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章 下個路口再見吧!(程雲念X李雨煙)
由於她根本不懂什麽網頁技術,剛進來的時候,會做的事情有限。 於是就這樣順理成章以“支援營運營部”之名,被自己所屬的單位給踢出去。 一開始她很困惑,心想,“既然是支援,不是應該要派個比較有能力的人過去嗎?怎麽會派我這種拖油瓶去呢?” 後來,隨著脫離菜鳥身分,她漸漸懂了。 自己之所以會被踢去運營部支援,不是因為她刻苦耐勞、積極向學,也不是主管認為她是可造之材。 反而正是因為她是隻什麽都不會的菜鳥,所以她被推了出去——讓她去拖垮別人。 那是惡鬥,辦公室裏每天都在上演的戰爭。 所以,她幸福了嗎? 一點也不。 撇開這種每天烽火連天的日子不說,本來以為應征進來了就能理所當然與“那個人”共事,實際上根本是她想得太美妙。 這家公司規模不算小,總計八、九百名員工,別說是共事了,連平時要見上一麵都得碰碰運氣…… “啊!”對,碰運氣。她猛然想起了一件每天都得做的事。 林芝被她這聲突來的驚呼給嚇了一大跳,“你、你幹麽?嚇人哦?” “現在幾點了?” “快八點半。怎麽?” “哇、來不及了!”她拉開抽屜,抓了皮夾就往外衝。 “來不及什麽?” “買早餐!” 說完,李雨煙就這麽風風火火地衝出辦公室,頭也沒回,留下林芝一個人杵在那兒滿臉錯愕。 怪了,買早餐? 早餐店不是一直都在那兒嗎? 為什麽會“來不及”? 嘖,真是莫名其妙的小女生。 難怪人家都說學美術的人難相處。 林芝啐了聲,搖搖頭走開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當然也不是為了早餐,而是為了“那個人”。 李雨煙每天都會到同一家早餐店報到,不管她愛不愛這家店的口味、無論她是不是已經開始吃膩了。 總之,她對這家店如此忠誠的原因,隻因為有一定機率可以遇上他。 這是她在兩個月前不小心發掘的秘密…… 呃,好吧,其實也不算秘密。 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她發現那個男人經常光顧這家中式早餐店。 平均一周大概會出現個三次,時間差不多就落在八點半。 很固定,所以要堵人也很容易——例如現在,他果然又出現了。 那熟悉卻又陌生的身影,令她不自覺地勾起一抹淺淺的笑。 其實,隻要能見上他一麵,她那天的心情就會好上一整天。 沒見到,也沒關係,她會繼續振作,然後等待隔天的到來。 回想這一段日子,她不但為了一個素昧平生的男人擠進一家公司、還每天鬼鬼祟祟跑到早餐店前偷看人家。 有時候她真擔心自己是不是心理變-態還是什麽的。 她討厭這樣的自己,卻又無法自拔。 於是,每天每天的她,都在“慚愧”與“幸福”之間矛盾地糾結拉扯。 可是,其實她的野心也就隻有這樣而已。 就像現在這樣,讓自己隱沒在不起眼的角落裏,靜靜地看著他的每一個表情,聽他與老板娘有一句沒一句地閑聊。 他太優秀,高高在上,彷佛與她是不同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