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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王建軍

  第4章 王建軍 

  第二天,一大早,約莫五點半的樣子,天光微曦,但老王家除了兩個小的文軍寶珠在睡和她三叔王建軍在賴床外,其他人都已經坐在正屋桌前端著碗里稀薄的野菜紅薯粥喝了起來。 

  早上的飯菜一向是她奶做的,野菜是昨天寶琳剩的,紅薯就那麼兩三個,說實話,就跟菜葉子湯似的,沒滋沒味的,野菜吃起來還有點苦澀,要不怎麼是叫野菜呢。 

  就這早飯跟她奶早上餵豬吃的可能都差不多,了不起就是野菜嫩點,裡面多兩個紅薯,還加了點鹽進去。 

  說實話,寶琳原先也不習慣這裡的吃食,在二十一世紀天天大米飯雞鴨魚肉的吃著,到這就成一天三頓野菜紅薯粥了,再不然就是玉米碴子粥,這落差也太大了吧! 

  但是沒辦法啊,既然不能改變環境那就只能適應環境嘍! 

  寶琳斷奶後起先還不怎麼吃的慣家裡的野菜紅薯粥,等到把空間里能吃的東西吃光了,不習慣,吃得少,導致肚子經常餓的火燒火燎的,後來為了肚子也就慢慢適應習慣野菜苦澀的味道了。 

  為此,寶琳還練了個喝粥的絕活,把粥晾到溫熱了,一抬手,噸噸噸,就三口,直接一碗喝光,可以說寶琳是王家吃的最快的人之一了。 

  王家按勞分粥,寶琳每次分的粥都不多,就一小碗,當然王建黨蘇紅英每次想分粥分吃的給她的時候,都被她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王建黨和蘇紅英上工乾的都是體力活,多吃點就能多頂會。 

  村裡哪家哪戶的糧食都是要先緊著家裡壯勞力吃的,不然哪有力氣上工掙工分。 

  等到寶琳六歲開始挖野菜撿柴火,慢慢的用空間屯點野菜野果子什麼的,平時就很少挨餓了。 

  有時候還會給蘇紅英王建黨帶點野果子小紅薯之類的晚上一家人在屋子裡一起偷摸著吃。 

  王老太是個勤快利索人,在王家每天都起得最早,最是看不慣磨磨蹭蹭磨磨唧唧的懶人,恰好,三叔王建軍就是這樣一個人。 

  平日里,她奶最疼三叔,但平時在家說的最多訓得最多的也是他。 

  今天,一家人除了小的和三叔外都齊了,洗過臉后坐在桌子上喝粥,喝到一半的時候,她三叔一邊打著哈欠一邊揉著眼睛從右側屋走了出來。 

  「都在吃了,還磨嘰什麼呢?大姑娘上花轎啊,要一催二請,隔壁老徐家剛剛都出門了,去晚了蘑菇都不知道在哪,你還撿什麼撿。」 

  「軍子過兩年就要去上小學了,你給我好好撿蘑菇,要再像以前那樣弔兒郎當的,到時候拿不出軍子的學費,仔細你的皮。」 

  說完,王老太把粥盆里剩下的粥倒在王建軍的碗里。 

  「知道了,媽,軍子是我兒子,他的事我能不上心嗎!」王建軍一抹眼睛,扒拉兩下頭髮,長腿一伸,就坐下吃了起來。 

  三叔王建軍長得最像王老頭,是她奶最小的孩子,現在才不過24歲,比王建國王建黨王英小了差不多十來歲。 

  從小王老太王老頭疼他,哥哥姐姐讓著他,萬事不過心不操心,養成了一副弔兒郎當的模樣。 

  王建軍平時雖說上工,但不賣力,拿的是婦女的工分,農閑時,偶爾還會請個假,跟隔壁幾個村子里志趣相投的人去林子水庫哪裡摸個鳥蛋,釣個魚,捉個野雞兔子蛇什麼的烤著吃。 

  走街串巷呼朋喚友,日子過得那叫一個瀟洒。 

  反正,她三叔平時的這種行為,按村裡老人的說法,就是還沒長大,不懂事,沒個定性。 

  還好王建軍長得還挺能唬人的,依靠自己濃眉大眼長得方正的吃香長相,再加上不怕生,誰都能說上兩句,跟人老大娘也能說得來勁的性格,硬是讓村裡大娘主動出馬,給他說媒,娶上了村裡徐春生的大閨女,徐晴。 

  在這村裡小子們要想娶媳婦那就得格外注意哪些大娘大嬸子們,要她們覺得你不錯,主動幫忙介紹個那也不是不可能。 

  徐晴是徐春生的大閨女,上面有一個哥哥徐子明,下面有一個弟弟徐子華,因就一個閨女,在家日子過得也還可以,最多也不過罵兩句,但要說有多疼愛那也不是。 

  畢竟村裡人都有點重男輕女的想法,兒子是自家的,以後會養老送終傳承香火的,自然是要更看重些的,而女兒以後終歸是要嫁出去的。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後終歸是個外人。 

  徐晴她爹她娘最疼的還是她弟弟徐子華,現在在鎮子上紅星公社裡紅星中學念初二,是二老心中以後會有大出息,會光宗耀祖的人。 

  這媒是徐晴她大伯娘做的,謝媒禮就是四個紅雞蛋。 

  當時說媒的時候,徐晴大伯娘是這樣對著徐晴說的:「王家人多兄弟多,婆婆雖強勢但也不是不講理的人,妯娌也不難相處,王老太也最疼小兒子,不會受人欺負,不吃虧。」 

  「王建軍長相也討喜,人不壞,就是有些不定性,等生了孩子日子久了就好了,好好過,以後日子差不了。」 

  就這樣,徐晴說了王建軍,嫁給了王家做媳婦。 

  當年王家給徐家的彩禮是八塊錢,一籃子雞蛋,還有三尺土棉布,在當年算得上是非常有誠意的彩禮了,說明了王家對徐晴的看重。 

  雖然知道彩禮是什麼后,李桃很是不高興了一陣子,對剛嫁過來的徐晴也就自然沒什麼好臉子。 

  當年王家娶她李桃的時候可就只有30斤紅薯,其他什麼都沒有,咋的取個媳婦彩禮都分個一二三等啊。 

  她也不想想,當年那是什麼情況,南澇北旱到處遭災,老天爺不給飯吃,王家給的30斤紅薯還是王家人從牙縫裡硬擠出來的。 

  再說當年蘇紅英嫁王建黨那可是什麼都沒有,直接就是進門過日子,要說清楚分個一二三的話她不是更有說頭。 

  這年頭,村裡人,婚姻嫁娶沒那麼講究。 

  一般就是選個黃道吉日,新郎新娘穿身好點的衣服,請兩家的親戚朋友一個吃過飯過個禮,兩家相互認識一下,那就成了,是一家人了。 

  至於結婚證什麼的,那時候不興這個,有的人過了一輩子都還沒個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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