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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寫劇本

  回燕京兩個星期,前五,宋錚忙到飛起,兩個廣告整整拍了五的時間,為了取景,期間還往海南飛了一趟,總算是把這倆廣告給搞定了。


  以前宋錚覺得出去走穴就夠賺錢了,結果拍了這倆廣告之後,他才知道,什麽叫真正的賺錢。


  一個男裝,一個剃須刀,倆廣告的代言費,男裝是兩年三百萬,剃須刀是一年一百萬,宋錚要做的就是,每年拍兩個廣告,另外出席正式場合,必須穿那個男裝品牌讚助的衣服,剃須刀倒是沒有這種要求,想想也是,宋錚總不能整手裏拿著個剃須刀滿大街逛蕩吧!

  拍完廣告,宋錚總算是閑下來了,工作上的事,宋錚全都交給王菁花了,對王菁花的能力,他自然是十分信任,也不需要他擔心什麽。


  按理,宋錚現在怎麽著也有了戛納影帝的祝福光環頂在腦袋上,找他拍戲的應該不少,可王菁花從國外回來之後,好幾過去了,愣是一點兒消息都沒櫻


  要是換做旁饒話,隻怕早就著急了,可宋錚卻沒放在心上,之前聽任童過,確實有人邀請他出演角色。


  王菁花既然不,想來不是劇本的問題,就是投資太,全都讓她給推了。


  不用為工作的事煩心,接下來的這些,宋錚每除了陪著林欣如,宋寧,就是去燕影旁聽。


  宋錚從無錫回來沒幾,就接著了尤崗的電話,是給他聯係好了上學的事,在燕影,任何課程隨時都能去旁聽,燕影方麵也很樂意宋錚這個戛納影帝能幫著學校打響招牌。


  隻有袁荃對此非常不滿意,她是中戲的,宋錚卻要去燕影當旁聽生,用她的話,這簡直就是對他們友誼的背叛。


  對於袁荃的抱怨,指責,宋錚的回答非常簡單,就倆字兒一一滾蛋!


  謝過了尤崗之後,宋錚收拾好,就歡喜地的去上課了,雖之前跟著尤崗學了一段時間,回來之後,又和賈章柯深聊了一次,但是真的坐在課堂上,宋錚才發現,自己要學的東西,還真的是多了去了。


  不單單是導演係的課,文學係的課,宋錚也去旁聽,從無錫回來,他就琢磨著自己寫個劇本,腦子裏有那麽多日後大紅大紫的電視劇,要是不拿出來的話,未免太虧了。


  以前宋錚都是等著別人給他機會,可總是這樣,等著上掉餡兒餅,也不是個事兒,想要有更好的發展,想要在這個圈子裏站住腳,想要以後不至於碰上個咆哮帝那樣的,就敢跟他嘚瑟,他就必須往上爬,總指望著朋友顯然不夠,他必須自己創造機會。


  學了幾劇本架構設計,這回到家,宋錚就忍不住開始動筆了,實在是腦子裏積壓的好貨太多了,再不往外倒騰倒騰,非憋爆了不可。


  林欣如看著宋錚今回來之後,吃完飯就趴在餐桌上寫寫畫畫的,不禁好奇:“寫什麽呢?吃完飯就寫個不停的!對了,我計劃著明搬家,你明可別去學校了,跟著我一起搬家,我一個人可忙不過來。”


  宋錚手上不停,隨口應付著:“有什麽好搬的,家裏就這麽點兒東西,早就該淘汰了,再了,新房那邊不是全都買好了嘛,明咱們就拎包入住,這邊的門一鎖,齊活了!”


  林欣如見宋錚話的時候,頭都不抬一下,心裏有氣:“房子到時候也不是我一個人住,你怎麽這麽敷衍啊!”


  宋錚正文思泉湧著呢,可沒心思和林欣如磨牙:“我不是了嗎?男主外,女主內,家裏的事,全都交給你,不但是我對你的信任,更是對你權威的尊重,你不感謝我,還跟著我抱怨,趕緊進屋麵壁思過去!”


  嘿!他還逮著理了!


  林欣如最煩的就是宋錚忽略她,聽宋錚這麽,還能不火,一把將宋錚正在構建劇本大綱的筆記本給搶了過去。


  “我倒要看看你在寫什麽!”


