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 確認過眼神,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第1156章 確認過眼神,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華夏年度表彰大會是低調出席了,但是其他的頒獎禮就沒有辦法低調了。
尤其是林泛確定要出席的這幾個頒獎禮,基本上都是把林泛當成重點來宣傳的,「林泛」兩個字出現的頻率,比頒獎禮的名字出現頻率還要高。
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林泛舉辦的頒獎禮呢!
但是效果也非常顯著,網上的關注度、話題度以及相關新聞熱度,都突破了新高,足見林泛的個人號召力,已經達到了如斯恐怖的境地。
金曲獎頒獎禮。
林泛和夏言坐在保姆車上,等待組委會那邊通知自己進場。
雖然組委會那邊為林泛和夏言安排了最好的化妝間,但是林泛和夏言都婉拒了組委會好意,選擇等候在保姆車上,等到自己登場時候,再進場。
畢竟以林泛現在人氣咖位,要是出現在頒獎禮的後台,只怕化妝間的門都要被來訪者給敲破了。
雖然林泛也能夠憑藉自己的人氣和咖位,拒絕跟絕大部分人交流,但總有一小部分人,是林泛也拒絕不了的。
比如頒獎禮評委會的成員,比如音樂圈裡的老藝術家,比如連周越也得喊一聲老師的,金曲獎終身成就獎的獲得者們。
在他們面前,林泛就是個小輩,才華再高,實力再強,也得低他們一頭。而且老藝術家們都特別喜歡林泛這樣的,年輕有才華又有實力還不浮誇的後起之秀,見到林泛了都拉著林泛說個沒完。
熱情得讓人招架不住。
在表彰大會上,林泛就已經深刻的感受到這種熱情了,記憶深刻,所以這一次,在獲知這幾位老藝術家們,也會出席金曲獎頒獎禮的時候,林泛就果斷的慫了。
寧可躲在保姆車上,也不敢待在頒獎禮的後台。
楊紅霞倒是對這件事持樂觀態度:「評委會這次特地將這些國寶級的老藝術家們都請出山,應該是確定要將幾個大獎都頒給你了。」
周越也表示認可:「之前的頒獎禮,我就可以給你頒獎了,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我已經不適合再給你頒獎了。」
周越已經是華夏音樂圈裡頂級的大佬了,如果周越都不適合為林泛頒獎,那麼還有誰能夠給林泛頒獎?
當然只有比周越資歷更老,成就更高,跟林泛一樣獲得過華夏年度表彰大會嘉獎的老藝術家們了。
只不過這些老藝術家們不好請,一來是年紀確實太大了,身體都不算特別好,來回奔波容易有些閃失。
其次就是圈子裡實在是沒有什麼人,值得他們出山親自頒獎——不管是從能力,還是從才華,亦或者是從成就上。
所以一般情況下,評委會都不會勞煩到這些老藝術家們,孟安平這一個等級的人都足以應對絕大部分情況了,而少部分突髮狀況,不還是有周越在嗎?
可是這一次,周越也撐不住場子了——林泛的成長太過於迅速,獲得的成績太過於驚人,更重要的是,這傢伙還把他的第三張專輯《Fan》的全部收益,都給捐了!
所以,評委會實在沒辦法了,只能把這些老藝術家們都請出來了。
好在林泛的名頭不光是在娛樂圈裡分外響亮,在圈子外面也很給力,所以老藝術家們很痛快的就答應了出席頒獎禮。
當然,也有歌手不是那麼服氣的,覺得:「這最終獲獎者是誰都還沒有公布呢,怎麼就所有人都肯定是林泛得獎?而且,就算是得獎了,水分肯定也不小,畢竟是捐出來的。」
這話一出來,旁邊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直接開懟了:「如果捐贈專輯收益就能獲獎,那你也可以捐一個試試。哦,我忘記了,也許你一整張專輯的收益,都比不上泛哥一首歌的收益呢。」
不服氣的歌手被對得明明白白的,還想要反駁一下,但是抬頭看見懟自己的不是別人,正是上一屆金曲獎歌后惠巧丹。
確認過眼神,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然後假裝失憶一樣,跟惠巧丹打招呼問好。可惠巧丹是什麼人啊?中二期了十幾年,到現在都沒有完全度過的人,又怎麼會搭理這種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人?
惠巧丹直接哼了一聲,拎著自己的裙擺朝著第一排走過去了,眼神都不給他一個。
關鍵是惠巧丹身後走過的丁蕊蕊,兩任金曲獎歌后獲得者;張心瀾,本屆金曲獎歌后提名者,都目不斜視的從這人身邊走過,像惠巧丹一樣,在第一排嘉賓席位上款款落座。
三大實力女歌手的路過,自帶的氣場加起來足足五米八,震得整個現場都安靜了三秒鐘,然後密密麻麻交流聲音,才從四面八方悄然升起。
「哎呀,惠姐真的是太帥了!男友力簡直爆棚!我要是個男的,絕對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蕊蕊姐也太炸了,簡直就像是個女王,讓人忍不住想要跪在她的面前,親吻她的鞋尖!」
「心瀾姐姐也好可愛,你們說今年的金曲獎歌後會不會落到心瀾姐姐的懷抱呢?她可是我的偶像呢!」
……
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那三位實力派女歌手的身上,沒有人,沒有任何一個人,將一絲關注分給那個出言質疑林泛的提名有水分的人。
畢竟,大家都是這個圈子裡面混的,誰還不知道誰啊?
你玩的這點手段,還是當年我們玩剩下的!
想劍走偏鋒?覺得黑紅也是紅?以為我們會幫你把這件事宣揚出去?蹭到林泛的熱度來抬高自己?
想得美!
也不去照照鏡子看看自己什麼德行!
但凡分你一個眼神就是我們輸了!
於是,那人就像是突然隱形了一樣,誰也沒有關注到他,誰也沒有再提剛才發生的事,誰也沒有對那人露出一絲半點的異樣神情,就像剛剛的那一切完全沒有發生過一樣。
但是只有那人心裡清楚,自己這次玩砸了。
更重要的是,這一次還是自己擅作主張做了這件事,公司可是一點兒也不知道的。
現在,只怕是公司那邊已經知道了自己的所作所為,並且也有了應對吧?
是解約,還是雪藏?
或者乾脆直接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