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搶了企鵝的遊戲
第267章 搶了企鵝的遊戲
在開完會之後,李哲把趙佳、余中峰他們幾個趣玩遊戲的管理層留了下來。
對於李哲來說,趣動集團幾家公司中,最重要的還是趣玩遊戲,只有把遊戲公司給做大做強,才能為集團其他公司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現金流。
「余經理,這兩份新遊戲策劃書,你讓策劃組完善一下,然後就進行製作吧。」李哲讓秘書吳楠把兩份策劃書遞給了余中峰。
吳楠之前是負責滬市這邊留守工作的,也是徐伊莎的表妹,趣玩遊戲搬回滬市后,她就加入了市場部。
李哲缺個秘書,就把吳楠調了過來。
不過,對於吳楠這個秘書,他並不太滿意,不夠漂亮,能力也一般。
好在等放假了,劉凱月就會來給他當秘書了。
她漂亮,又能幹。
余中峰接過策劃書看了一下,發現這兩款遊戲,一款是戰爭策略類題材叫《部落衝突》,另一款是商業模擬經營類題材叫《商業大亨》。
《神仙道》也基本製作完成了,研發部目前還在製作中的遊戲,只剩下《神曲》,所以也該把新遊戲的製作提上日程了。
看完策劃書後,余中峰表示會儘快讓把研發部這兩款遊戲製作出來。
對於李哲的提出的遊戲創意,他已經十分信服了。
上線的《彈彈堂》和《塔防三國志》都大獲成功,《彈彈堂》更是成了現象級頁游。
余中鋒接著說:「李總,公司是不是該考慮嘗試製作一款大型網遊了?」
這已經不是余中鋒第一次提議製作大型遊戲了。
按他的想法就是,製作一款大型遊戲,至少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
就算現在就開始製作,也要等到09年中旬或是10年,遊戲才能上線。
所以就算公司暫時不打算製作大型遊戲,也可以先把遊戲項目確定了,然後慢慢籌備。
聽余中鋒說完,李哲沒有像之前一樣說再等等,而是說,可以讓策劃組,先準備遊戲項目策劃書。
趣玩遊戲的發展,要比李哲預計的快上不少,等《神仙道》、《神曲》等遊戲全部上線了,公司也差不多有實力製作大型遊戲了。
還有就是李哲也希望趣玩遊戲能發展的再快一點,為了他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因為賺的錢越多,他反而發現錢越不夠用了。
建立版權庫,拿地皮蓋集團大樓,另外李哲還想創建一個視頻平台,這些都是燒錢的項目。
特別是視頻平台,要幾十上百億的燒錢,所以李哲也只是想想。
他心思著以後或許憑藉著版權庫,可以入股一家視頻平台,成為大股東,從而對平台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李哲有時在想,他要懂股票就好了,在股市賺錢多快,而且馬上就要金融危機了。
可惜作為一個安分守己的普通人,他就沒怎麼買過股票。
不過,李哲還是準備找幾個懂金融的專業人才,做點什麼。
他雖然不懂金融,但也知道經濟危機的時候,是可以做空的。
拿出一筆閑錢來試一下,賠了認倒霉,成功了就能賺上一筆。
聽李哲鬆口同意立項大型網遊了,余中峰不禁有些興奮。
他從進入遊戲行業開始,就想有一天能夠親自主導製作一款大型網游,這個目標終於要實現了。
「李總,我會讓策劃組儘快把項目計劃書做出來。」
「不急,慢慢來。」
李哲在想後世有什麼大熱的網游可以「借鑒」。
《英雄聯盟》?
這遊戲就別想了!
因為美國的拳頭遊戲(Riot Games),從05、06年就開始製作《英雄聯盟》,已經製作了兩三年了。
在和越南Vinagame公司的老闆達成合作過後,李哲就向對方學習,開始派人到國外尋覓新遊戲,重點關注的國家就是美國和南韓。
於是很就了解到美國有家公司在製作《英雄聯盟》。
這個消息給了李哲當頭一棒。
他還想著以後把這遊戲「借鑒」出來呢,哪想到人家公司這麼早就開始製作了?
不過好消息是,這家拳頭遊戲只是一家新成立的小作坊公司,核心團隊只有4個人,比較缺乏資金,正在籌資。
所以,李哲已經派人去拳頭遊戲,談投資入股的事了。
估計問題不大。
因為李哲給出的條件非常寬鬆,不會幹預公司運營,只要拿到《英雄聯盟》的國內代理權。
《絕地求生》?
這款遊戲倒是還沒有公司製作。
但企鵝代理的《穿越火線》已經在國內上線了,以趣玩遊戲目前的實力,就算把《絕地求生》製作出也未必競爭的過對方,反而可能被人家給借鑒過去。
至於其他大型網游,李哲能想到的也只有《夢幻西遊》、《地下城與勇士》這些早已經推出的遊戲。
畢竟他不怎麼喜歡玩遊戲,知道的遊戲很有限。
李哲仔細想了想,又想起一款遊戲來,問余中峰:「余經理,你問一問吳新宇,南韓有沒有公司在製作一款叫《龍之谷》的遊戲。」
吳新宇是公司派到南韓的遊戲調查員。
余中峰拿著手機去外面打電話去了,十幾分鐘后他回來說:「李總,確實有《龍之谷》這款遊戲,是一家新成立的叫Eyedentity Games的遊戲公司製作的。」
說完,他看了李哲一眼,有點好奇他是怎麼知道有《龍之谷》這款遊戲的。
李哲聽完,轉頭對趙佳說:「趙經理,派人到南韓調查一下這家叫Eyedentity Games,然後看能不能投資入股,不能的話,再看能不能把遊戲代理權拿到手。」
「好!」趙佳點點頭表示知道了。
李哲轉過頭來,又對余中峰說:「把吳新宇調回來吧,另派一個人去南韓。」
余中峰也點了點頭,他知道李哲是對吳新宇不滿意了。
李哲是對吳新宇很不滿意,對方對工作太不上心了。
《龍之谷》這麼重要的遊戲也不上報,還要他想起來過問了才說。
他要想不起,豈不就錯過了一款爆款遊戲。
《龍之谷》這遊戲,李哲只偶爾玩過一兩次,但卻知道這款遊戲很火。
事情都說的差不多了,李哲就讓趙佳、余中峰他們也都散了。
雖然沒想可以「借鑒」的遊戲,但又發現了《龍之谷》這款可以代理的大熱遊戲,也算不錯了。
有了《英雄聯盟》、《龍之谷》這兩款大熱的代理遊戲,就足以讓趣玩遊戲,成為國內一流遊戲公司了。
李哲也知道,可以借鑒的遊戲創意,終究有限。
畢竟他上一世不是遊戲行業從業者,也不是遊戲愛好者,知道的遊戲也沒多少。
等遊戲公司做大以後,他也只能起一個指引方向的作用,遊戲策劃這塊,還是要交給手下人的去群力群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