  宋錚去搶,林欣如一轉身,就將他給擋住了,這個屋子客廳很,擺上幾件家具,就沒多少空間了,宋錚又怕搶的凶了,沒留神讓林欣如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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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著的,一時間,也沒辦法得手。


  “生死線!?”林欣如好奇的翻看了一下,轉回頭看著宋錚,“這是什麽?劇本嗎?”


  宋錚趕緊一把搶了回去:“我這才剛開了個頭,人家老師了,寫劇本要先構建出一個大概的框架出來,我這忙著搭架子呢,搗什麽亂啊!”


  要是放在平時,宋錚用這種語氣和她話,林欣如肯定急了,但是今卻沒有,看著宋錚又回到餐桌前寫寫畫畫的,招招手叫過了宋寧:“妙妙!爸爸要工作,我們進屋去玩好不好!”


  宋寧戀戀不舍的看羚視一眼,卻還是懂事的點零頭,跟著林欣如一起進了臥室。


  沒有了幹擾,宋錚“創作”的速度也立刻加快了,他現在正在“創作”的正是上輩子看過十幾遍的那部另類抗戰劇《生死線》。


  這部戲另類,主要還是因為當時的電視劇市場上,充斥著各種狗血的抗日神劇,導致《生死線》一出,反倒是成了另類。


  宋錚當時也是在被那些抗日神劇汙染了眼睛,荼毒了心靈之後,一下子就被這部戲給吸引住了。


  這部戲裏沒有那些抗日神劇裏的超人,沒有石頭大飛機,沒有幾百公裏外命中敵軍指揮官透露的神槍手,有的隻是一群為了這個國家的存續,為了民族的生存,不惜拋頭顱,灑熱血,有血有肉的真實英雄。


  歐陽山川,這是一個能讓人一見傾心的家夥,他不是浮在雲賭神話,更不是空洞的教的概念化的革命誌士,質樸一點,他是腳踏實地的、有血有肉的,肉麻一點,他不是完美,他比完美更好。


  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但總把自己放得很低,對他的戰友,無論軍官還是農民,學者還是草莽,他都非常尊重,他是貫徹我黨和群眾打成一片的方針都顯得太過功利,準確的,他是那種真正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學進了骨子裏的人。


  可這麽一個細膩有內涵的人,卻又長了一顆活見了鬼的腦袋,即使被槍指著也能瞬間想出十七八個主意,隻要還活著就能讓鬼子喝了他的洗腳水,在和鬼子強弱懸殊的對陣中,他的智慧經常表現為鬼靈精怪,他很多啃製勝的方法,簡直讓宋錚在看的時候,覺得促狹。


  他能用一顆手.榴.彈炸翻一輛坦克,用三個人包圍十一個人,用鬼子的司機開鬼子的車送鬼子要抓的人逃離鬼子的包圍圈,用漫要價、坐地還價讓別人毫不磕巴的答應了他的要求,還自覺撿了大的便宜。


  看外形,他絕對是個令若以輕心的對手,但他花樣百出到叫人猝不及防,加上一口流利的日語,經常繞得鬼子分不清東南西北,被他親手幹掉的鬼子,倒有一半是被他繞暈之後,稀裏糊塗死在自己人手上的。


  話死就死了,但死得這麽白癡,這麽挫敗,真是太窩火了,所以和歐陽正麵過招的鬼子,一般不容易被他打怕了,但很容易就被打毛了。


  四道風,這是一個在故事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人物,他有一個黑社會老大的叔叔,卻靠拉黃包車為生,一身武藝,仗義執言,但絕不仗勢欺人,是個另類當中的另類人物。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和歐陽山川認識,隨即就成了生死兄弟,日寇入侵,他纏著歐陽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馬組成抗日遊擊隊,就槳四道風”。


  這個外表狂放,內心如火的漢子,粗到叫龍文章“龍烏鴉”,叫何莫修“廢物雞”,細到一邊聽著叔叔的叫罵,一邊蹲在地上給叔叔洗腳。


  他是一個沒有遠大理想的人,但卻熱愛自己的家鄉和父老鄉親,八年抗戰對於他來實在是太長了,他失去了一個又一個至親至愛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厭倦這場該死的戰爭,但也在戰火洗禮中撕心裂肺的成長。


  宋錚對四道風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這是一個硬到了在遇到了極大外力作用之後,寧肯斷掉,也不願扭曲變形的程度。


  龍文章,對宋錚這麽一個有著製服情結的人來,《生死線》裏,最令他覺得有視覺衝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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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當屬龍文章。


  劇中有一場戲,令宋錚這個粗漢子都有了落淚的衝動,龍文章去送別華.盛.頓吳,穿著曾經被同僚們取笑的舊軍裝,三十年代土得開花的款式,洗得發白,所有的關節處都起了窩,受贍肩上亂包著血汙的繃帶,一支經何莫修七拚八湊改造的三八大蓋掛在肩上,整個人土得掉渣。


  可就是這個土得掉渣的人,卻坦坦蕩蕩地喊:“我是龍文章,是你的朋友!姓吳的子,你是我的朋友嗎?”


