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六章 另有隱情
像貪汙這種罪行,三年起步。
她們還有大好的青春年華,未來有無限的可能。
她們不想進大牢,不想把金子一樣的年華,浪費在大牢裏。
還有更嚴重的事情。
按照咱們國家的法律,一旦觸犯法律,那就是人生履曆上的一個汙點。
這個汙點將伴隨個人的一生。
而且,不光對自己有影響,還對下一代有影響。
下一代人入黨,考公務人員時,都將受限。
“老板,我們知道錯了,饒了我們吧。”於春秀柔柔地求饒。
小紅也道歉,“老板,我們財迷心竅,我們吃了熊心豹子膽,總之,都是我們的錯,你要殺要打,隨你便。”
“但是,請你千萬不要叫警察呀。”
於春秀附和道,“是的,一旦警察來了,我們這輩子就完蛋了。”
吳富貴視線如飛刀,看看於春秀,又看看小紅。
“我發現你倆的臉皮夠厚的。”
“你們隻擔心被警察抓的後果,沒有絲毫的懺悔之意。”
“難道你們貪汙我的錢,是正確的行為嗎?”
“你們連起碼的認錯態度都沒有,我對你們非常的失望。”
“既然你們這樣做事,那就別怪我了。”
“我要把你們交給警察,讓你們接受深刻的教育。”
吳富貴大步往外走。
“你們跟我走。”
“我警告你們,不要耍賴,不要想逃跑。”
噗通!
於春秀突然雙膝跪下,並抱住吳富貴的一條腿,“老板,求你了,我們知道錯了,放過我們吧。”
小紅有樣學樣,也跪下,抱住吳富貴的另一條腿,向他求饒。
這才是正確的求饒方式。
吳富貴心裏認可她們的道歉方式。
但是,表麵上,他不動聲色,指著超市的大門。
“於春秀,你把大門鎖上,不讓外人進來。”
“啊!”
於春秀大驚失色,以為吳富貴要對她做什麽出格的事情。
“老……老板,這樣不好吧,萬一路人看到你欺負我們……”
吳富貴冷笑,“你們要是不怕丟人,想被路人看到你們下跪的姿勢,那就開著門吧。”
小紅若有所思,明白吳富貴為啥要關門了。
她小跑過去,把超市的門關上,並從裏麵鎖上,不讓路人看到裏麵的情況。
之後,她解開上衣的扣子,裏麵是白色的棉布背心。
不光她這樣穿,這個年代的女生,都這樣穿衣服。
在當下這個年代,服裝的樣式比較少,至於裏麵的貼身衣物,更沒有幾個樣式。
女性的貼身衣物,就是背心。
這種背心很不科學,無法有效保護女性的身材。
但是,沒辦法。
在這年代,比基尼還沒進入國內。
她在吳富貴麵前跪下,抱住吳富貴的一條腿,把胸膛貼上去,眼裏是嫵媚的光芒,“老板,我深深地知道我錯了,求你饒了我吧。”
“隻要你放過我,我願意做任何事情。”
她給吳富貴一個媚眼,手指在吳富貴的大腿內,撓啊撓。
這還不算玩,她向於春秀使眼色,發暗號。
於春秀抱著吳富貴的另一條大腿,也做出同樣的舉動。
她們很直白地告訴吳富貴,隻要放過她們,不追究她們的責任,她們願意一起陪吳富貴。
吳富貴挺喜歡兩個女人同時陪自己。
想一想那種神仙一樣的日子,好遙遠啊。
上一次有這種事,是什麽時候呢?
哦……
想起來了,是上個月。
那時候,王擁軍和王建紅一起陪他。
他希望再次有這樣的事發生。
但他不是精蟲上腦的雄性動物。
他有理智。
如果他接受她們的請求,得到她們的好處,就相當於被她們拿捏出他的七寸。
日後她們不一定提什麽要求呢?
雖說女大學生大多數都是淳樸的,做不出傷天害理的事情。
但是,這兩個女生不一樣。
她們工作還沒一個月呢,就貪汙蔬菜超市的錢。
由此可見,她們多麽的貪婪。
為了錢,她們可能做出各種事情。
吳富貴表情非常的嚴厲,“收起你們的陰謀詭計,這一招對我沒用。”
“你們貪汙這件事,並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
“目前,隻有一個解決方法,那就是把你們貪汙的錢,都給我吐出來,然後去警局,坦白你們的罪行。”
像他們這樣的員工,是不能留的。
她們就像炸彈,已經引爆了,導火線已在燃燒。
如果留著她們,隻會給他帶來更大的損失。
“不要嘛,老板……”於春秀哭起來,眼淚嘩嘩的流。
看她的表情,是真的痛了,並不是裝樣的。
小紅放開吳富貴的大腿,改為磕頭作揖。
“老板,你想開除,就開除我吧,但是,千萬別開除秀秀,她不能丟了這個工作。”
於春秀繼續求情。
“老板,我們可以寫一個保證書,向你保證,你得到我們之後,我們不會去上麵告你的。”
於春秀的嗓子變得沙啞。
“老板,求你了,給我條活路吧,我不能沒有那個工作。”
“有話好好說,別哭了。”吳富貴開口。
從於春秀痛苦的樣子看,似乎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似乎她是弱勢群體。
然而,在這件事裏,真正的弱勢群體是吳富貴。
他任命於春秀當超市的店長,給她高工資,目的是希望她把蔬菜超市經營好,做出貢獻。
然而,於春秀沒有專心經營蔬菜超市,而是設法貪汙超市的錢款。
她是壞蛋,是該被譴責的人。
吳富貴應該被同情。
他應該拿回他的損失。
於春秀咬著牙,決定做一件事。
把腰帶拽下,褲子下拽。
“老板,我把身體給你,求你別開除我,好嗎?”
小紅跪地而行,與於春秀跪在一起。
“老板,我也願意,隻要你不開除秀秀,我就陪你。”
當前這個情況,有點兒不正常。
如果換做其他的人,被老板發現貪汙,最想做的事情,應該是擺脫責任,逃離。
最好一走了之,不再摻和這事。
於春秀倒是積極認錯,還願意用身體賠償。
但她一直沒鬆口,一直想要這個工作。
這倒是出乎吳富貴的預料。
難道這份工作,對於春秀很重要?
還是說,於春秀有什麽難言之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