰明。大家排隊喝水,完了之後就想著怎樣在這裏生存下來的問題。麵對生存,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解決吃的問題。“總不能再讓三界兔幫助自己吧。”範小乖想到上次利用三界兔解決了吃的問題,這次這麽多的人馬,不可能如法炮製了。“好了,大家來討論解決問題的辦法吧。”範小乖臨時組織大家進行討論,令承襲也讓大家好好想想,怎樣解決問題。“這裏暫時性沒有吃的東西,我們隻能到附近地區找點東西充饑。”“不如我們再次返回令山的地盤,偷襲一點東西。”“這裏比鄰漠東域,或者到漠東域請求援助。”大家七嘴八舌地議論起來,現在喝了水,大家有了力氣,完全不用擔心討論耗費的體能。範小乖覺得到令山的地盤打劫太遙遠,不如換做到令溪的地盤打劫。令溪的地盤哪裏有豐富的資源,他自己不太清楚。“你們想想令溪的地盤內有什麽地方可以有豐富的食物?”終於算是找到了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天子山。”令承襲想到了天子山,那裏是令溪地盤內最富有的地方,最適合生命生長的地方。“可是,我們誰也沒有去過天子山,據說那是一個非常神秘的地方。”一位士兵,就是那位特別喜歡發問的士兵,給令承襲出來一個難題,給他澆了一盆冷水。“我知道,我帶你們去。”範小乖想起了自己上次和令舒揚曾經去過天子山,當時他在心裏畫了一張地圖,試圖把天子山的路線給記住了。“走路一定要記路,這樣才不會迷路。”林書英女士是一個路盲症患者,每次出門都要把自己記路的習慣告訴範小乖,並且會考察範小乖的實操能力。很多時候,林書英女士是一個標準的麻煩精,專門帶著範小乖走錯路,然後請求範小乖帶領自己成功地找到正確的路。“你是故意的吧!”每次把範小乖累得半死,好不容易走路回到家。範小乖都覺得這是林書英女士的一個圈套,故意說自己不認識路,讓範小乖練習認路的技能。“沒有,我就是一路盲症患者,幸好你沒有遺傳我的這個缺點。”林書英女士用這種方式來表揚範小乖。感謝林書英女士多年的鍛煉,範小乖具備了超級強大的記路能力和辨別方向的能力。範小乖帶著大夥根據自己的記憶尋找去天子山的路,幸好這些士兵的身體素質很好,他們靠著身上僅剩的幹糧支撐著體力消耗。“我們負責背你,你就別走路了。”令承襲看到範小乖體力不支,決定讓他免去走路的辛苦。畢竟他也隻是一個孩子,大小和自己的孩子差不多。誰都心疼讓一個孩子經曆這些身體不能承受的辛苦。令承襲的命令得到了大家的響應,他是他們的恩人,這點享受是應該的。於是,範小乖就體驗了人生中最瀟灑特別的一次行程,大家輪流著背自己。好像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孩子一樣,他這是靠著百人的背走路的孩子。為了讓他更加舒服一點,他們還用了一個行軍的擔架,讓他躺在上麵睡覺,幾個士兵輪番抬著他走路。“我是不是瞬間變成了古代的皇帝,享受著被無數人恩寵的生活。”範小乖心裏特別得意和自豪,覺得為人民服務的感覺真好,人民就會愛戴你,尊敬你,把最好的東西給你。“水能推舟,也能覆舟。”唐代的李世民無愧是一個好皇帝,能夠說出這麽精辟的話來總結老百姓和皇帝的關係。今天的範小乖睡在會移動的火車上,看著天空,想著人生很多歡快的事情。“陽光總在風雨後,請相信一定有彩虹。”想到開心之處,範小乖忍不住哼起了小調。他的歌聲沒有人能夠聽懂,地球人的語言,他們漠西域的人肯定都不懂了。但是,範小乖覺得他們都聽懂了音樂裏的感情,跟著他的歌聲的節奏來走路,好像在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