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六章 明日之星
張六月說他女兒叫張曉曉。
小姑娘直接反對,說她不叫張曉曉,而是叫於曉曉。
她不要跟張六月一個姓,要跟著她母親的姓。
她母親讚同地點頭。
“是的,老板,我女兒叫於曉曉。”
“我們母女和張六月,劃清了界限,他的事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看她們母女氣嘟嘟的表情,顯然,她們對張六月,有一肚子的不滿。
張六月向吳富貴眨眼睛。
“老板,我按之前說的做,把她們母女帶來了,都交給你,你想怎麽幹都可以。”
“張六月,你閉嘴,我們的事,我們自己做主,你沒資格決定我們的命運。”他老婆叫道。
於曉曉說道,“張六月,你不配當人,竟然把自己的老婆女兒送給別人。”
張六月把她們帶到唱片公司,就給她們說了實話,要把她們母女,送給一個老板。
她們母女都很氣憤。
張六月好像沒聽到她們母女的話,對吳富貴露出笑臉。
“老板,我接下來做什麽呢?”
他的意思是,讓吳富貴給他安排活路。
“老板,你跟他的事,與我們沒關係,我們這就走。”
於曉曉像一個生氣的小老虎,拉著她母親,就往外麵走。
“你們不能走。”張六月擋住她們的去路,“你們現在都是這位老板的人,你們都要聽他的話。”
“我們沒說過這樣的話,是你自己說的,跟我們沒有關係。”於曉曉直接懟她的無賴父親。
吳富貴拍拍手,“你們別吵吵了,我說幾句。”
“兩位女士,雖然張六月說把你們送給我,但是,我是守法的人,我不可能收你們的。”
“老板,你不能拒絕,我都說了,把她們送給你的。”張六月說。
吳富貴瞪他一眼,“你閉嘴,你不就是想讓我給你安排一條出路嘛。”
“你現在去新世電腦廠,找廠長趙曉敏,她會給你安排工作的。”
“謝謝老板,謝謝老板……”張六月鞠躬三次,開心離開。
於曉曉拉著她母親。
“老板,張六月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走了。”
“別走嘛。”吳富貴露出溫和的笑容,“我想和你們聊一聊。”
“我們不想和你聊。”
於曉曉看吳富貴的神情,帶著戒備之色。
顯然,她把吳富貴當成她父親那樣的無賴之人。
吳富貴笑嗬嗬地說,“看來,咱們之間有誤會啊。”
“我先說一下,我是富貴唱片公司的老板,我們唱片公司最主要的業務,就是發掘明日新星,把她們打造成當紅的歌星。”
“據我觀察,小姑娘你的氣質,還有相貌,非常適合進入音樂圈,不知你是否願意加入我們公司,讓我們把你打造成歌星?”
“你……你說的是真的?”
於曉曉的神情發生明顯的變化。
她對吳富貴的態度,也變得恭敬。
作為一名年輕的女孩子,她喜歡唱歌,對當下的知名歌手,非常了解。
她也有渴望,渴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站在舞台上,成為最耀眼的存在。
吳富貴說,“你們現在所在的位置,就是我的富貴唱片公司,在我們公司,有很多歌手,還有藝人,有的是演電視劇的,有的是演電影的,你出門,就能遇到他們。”
“那麽,你說,我剛才說的話,是真還是假呢?”
“我……我願意。”於曉曉激動地說道。
“我做夢都想當歌星。”
她母親拽了拽她的衣角。
“你不要高興的太早,以防有詐。”
她作為中年女性,見過的事情,當然比於曉曉多,對社會的認知,也更加深刻。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
她不認為吳富貴平白無故幫助於曉曉。
她認為,吳富貴一定帶著某種目的。
她問吳富貴,“你為什麽要把曉曉打造成歌星呢?”
“為什麽?”
吳富貴被她的問題逗笑了,“這還用問嗎?當然是因為她的條件適合當歌星。”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是老天爺賞飯吃的,他們生來就適合做某一項工作,比如你的女兒,她的氣質和麵貌,非常適合當歌星。”
老宋補充說道,“我們公司有專門的星探,從全國尋找有潛力的年輕人,而你的女兒,是我們最近幾個月,發掘的最有星象的年輕人,所以,我們想把她打造成歌星。”
“你們不求回報嗎?”
“當然不是。”吳富貴解釋,“大姐,我們唱片公司的運營模式是,發掘明日之星,把她們簽約到我們公司,之後,我們就集中全部的資源,把她們打造成歌星。”
“當他們成為歌星之後,她們的音樂產品,比如磁帶,cd等,就成為市場上的熱銷貨,就能賣很多錢。”
“她們的演唱會,還有廣告代言,也能賺很多錢。”
“根據我們公司現在的歌星行情,一個剛出道的歌手,一年能賺幾百萬。”
於曉曉和她母親的眼睛,都瞪大了。
她們被這個數字震驚了。
她們了解張六月之前的公司,辛苦一年,能賺100多萬。
然而,這還算好的。
因為有一些公司,辛苦一年,結果是,一分錢不賺,反而還賠錢呢。
而一個歌手,隻要唱唱歌,拍拍廣告,就能賺幾百萬,這太震撼人了。
吳富貴說,“兩位,不要激動,雖然一名歌手,可以賺這麽多錢,但是,這些錢並不全屬於歌手,收入的50%,是我們的唱片公司的,歌手個人隻能拿到50%。”
“這也不少了。”於曉曉說道。
吳富貴說,“我們公司還有一個條件,與我們公司簽約的歌手,協議年限最少是10年,等10年到期之後,我們還有優先簽約的權利。”
“也就是說,我們把你打造成歌星,你就要成為我們公司的長期員工,要一直給我們賺錢的。”
“如果說,將來你大火了,賺錢如流水,想擺脫我們公司,我們是不同意的,我們將根據協議的規定,追究你的責任,讓你賠償損失。”
“賠償的費用,高達幾千萬,甚至上億元。”
“總的說來,我們簽約無名的歌星,看起來是給你們送福利,但是,我們想要的東西,在後麵呢。”
於曉曉母親問,“我有一個問題,如果你們簽約了一個年輕人,想把他打造成歌星,但是,沒有成功,那怎麽辦?”
她這個問題,並不是杞人憂天,這種情況會出現,並且,出現的次數挺多的。
唱片公司簽約的藝人,並不是每一個藝人都能火的。
唱片公司在某個藝人身上,投入了幾百萬,結果這個藝人沒有火起來,沒給公司創造出價值。
遇到這種事情,隻能自認倒黴。
或者說自己公司星探選人的眼光有問題。
但是,不能因為賠錢的事,就不挖掘新人。
要知道,挖掘出一個新星,產生的效益,抵得上在一百個藝人身上的投入。
於曉曉了解這個情況後,興奮地說,“我願意當你們公司的藝人,快和我簽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