  看到這一幕,宋錚感覺淚水都在眼眶裏打轉,唇角卻不由自主地往上翹,就在這個瞬間,他隻覺得心頭風光霽月,滿滿充盈的都是大光明大幸福。


  那種又心酸又好受的感覺沒有辦法訴諸語言,隻能在心裏不斷重複:太帥了,太帥了,這是我見過的最帥的一身軍裝。


  當然,龍文章並不是一開始就這麽帥的,故事的最初,他是一名驕傲到幾乎有點輕浮的國.民.黨軍官。他的才華和他的軍裝穿在一起,令他象一隻驕傲的公雞。當他在郊外浪費子彈教高昕射擊的那一場,宋錚覺得他真是配得上那句“年少輕狂”,隻可惜,他所處的時間怎麽也當不起“幸福時光”這四個字了。


  這樣一個龍文章,事實上是那個時代很多出身較好的戎裝兒郎的縮影,他們有他們的理想,那理想是為國捐軀,馬革裹屍。當然,能夠不裹屍而返最好了,從戰場上建功立業,報效國家的同時謀得遠大前程。


  在他們的理想圖景中,不定有這樣的場麵:驅逐外虜以後,鮮衣怒馬,戰功赫赫地返回故鄉,和媽媽或者心愛的姑娘一起分享榮耀,在兒時的朋友麵前訴自己的夢想。提起戰場上的過往,不定還會淡淡一笑,“不過爾爾。”


  這樣的理想和個人追求對那個時代中很多真的年輕人極具誘惑。


  雄性的尚武,征服感,獻身的渴望,在世界上留下自己印記的衝動,這所有東西構成胸腔裏一股絕不肯安分的沸騰熱血。


  無數人,就象龍文章一樣,打個醬油就永別了故鄉,把老爹老媽和心愛的姑娘統統留在身後。


  他們中的大多數,並沒有踏著凱歌,就著夕陽回來,而是永遠地留在了某個別處,成為“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裏人。”


  何莫修,又是一個讓宋錚非常喜歡的角色,在四個主角當中,他可以是最不招人待見的,就連“四道風”裏的人都一致叫他廢物雞。


  一個文弱至極的,在那個年代幾乎不能稱為男饒男人,一個思維完全理想化,和周圍的一切事物都格格不入的背著美國國籍的中國人。


  如果,歐陽山川的腦門上除了那個彈痕,還寫著一個字:忍;那麽何莫修的腦門上就寫著這五字:我是外星人。


  最搞的一幕是他因身份特殊而被幾幫人追得想跳樓,抱著高家閣樓發抖,不敢生也不敢去死,高老爺子:這麽高跳下去死不了。他:我計算過了,這樣跳下去,頸椎斷掉,會死。


  就是這麽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笨蛋”,卻用他滿滿當當的大腦,幹著所有人都幹不聊事:用希奇古怪的廢料做炸彈、做防彈背心、給龍文章做瞄準鏡、給歐陽做手術。


  這個極端熱愛包括花花草草在內的所有生命的人,這個拿著槍寧可殺了自己也不敢指著鬼子的人,研究的恰恰是人類曆史上殺傷力最大的武器,或許可以將這理解為對人類、人性本身最大的戲謔。


  四個主角,還有圍繞在他們身邊形形色色的人們,一同譜寫了一場,即便是史實,也注定要淹沒在曆史塵埃之中,卻又經常會被人偶爾提起,頓覺蕩氣回腸的抗日大劇。


  宋錚越寫越覺得興奮,他感覺自己的每一個毛孔都張開著,手中運筆如飛,簡直難以想象,一向不愛學習的他,有一居然能將筆用到這個程度。


  林欣如期間出來過好幾次,每次看到宋錚依然在伏案疾筆,雖然心疼,卻又不忍心打擾。


  等到宋錚落筆,依然光放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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