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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火了!

  宋錚火了,準確的是那他在迷笛音樂節上唱的三首歌火了,特別是最後唱的那首《追夢赤子心》,幾乎將整個現場都掀翻了,以至於宋錚下台之後,原本應該頂上的超載什麽也不上去,最後還是姍姍來遲的張儲自告奮勇上了台,一首《姐姐》,讓躁動的人們漸漸安靜了下來。


  不得不,神仙就是神仙,什麽時候,都能鎮得住場!


  那唱完,宋錚和鄭均他們打了個招呼就離開了,這場演出,他玩兒的挺High,可是也沒真的當回事兒,過去了就過去了。


  手頭還是沒工作,宋錚一下子又回到了曾經的生活軌跡當中,每送孩子上幼兒園,然後就在橋,地鐵站唱歌討生活。


  宋錚一直都是個非常看得開的人,上輩子他能夠在被別人騙光了身上最後一分錢之後,一笑了之,現在也照樣能在拍了兩部電影,出演了瓊瑤劇之後,樂嗬嗬的去大街上賣唱賺錢。


  宋錚從來都沒覺得自己已經是明星了,充其量覺得自己現在算是演藝圈的邊緣人士,至於什麽時候才能打進內部,還是隨遇而安。


  宋錚知道那三首歌火了,是有一接了宋寧回家,在大街上碰上了一賣打口磁帶的,攔著宋錚,一個勁兒的向他推薦,是什麽中國搖滾新生代2000年貢獻的最強音,那牛.逼吹得,宋錚聽著都一愣一愣的。


  中國現在還玩兒搖滾的也就是紅星的那幫人了,也沒聽最近誰有新動作啊,宇全倒是剛剛發行了新專輯,不過,他們現在唱的那玩意兒已經不能算是搖滾了,宋錚倒不是瞧不起唱流行音樂的,隻是暫時還尿不到一個壺裏去。


  新生代就更扯淡了,現在歌壇能混出頭的新人,誰還玩兒搖滾啊!


  販見宋錚不相信,掏出一個隨身聽,拿了盤磁帶就塞了進去,耳機塞進去,一按播放鍵,差點兒給宋錚整成失聰。


  一開始就是亂糟糟的,有人在話,有人在扯著脖子吼,還有人在罵街,要是這歌本身就是這麽製作的,那也太有性格了。


  宋錚剛要走人,突然楞住了,確實有人在唱歌,而且唱的還是他非常熟悉的《追夢赤子心》,聽聲音,我了個艸了,這不是迷笛音樂節上他唱的嗎?

  販見宋錚的表情,更得意了:“哥們兒!怎麽樣?沒唬人吧!就這歌唱的,我頭一次聽,都光著膀子在大街上跑了一圈兒,原先我就在西單那邊買,就是聽著這首歌,才下定決心拓展業務的!”


  宋錚聽著,差點兒沒一頭撞死,敢情他穿越時空,厚著臉皮剽竊了人家GALA的歌,就是為了激勵這幫賣盜版打口磁帶的。


  “音效太差!”


  販一聽,忙:“哥們兒,實話,唱這歌的孫子根本就沒出過正版磁帶,你還別嫌棄,就這效果的,現在人們都搶著買,我今跟這兒待了仨鍾頭,就這磁帶,賣了八十多盒了,我這兒還剩這最後一盒,賣完我就進貨去了,你要是不要,趕明兒再想買,可就不是現在這價了!”


  宋錚有心讓這孫子滾蛋,可是一想到,這好歹算是他的處.女專輯了,雖然那幫幹盜版的王鞍一分錢都沒分給他,可好歹也留作紀念。


  “多少錢!?”


  “五塊!不還價!”


  宋錚聽了,差點兒沒被氣死,他給盜版商提供了優質資源,接過反過來還被人給黑了一刀,一般盜版打口磁帶,都是兩塊五一盒,買兩盒還送一盒,可這孫子居然要五塊。


  得!買了!


  本來宋錚還覺得那販推銷的台詞裏吹牛.逼的成分居多,這三首歌確實具備了大火的潛質,可要火到他的那個份上,宋錚是一點兒不相信。


  可是轉過,宋錚再去地鐵站撂地的時候,一路走過來,都不禁傻眼了。


  “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我是強著憂愁的孩子啊,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我把你的青草帶回故鄉~~~~~~~~”


  要唱就好好唱,那哥們兒一邊唱,還一邊對著一姑娘擠眉弄眼的,怎麽看怎麽想在大街上摟著女學生就啃的臭流氓。


  “Dilililidilililidenda~~~~~~~Dilililidilililidada~~~~~~~~~Dilililidilililidada~~~~~~~~~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Dilililidilililidenda~~~~~~~~~Dilililidilililidada~~~~~~~~~~Dilililidilililidada~~~~~~~有難過也有精彩~~~~~~~~~”


  這個更別扭,唱的時候,嗓子裏就好像卡著一口濃痰似的,呼嚕呼嚕的,宋錚聽了兩句,差點兒都吐了,落荒而逃。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廣闊不曆經磨難怎能感到,命運它無法讓我們跪地求饒,就算鮮血灑滿了懷抱,繼續跑~~~~~~~~帶著赤子的驕傲,生命的閃耀不堅持到底怎能看到,與其苟延殘喘不如縱情燃燒吧,為了心中的美好,不妥協直到變老~~~~~~~”


  宋錚聽著,幾乎都要跪地拜服了,為了賺錢真是能把嗓子給吼吐血了,一首歌唱下來,就沒有一句不破音的。


  人們這都是怎麽了?

  看這架勢真是逮著蛤蟆非要攥出腦白金來啊!

  就這麽三首歌,遇上的所有同行都在唱,就跟一個師傅教出來的一樣。


  宋錚找了個安靜到聽不見那些噪音的地方,擺好攤子,抱著吉他輕輕的撥動起來。


  “在很久很久以前~~~~~~~~~”


  宋錚沒打算隨波逐流,開唱第一首歌依然是齊秦的老歌,很快便有人駐足圍在了他的周圍,靜靜的聽他唱歌。


  一首歌唱完,宋錚正準備唱下一首,有個女孩兒話了:“唱《斑馬,斑馬》,要不然就唱《曾經的你》,《追夢赤子心》。”


  宋錚一愣,繼續撥動琴弦:“不會!”


  “連這三首歌都不會唱,還出來現什麽眼啊!”女孩兒丟下這麽一句話,轉身就走。


  宋錚看著,真的是一點兒脾氣都沒有了。


  一唱下來,收獲甚微,去幼兒園接了孩子,父女兩個打道回府,上樓剛到門口,宋錚就楞住了,他家門前站著個人,很熟悉,鄭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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