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招聘到第一個員工
吃過早飯,吳富貴開車,再次來到汴梁師範學院大門前,在車前掛上紅色的條幅。
等待有人來應聘。
進出校門的學生,紛紛向他投來好奇的目光。
與昨日不同的是,沒人找他谘詢了。
經過昨夜的發酵,大學生們都已知道吳富貴的招牌是怎麽回事。
雖吳富貴的承諾很真誠,看起來絕不是假的。
但大學生們心裏依然沒底,沒人敢應聘工作。
並不是他們不信任吳富貴,而是對民營企業的不信任。
去學校工作,雖工資低,但至少是正規企業,心裏有底氣,不擔心被坑。
民營企業就不同了,不是鐵飯碗,飯碗隨時可能丟掉。
他們不敢丟下鐵飯碗,投奔民營企業。
即便民營企業的工資超級高,也不敢冒險。
沒人來應聘,吳富貴也不著急,耐心等待。
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總是需要較大的勇氣。
他相信,一定有人敢邁出第一步。
等賣出第一步的人賺了大錢,成為他們中的萬元戶,乃至十萬元戶時,他們就羨慕嫉妒吧。
吳富貴鑽進車內,調整座椅,眯著眼休息。
迷迷糊糊睡著了。
碰碰!
有人敲車窗玻璃。
吳富貴被驚醒。
車窗外,是一個女生。
鵝蛋臉,大眼睛,雙眼皮,膚色白皙如玉。
這是真的皮膚白,不是護膚品摸出來的。
顏值很高。
她的發型是短發。
女人留短發,後世很常見。
這個年代卻不一樣。
女人大多是長發,雙馬尾辮,或者單馬尾辮。
留短發的女人,幾乎沒有。
吳富貴推開車門,站到她麵前。
女生個子挺高的,比吳富貴還高兩三厘米。
吳富貴接觸的女人不算少,但比他個子高的女人,從沒遇到過。
他並不自卑。
他的個頭,在男人中屬於中等網上。
這個女生的個頭,屬於女人中的大高個,鶴立雞群之存在。
“你是畢業生嗎?”吳富貴問。
昨天問他工作的人,有很多,但大多數不是畢業生。
吳富貴今日學精了,先問學生的身份,如果是畢業生,繼續聊。
如果不是畢業生,請離開,他不想多費口舌。
“是的,我是畢業生。”女生點頭。
“太好了,我想招聘的就是畢業生。”吳富貴指指她,“你做個自我介紹,讓我了解了解你。”
“我叫李春,專業是小學教育,說實話,我的成績不怎麽好,勉強中等,我在大學三年裏,主要在學生會工作,我是學生會的文藝部長,我擅長唱歌跳舞,我也有很強的社交能力……”
吳富貴喜在心裏,這正是他想招的人,性格開朗,又有能力。
等她說完。
吳富貴道,“李春同學,我有個問題,既然你如此優秀,為何想來我這種民營企業工作,而非進入學校,抱鐵飯碗?”
李春眼珠快速轉動,“我……”
吳富貴閱人無數,從李春的眼神,看出她在胡編亂造。
“李春同學,我希望你是坦誠的,有啥說啥,不必遮遮掩掩。”
“我不希望招聘一個喜歡撒謊的人。”
李春咬著嘴唇。
“好吧,我說。”
“我觸犯了學校的紀律,如果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我隻能去偏遠貧困的農村,去不了好學校,我不甘心去貧困的農村,我想留在市裏。”
她說到這裏,眼角流下幾滴淚。
看來她是個有故事的人。
吳富貴拉開車門。
“上車吧,咱們車上說。”
李春點頭,彎腰鑽進車內。
她坐在座位上,挺拘謹的。
眼珠快速轉動,看看這裏,瞅瞅那裏。
從她的小動作,吳富貴猜她是第一次坐車,對車內的一切很好奇。
“能給我講下,你做了什麽事,為什麽觸犯學校紀律嗎?”吳富貴表情特別正式,“當然,我不是個好奇心強的人,你也可以不講。”
“不過,你講了後,方便我更好地了解你,以便確定你是否我要招聘的人。”
其實,他心裏的八卦之火,已熊熊燃燒起來。
男人雖沒女人那麽八卦。
但是,如果能知道別人的秘密,特別是女生的秘密,也挺興奮的。
李春咬著嘴唇,思索一番,緩緩講述。
“我們學校規定,學生不允許談戀愛,有一個男生偷偷追我,我心一軟,和他在一起,不知被誰告訴學校老師,我倆都被記過,影響到就業。”
大學生談戀愛,在後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談到情深意濃時,可以去賓館,進行更深入的交流。
然而,在這年代,學校管理嚴格。
不允許談戀愛,摟摟抱抱絕對不允許。
至於住旅館,絕不可能的事。
不說學校的規定,單單是思想觀念的原因,就無法做到這一步。
女生雖和男生談戀愛,但是,頂多拉拉小手,其他的動作,堅決不允許男生做。
吳富貴聽了李春的講述,心裏一慌,這妹子該不會和她男友有啥親密關係吧。
要是李春真做了那事,他就隻能對李春說聲對不起了。
“你和你男友有過肌膚之親?”吳富貴問。
李春臉蛋通紅,眼神幽怨。
“沒有的事,我隻和他拉過手,沒有其他的動作。”
吳富貴鬆口氣。
這就好,這就好。
他說,“李春同學,我覺得你非常適合我們公司,我邀請你入職,你願意嗎?”
李春喜悅道,“我當然願意,隻是,工資真如你說的那樣,年收入上萬元?”
“必須的。”吳富貴說,“咱們都有合同,我與你簽合同。”
“這個很有必要。”李春也希望拿到合同。
吳富貴開車,帶著她,去了他家。
李春突然變得很緊張,以為吳富貴要對她圖謀不軌呢。
吳富貴給出解釋,他們彩電廠的土地還沒審批下來,目前沒有辦公場地。
所以,在他家辦公。
他還向李春發出邀請,她要是不想住宿舍,可以來他家住。
這不僅是他家,還是他工廠的宿舍。
李春謝過吳富貴。
她堅決不和吳富貴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吳富貴與她簽訂雇傭合同。
約定每月工資980元,另外還有獎金。
獎金給多少,由吳富貴定。
李春沒問獎金的事,隻要能拿到基本工資,她就滿足了。
吳富貴開車,帶著她去土管局。
見到副局長李誌飛,吳富貴問李誌飛,事情的進展,他彩電廠申請的300土地,獲批了沒?