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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紙上談兵的會長

  第54章 紙上談兵的會長 

  小喬側頭避開李哲的眼睛,咬了咬嘴唇,顧左右而言他的說:「這誰還不知道?」 

  「說,到底從哪知道的?」李哲笑著追問。 

  「哎,網上一查什麼不知道,你還真以為我是小女孩啊?什麼都不懂,一張白紙?現在都21世紀,早不是封建社會了,女生在沒嫁人之前什麼都不懂。」小喬一口氣懟了一通,來掩飾心裡的羞窘。 

  上網查的? 

  李哲頓時放心了,不是別的男人教的就好,這事要教也只能他一個人來教。 

  他知道其實很多女生,都不像表面表現的那麼什麼都不懂,女生都早熟,很多女生也要比男生更懂,不少女生在宿舍聊天,開起車來比男生猛多了,剎車都剎不住。 

  大多數女生都是在男人面前裝不懂,怕男人覺得她很輕浮,而且很多男人也就吃這一套,覺得引導一個女生從青澀走向成熟,很有成就感。 

  有一句話怎麼說來著?高明的獵手,往往以獵物的姿態出現。 

  你以為你是獵手,其實你才是獵物。 

  你以為你只饞她身子,卻不知她其實也饞你。 

  在喜歡的男人面前女生連瓶蓋都擰不開,背地裡卻能徒手掰蘋果。 

  當然,真什麼都不懂,是一張白紙的女生也不是沒有,只是極少,擱到後世更是稀有到堪比大熊貓了。 

  李哲看過一個故事:一對年輕夫妻結婚三年還沒有懷孕,不得不去醫院檢查。結果檢查發現雙方身體都沒有問題,只是……走錯道了! 

  嗯,你們懂得! 

  只能說要真有這事,是什麼家教出來的神仙情侶啊! 

  李哲看著小喬。 

  這喬會長「好奇心」還挺重啊! 

  「那你都知道什麼?」 

  「知道什麼?」小喬笑著看了他一樣,眼神頗有些挑釁。 

  「反正是只要你知道的,我都知道。」 

  李哲笑了,這一點他還是有自信的,畢竟他實戰過。 

  這個喬會長別看她嘴嗨,完全是在紙上談兵。 

  「是嗎?那有機會,我可得教你點不知道。」李哲眼神帶著滿滿的深意。 

  「哼,誰教誰還不知道呢!」 

  喬會長又怎麼會服輸呢? 

  「你呀,我早晚會讓你知道什麼叫玩火自焚!」李哲好笑的搖搖頭。 

  其實,他也有點奇怪,要是換個女生在他面前這麼「挑釁」,比如沈歆一,他早上去教她,什麼叫自作自受了。 

  但面對小喬,卻沒有太多心思,李哲更喜歡和小喬說說笑笑的感覺。 

  這個可愛、會撩,愛笑的女孩,總讓他感覺心情特別好。 

  但可是他一開始,明明是沖著饞她……去的! 

  難道是,感覺到手了,把握了,就不呢么急了?總不能是他不行吧? 

  可要是沈歆一的話……不對,他怎麼想到了沈歆一。 

  李哲看了一眼懷裡的小喬。 

  他又不是那種吃著碗里看著鍋里的人,是吧? 

  嗯,只少也要等碗里的肉先吃到嘴再說。 

  「小喬,你住哪房間?」李哲壓下了心中的心思,對小喬說。 

  「我就住客房吧。」小喬想了一下說。 

  「為什麼要住客房?」。 

  李哲笑著說:「你就是防著我犯錯誤,也不用咱倆一個人住樓上,一個人住樓下吧?」 

  小喬看了他一眼,說:「主卧要留給叔叔阿姨吧?」 

  聞言,李哲愣了一下,然後搖搖頭說:「他們不會搬來住。」 

  小喬有點不解,「那你這房子是買給誰住的?」 

  「你要上學,住不了幾天,這房子總不能總空著?」 

  李哲發現,小喬還真問到點子上了。 

  他原本是想在滬市買個房子用來做遊戲公司的辦公地,畢竟滬市這邊的主公司,在一兩年內都是作為空殼公司使用,而洪城那邊的分公司才是實際上的主公司。 

  不過在滬市租寫字樓太貴了,甲級寫字樓一平米一個月的租金就240塊,租個100平米的寫字樓一個月房租加上水電物業各種費用,差不多就要三萬塊。 

  有交一兩年房租的錢,還不如再加點錢買個房子呢,於是李哲就想乾脆就買個房子作為暫時作為公司的辦公地,等一兩年後公司從洪城轉移到滬市來時,再考慮在適合地點租或乾脆買一個寫字樓。 

  況且,此時在滬市買房,不是穩賺而是血賺。 

  就比如,李哲買的這套小複式,他撿漏一萬八千多塊一平米就拿下了,而十多年後這房子至少要十三四萬一平米,這可是外灘邊上,滬市房價最貴的地方之一。 

  但這個漏撿的太好了,這房子也太好了,是豪裝准新房。 

  真要拿來給留守的員工做辦公點,李哲卻又有點不捨得了。 

  至於讓父母搬過來住…… 

  李哲微微搖頭,對小喬說:「你說對了,這套房子暫時還真要空著了。」 

  「我父母那邊,我會給他們再買房子的。再說他們也住不到一塊去。」 

  說到這裡,李哲頓了頓,猶豫了一下才說:「其實從我高一開始,他們就處於半離婚狀態了。」 

  「半離婚狀態?」這是小喬第一次聽李哲講家裡的情況。她之前試著問過了一次,但被李哲笑著岔過去了。 

  小喬其實對李哲的家庭很好奇,他說自己就是普通工薪家庭,可他又明明那麼有錢,這太矛盾了。 

  「就是雙方互不往來,長期分居,只差一張離婚證。」李哲平靜說。 

  …… 

  小喬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她其實不太會安慰人。 

  她想了想說:「至少他們還沒離婚,只要你多做做叔叔阿姨雙方的工作,會有機會讓他們和好的。」 

  李哲伸手摸了摸頭她的頭。「你倒挺會安慰人的。」 

  勸雙方和好? 

  還不如勸他們早離婚呢! 

  他上一世辦的最大的傻事,就是勸父母兩人和好,為此還了不少心思。 

  結果卻弄得是雙面夾攻,自找倒霉,兩面不是人。 

  都說父母離婚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但在李哲看來,父母雙方名存實亡的婚姻狀態,才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對於家裡的情況,李哲只是對小喬透露了一點,其實情況更要複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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